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章 外部资源与合同解释对象的区分 7
第一节 合同解释的对象 7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外部资源的意义与类型 28
第三节 解释对象与外部资源区分在大陆法系合同解释制度中的体现 56
第二章 外部资源引入的原因 64
第一节 外部资源引入的原因与合同解释的原因辨析 64
第二节 客观原因:合同文本信息不足以解释合同 68
第三节 主观原因:当事人对不完整合同的主动选择 77
第四节 历史原因:合同解释制度发展的理论推动 91
第三章 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第一种选择——形式主义模式 104
第一节 合同解释与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二分法 104
第二节 以解释规则为基础的先决机制 110
第三节 以排除规则为基础的审查机制 133
第四节 大陆法系合同解释规则设置的对照分析 148
第四章 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第二种选择——语境主义模式 154
第一节 对传统解释方法的价值评判 154
第二节 语境解释方法兴起的原因 160
第三节 语境主义模式对形式主义模式的发展 166
第四节 对语境主义模式的批评 197
第五节 两种模式的对比评价 205
第六节 英国外部资源引入制度发展脉络的对照研究 211
第七节 大陆法系意思表示解释理论发展脉络的对照研究 217
第五章 外部资源引入的权限 228
第一节 对外部资源引入权限分配的实证观察 228
第二节 权限分配中的考量因素 244
第三节 大陆法系相关理论对照研究 255
第六章 外部资源的功能 262
第一节 外部资源引入模式对合同解释结果的影响 262
第二节 事前通过语境的选择对解释结果的私人安排 269
第三节 事后适用惩罚性任意性规范产生的示范功能 286
第七章 外部资源的顺位关系 298
第一节 形式主义模式的顺位关系 298
第二节 语境主义模式的逆序顺位关系及其合理性 303
第三节 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比较研究 337
结论 349
参考文献 351
后记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