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页 1
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 1
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是能够行得通的(一九八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5
邓小平: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一九八四年十月三日) 7
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录)(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10
赵紫阳: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 13
吴学谦:就提请审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六日) 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决议(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28
吴学谦: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的说明(一九八五年四月三日) 29
彭冲: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 34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 36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 37
彭冲: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五年六月八日)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一九八五年六月十八日) 40
赵紫阳总理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42
赵紫阳总理在欢迎撒切尔首相宴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44
《人民日报》社论:《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48
《红旗》杂志评论员:《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可靠保证》(一九八四年第二十期) 52
《人民日报》社论:《当代世界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63
附件一: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 67
附件二: 80
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80
附件三: 83
关于土地契约 83
关于国籍问题中英双方交换的备忘录 86
资料:香港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89
香港略图(朱育莲绘)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