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1
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 3
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 6
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二十项 15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7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21
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22
四、读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25
五、举报须知及信访规定 45
六、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50
七、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八、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的权利、义务 53
九、证人的权利、义务 54
十、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 55
十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59
十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 60
十三、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 62
十四、申诉须知及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 65
十五、国家刑事赔偿规定 69
十六、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76
十七、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定 79
十八、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和管理 84
十九、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87
二十、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89
“检务公开”相关文件目录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