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综合 1
目 录 1
一、总论 3
国际法 3
古代国际法 3
近代国际法 3
现代国际法 3
国际法优先说 3
国际习惯 4
司法判例 4
国际组织的决议 4
国际法的渊源 4
平行说 4
国内法优先说 4
国际法的编纂 5
格老秀斯 5
《战争与和平法》 5
威斯特伐利亚公会 6
自我限制说 6
国际制裁 6
规范法学派 6
社会连带法学派 6
中国与国际法 7
中国与裁军 7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7
国际强行规范 7
主权 8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8
国家主权原则 8
《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 8
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8
万隆会议 8
不干涉内政原则 9
国内管辖事项 9
门罗主义 9
不侵犯原则 9
平等互利原则 9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10
忠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10
民族自决原则 10
殖民主义 10
国际法协会 11
国际法研究院 11
公允和善良原则 11
国际法委员会年刊 11
国际法委员会 11
海牙国际法学院 12
中国国际法学会 12
中国国际法年刊 12
丁韪良 12
顾维钧 12
周鲠生 12
陈体强 13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3
《国际法》 13
梅汝璈 13
《国际法论文集》 14
倪征噢 14
李浩培 14
《条约法概论》 15
王铁崖 15
《中外旧约章汇编》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涉外规定 16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6
特别行政区 16
中国对外开放政策 16
国际政治新秩序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17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章案)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7
国家货币出入中国国境的禁止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7
中外合作出版管理 18
中国外债的统计监测 18
法兰西共同体 19
邦联 19
复合国 19
联邦 19
国家 19
国际法主体 19
二、国家 19
单一国 19
宗主国 20
永久中立国 20
梵蒂冈 20
交战团体 20
叛乱团体 20
争取独立的民族 20
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20
属人管辖权 21
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21
普遍性管辖 21
保护性管辖 21
自保权 21
属地管辖权 21
管辖权 21
平等权 21
独立权 21
绝对豁免说 22
相对豁免说 22
泰特公函 22
公法行为 22
私法行为 22
国家的承认 22
集体承认 23
明示承认 23
有条件的承认 23
默示承认 23
法律上的承认 23
构成说 23
有效统治原则 23
政府的承认 23
宣告说 23
事实上的承认 24
过急承认 24
不承认主义 24
伪满洲国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 24
国际法上的继承 24
国家的继承 24
条约的继承 24
国家债务 25
政府的继承 25
国家档案的继承 25
国家财产的继承 25
国家债务继承 25
领土生存原则 25
白板原则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 26
两航飞机案 26
国际组织的继承 26
国家的责任 26
国家行为 26
国际赔偿 27
恢复原状 27
限制国家主权 27
危难和紧急状态 27
同意免除国家责任 27
国家责任的免除 27
国家不法行为 27
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 27
湖广铁路债券案 28
光华寮案 28
英联邦 28
三、领土 29
领土 29
领空 29
领土主权 29
国内河流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 29
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29
国际运河 30
巴拿马运河 30
多国河流 30
国际河流 30
苏伊士运河 31
钓鱼岛 31
先占 31
无主地 32
有效占领 32
添附 32
时效 32
割让 32
交换领土 32
边界线 33
势力范围 33
边界 33
租界 33
租借 33
自然边界 34
几何学边界 34
天文学边界 34
划界 34
边界标志 34
隆端古寺案 34
边境制度 34
中国领土 35
中国南海诸岛 35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35
中印边界 36
中巴边界 36
中尼边界 36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36
中朝边界 37
中阿边界 37
中蒙边界 37
中缅边界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37
海关合作理事会 38
中国海关 38
中国海关总署 38
北极 38
扇形划界理论 38
南极条约 39
南极协商会议制度 39
中国与南极条约 39
帕尔马斯岛案 40
东格陵兰案 40
领海 41
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 41
领海内的司法管辖权 41
中国领海 41
中国领海的法律制度 41
四、海洋 41
无害通过制度 42
琼州海峡 42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43
关于商船通过老铁山水道的规定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及毗连区法 43
大陆架 44
中国大陆架 44
中国毗连区 44
专属经济区 44
毗连区 44
东海大陆架 45
海湾 45
大彼得湾 45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45
公海 45
船舶的国籍 46
船旗国 46
船旗国的管辖 46
方便旗 46
海盗行为 47
登临权 47
军舰的豁免权 47
紧追权 47
统一国有船舶豁免某些规则的公约 47
未经许可的广播 48
统一海难救助若干法律规则公约 48
关于统一海上船舶和飞机进行 48
救助的某些规则的公约 48
国际海底管理局 48
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49
国际海洋法法庭 49
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委员会 49
中国国家海洋局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0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 50
中国海洋法学会 50
外国船舶在中国海港避风 51
突尼斯——利比亚大陆架案 51
英法大陆架仲裁案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 52
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 52
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55
公海上的管辖权 55
五、空间 56
公空 56
空中自由论 56
航空法 56
《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57
空中主权原则 57
国内载运权 57
空中禁区 57
航空器 57
国家航空器 57
中外航空协定 58
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民用 58
航空器的登记和国籍 58
不定期航班飞行 58
定期航班飞行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 59
1963年《东京公约》 59
1970年《海牙公约》 59
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60
中国296号民航机劫持案 60
《国际电信公约》 60
外层空间 60
《外层空间条约》 61
《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法律原则宣言》 61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61
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划界 61
外层空间法 61
《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 62
空间物体 62
《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实体的协定》 62
《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62
《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 62
卫星直接电视广播 63
卫星遥感地球 63
地球静止轨道 63
空间站 64
过境权 64
航空航天机 64
《波哥大宣言》 64
六、居民 65
居民 65
国籍 65
国籍法 65
国籍的取得 65
原始国籍 65
出生地主义 66
血统主义 66
继有国籍 66
国籍的丧失 66
双重国籍 66
诺特色姆案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67
无国籍 67
中国国籍的取得 68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申办手续 68
中国国籍的丧失 68
外国人 68
外国人的管辖 68
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69
护照 69
签证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69
中国对外国人的管理 70
中国签证的办理 70
外国人在华死亡的处理 70
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地位 70
最惠国待遇 71
在华外国人的职业限制 71
外国人待遇 71
差别待遇 72
外国人待遇的“国籍标准” 72
在华外国人的待遇 72
驻华外国企业、新闻机构及常驻人员 72
进出口物品管理 72
外交保护 72
司法拒绝 73
庇护 73
中国对外国人的庇护 73
引渡 73
《领土庇护宣言》 73
人权的国际保护 74
人权 74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74
域外庇护 74
基本人权 75
个人人权 75
集体人权 76
世界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 76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76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77
人权委员会 77
《关于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 78
《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 78
禁止奴隶贩卖 78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78
难民 79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79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80
七、外交与领事制度 81
外交和外交机关 81
外交途径 81
使馆 81
特别使团 81
外交代表 82
临时代办 82
教廷使节 82
外交使团 82
使馆人员 82
不受欢迎的人 83
使馆馆长 83
外交团 83
使馆外交人员的国籍 83
外交官名册 83
国书 84
使馆职务 84
外交特权与豁免 84
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 85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85
使馆馆舍 85
外交信差 86
外交豁免的放弃 86
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适用范围 86
外交邮袋 86
使馆及其人员对接受国的义务 86
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起止 87
外交代表在第三国的地位 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87
驻华使馆和外交代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88
在华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88
驻华使馆及其人员携带枪支 88
和子弹入出境的规定 88
驻华使馆及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报关 89
中国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适用范围 89
中国外交机关 89
中国外交部 89
外国元首或政府首脑访华礼宾程序 89
中国驻外使馆 89
外国驻华使馆 90
领事 91
名誉领事 91
领事任命书 91
领事证书 91
领事职务 92
领馆人员 92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92
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起止 92
驻华领事特权与豁免 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93
领事裁判权 94
中国领事特权与豁免适用范围 94
在华享有领事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94
驻华领事官员的国籍 94
《联合国特别使团公约》 95
联合国的特权与豁免 95
《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 95
《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 96
联合国会员国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96
联合国会员国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96
联合国官员和专家的特权与豁免 96
中外领事条约 97
外国驻华领事馆 97
中国驻外领事馆 97
联合国条约法会议 98
条约法 98
条约法的编纂 98
八、条约 98
国际条约 98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99
双边条约 99
多边条约 99
造法性条约 99
契约性条约 100
开放性条约 100
公约 100
宪章、盟约、规约 100
宣言 100
外交照会 101
当事国或当事组织 101
备忘录 101
教廷条约 101
议定书 101
换文 101
协定 101
缔约国或缔约组织 102
条约的实质要件 102
有效的条约 102
缔约能力 102
全权证书 103
条约的缔结程序 103
条约的格式 103
条约的文字 103
批准书 104
条约的批准 104
轮署制 104
草签 104
条约的签署 104
条约的认证 104
互换批准书 105
条约的保留 105
条约的加入 105
《条约登记和公布规则》 106
条约的保存 106
条约的登记 107
条约的解释 107
条约的修正 108
条约的生效 108
条约的修改 108
解释条约的机关 108
条约的效力 109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109
条约的国内效力 110
后约优先原则 110
《联合国宪章》优先原则 110
条约的适用 110
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 111
条约的违反 111
条约的无效 112
违宪条约 112
不平等条约 112
情势变迁原则 113
单方废约 113
1986年《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 114
条约的暂停实施 114
条约的终止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适用范围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和签署条约的程序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和签署条约的代表之委派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的名义和机关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的文字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条约的决定机关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条约的机关 116
中国缔结的条约的登记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和废除条约的机关 117
香港的缔约权 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条约的方式 117
澳门的缔约权 118
九、国际组织 119
国际组织 119
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119
国际组织的继承 119
巴黎和会 119
国际联盟 119
联合国 120
《联合国家宣言》 120
雅尔塔会议 120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 120
联合国公章、会徽和旗帜 121
联合国的原则 121
联合国的宗旨 121
联合国日 121
旧金山制宪会议 121
联合国总部 121
联合国会员国 122
联合国原始会员国 122
国际组织的观察员 122
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123
《联合国宪章》 123
联合国大会 123
联合国大会的表决程序 123
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 123
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 124
否决权 124
联合国紧急特别会议 124
安全理事会 124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125
维持和平行动 125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125
托管理事会 125
托管领土 126
联合国秘书处 126
联合国秘书长 126
联合国会费 126
联合国备用部队 126
《联合国会所协定》 127
联合国邮票 127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127
联合国行政法庭 127
达格·哈马舍尔德图书馆 128
联合国通行证 128
联合国大学 128
联合国发展十年 128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129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129
联合国环境基金 129
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 129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129
联合国专门机构 130
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 130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 130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130
国际通信卫星组织 131
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组织 131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131
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 13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32
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 132
国际劳工组织 132
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 132
世界卫生组织 133
国际电信联盟 13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133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134
国际原子能机构 134
世界气象组织 134
万国邮政联盟 134
国际和解委员会 135
国际海事组织 135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135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136
国际红十字会 136
区域性国际组织 136
东南亚国家联盟 136
非洲统一组织 137
阿拉伯国家联盟 137
美洲国家组织 137
欧洲共同体 138
国际开发协会 138
欧洲法院 138
国际谈判 140
国际和解 140
国际调查 140
斡旋与调停 140
十、和平解决争端 140
报复 140
反报 140
国际争端 140
国际仲裁 141
常设仲裁院 141
国际法院 141
国际法院法官 141
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 142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 142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 142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142
国际法院的中国法官 142
国际法院的程序 143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143
十一、国际经济 144
国际经济法 144
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 144
第三窗口 144
软贷款 144
硬贷款 144
国际经济新秩序 145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 145
和《行动纲领》 145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146
新经济秩序原则 146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146
公平互利原则 147
国家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147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148
国际铝土协会 148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 148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149
石油输出国组织 149
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 149
可可生产者联盟 150
《洛美协定》 150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150
南南合作 151
共同农业政策 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152
跨同公司 152
十二、战争 153
战争法 153
战争 153
战争状态 153
交战意向 154
交战资格 154
武装冲突 154
合法战争 154
非法战争 154
入侵 155
第二次世界大战 155
交战国 155
第一次世界大战 155
事实上的战争 155
内战 156
战争开始 156
最后通谍 156
武装部队 157
宣战 157
宽限日期 157
非正规军 157
军使 157
间谍 157
敌侨 158
战区 158
安全通行证 158
雇佣兵 158
战场 158
敌产保管 159
非军事区 159
占领 159
占领区 159
占领国 159
被占领国 160
战时征用 160
掠夺 160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160
诉诸战争权 160
战争法规的基本原则 160
“马尔顿斯条款”原则 161
害敌手段 161
战争受难者 161
“军事必要”不解除当事国尊重 161
人道原则 161
国际法义务的原则 161
区别原则 161
交战报仇 162
作战手段的限制 162
突袭 162
国际人道主义法 162
极度残酷的武器 162
大规模毁灭人类的武器 163
毒性武器 163
核武器 163
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 163
中立船 164
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 164
军舰 164
战时海军轰击公约 164
关于海军作战的伦敦条约 164
背信弃义的作战方法 165
空中轰击 165
不设防城市 165
设防城市 165
医院地带 166
战俘 166
阿姆斯特朗将军号案 166
战地协定 166
战争的结束 166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67
缔结和约 167
投降 167
结束战争状态宣言 167
停战 167
日本(无条件)投降书 168
国家惩治 168
战利品 168
战犯 168
国际惩治 168
核损害的赔偿责任 169
集体干涉 169
集体制裁 169
《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 169
主要战犯的伦敦协定》 169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169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170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被控的组织 170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被告 170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17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战犯 17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告律师 171
纽伦堡原则 172
敌国条款 172
战争叛逆罪 172
武装商船 172
医院船 172
战争赔偿 173
中立港 173
德国无条件投降书 173
投降条款 173
战时中立 174
武装中立 174
回避义务 174
敌性 174
敌性援助 174
有限制中立 175
战时封锁 175
战时禁制品 175
敌性目的地 175
非常征用权 175
捕获权 175
航运执照 176
禁止对敌贸易 176
默许义务 176
《设立国际缉获物法庭公约》 176
捕获判决 176
敌船 176
敌货 177
防止义务 177
非中立役务 177
《巴黎非战公约》 177
《关于重申和发展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日内瓦议定书》 177
《关于禁用毒气或类似毒品及细菌方法作战的日内瓦议定书》 178
《关于潜艇作战规则的伦敦议定书》 178
《海牙公约》(1907.10.18) 178
《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178
《伦敦海战宣言》 178
《关于改善战时伤病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179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 179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待遇日内瓦公约》 179
《战争开始公约》 179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病员及遇船难者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180
《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 180
《敷设机器自动水雷公约》 181
《海牙公约》(1899.7.29) 181
《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 181
《改善伤病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864年) 182
《日内瓦公约原则推行于海战公约》 182
《关于海战的巴黎宣言》 182
《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182
《关于在战争中使用潜水艇及有毒气体的华盛顿条约》 183
《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183
《朝鲜停战协定》 184
《圣彼得堡宣言》 184
《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184
医务飞机 184
战时平民 184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185
《海战时限制捕获权公约》 185
《海战时中立国之权利义务公约》 185
《中立条约》 186
《关于把潜艇作战规则推行于水面舰只和飞机的尼翁协定》 186
《商船改充军舰公约》 186
《开战时敌国商船之地位公约》 186
《陆战时中立国及中立人民之权利义务公约》 186
《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 187
中日甲午战争 187
裁军委员会会议 187
捕获法院 187
侵略 188
武装干涉 188
平时封锁 188
集体安全 188
集体自卫权 188
军事基地 188
裁军 189
战略防区 189
军备管制 189
原子能国际管制 189
限制战略武器会谈 190
多边核力量 190
禁止核试验 190
《禁止核试验条约》 190
第二编涉外行政管理 194
一、总论 194
涉外行政管理 194
涉外行政法 194
涉外行政法律规范 194
涉外行政管理法规 194
涉外法规 194
涉外行政法的渊源 194
涉外行政机关 195
涉外行政法律关系 195
涉外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95
涉外主管机关 196
驻外商务机构 196
外事机关 196
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 196
对外经济贸易部 196
国务院港澳办公室 197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197
海关总署 197
海关管理体制 197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 198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境外存款的申报 198
对外经贸公司 198
接受礼物的处理 198
涉外相对人 198
涉外工作人员 198
国家旅游局 198
涉外人员 198
涉外行政监督检查 199
涉外行政执法 199
进出口许可制度 199
涉外行政许可 199
涉外行政许可证 199
涉外行政处罚 200
涉外行政强制执行 200
涉外行政司法 200
涉外行政复议 200
涉外行政仲裁 201
涉外行政裁决 201
涉外行政调解 201
涉外行政争议 201
涉外行政违法 202
涉外行政法律责任 202
外国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202
涉外行政赔偿 202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的行政法律地位 202
二、民政 204
涉外民政管理 204
涉外社团 204
涉外社团管理 204
外国商会的变更和解散 205
外国商会的监督管理 205
外国商会的成立条件 205
外国商会章程 205
成立外国商会的审查 205
外国商会个人会员 205
外国商会团体会员 205
外国商会 205
成立外国商会的申请 205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206
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 206
中国SOS儿童村协会 206
中国红十字会 206
病故善后工作的规定 206
外国商会登记 206
外国商会会员名册 206
外国商会的违法责任 206
外国商会经费管理 206
《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207
持外国护照的中国血统香港居民同我国内地公民结婚的登记手续 207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207
契约华工与国内公民结婚所需证件的认证 207
涉外婚姻登记管理 207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208
《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208
三、文化 210
涉外文化行政管理 210
文物 210
涉外文物保护 210
文物出境 210
水下文物 211
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处罚 211
文物出境管理 211
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鉴定 211
文物出境许可 212
《文物出境许可证》 212
文物特许出口管理 212
文物出境鉴定 212
出境文物鉴定人员 212
出境文物鉴定机构 213
暂时进出境文物的鉴定 213
销售单位申报出境文物的鉴定 213
火漆印章 213
水下文物涉外考古工作 213
考古调查 214
考古发掘 214
考古勘探 214
考古涉外工作管理 214
考古记录 215
自然标本 215
中外合作考古活动的原则 215
外方与中方合作进行考古活动申请 215
申请合作考古项目 215
合作考古工作的特别许可 215
合作考古项目协议书 216
外国留学人员以及外国研究学者 216
参加考古工作的管理 216
外国人参观尚未公开文物点的管理 216
违反涉外考古工作管理的处理 216
赠送影片的进口管理 217
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其他外国人携带来华影片的进口管理 217
进口影片管理 217
中外合拍影片的管理 217
专业性记录片、科教片的进口管理 218
资料影片的进口管理 218
进出口音像制品管理 218
出口音像制品管理 218
进口音像制品管理 219
违反进出口音像制品管理的法律责任 219
与外国合作的音像制品出版业务 219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 219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管理机关 219
违反《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220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 220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220
传送电视节目的申请 220
传送电视节目的审批 220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 220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 220
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活动的管理 221
违反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 221
节目管理的法律责任 221
对外合作出版 221
对外合作出版项目的确定 221
期刊的国外发行 222
合作出版书刊的稿酬 222
与国外合办的期刊 222
对外合作出版合同 222
对外合作出版的审批手续 222
四、教育 224
涉外教育行政管理 224
外国留学生 224
外国留学生的主管机关 224
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年限 224
来华留学的申请 224
外国留学生的入学考试和考核 224
外国留学生的学习管理规定 224
外国留学生的食、宿、医疗 225
非主管部门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 225
外国留学生来华后的基础汉语学习 225
外国留学生的学位授予 225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培养 226
出国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 226
外国留学生的学业证书 226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招收 226
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规定 226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227
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 227
出国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227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227
公派留学 227
国家公派留学 227
单位公派留学 227
经费的管理办法 228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 228
出国留学协议书 228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 228
自费公派留学 228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228
公派留学人员的留学延期 229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回国休假 229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配偶的出国探亲 229
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人员的管理 229
自费出国留学 229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229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待遇 230
留学的管理规定 230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 230
自费出国留学的申请 230
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230
自费出国留学的管理 230
五、科技 231
涉外科技行政管理 231
涉外测绘成果管理 231
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批准 231
旅居外国的华侨和外国人士的发明奖励 231
旅居国外的华侨和外国人士的自然科学奖励 231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申请专利的规定 231
或专利权的管理 232
中国公民和组织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 232
技术引进合同 232
中国公民和组织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管理 232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专利的审查 232
技术引进合同的限制条款 233
技术引进合同条款 233
技术引进合同的申请 233
技术引进合同的审批机关 233
技术引进合同的审批 233
《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 234
技术引进合同的生效 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34
新技术企业的优惠 235
新技术企业 235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的 235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235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235
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公司 236
试验区内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236
科学技术干部的对外交流 236
对外提供测绘资料的技术处理 236
《国家测绘总局关于对外提供 237
我国测绘资料的规定》 237
高新技术企业 23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 23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8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238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的审批机关 239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 23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23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23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 239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的审查原则 240
违反《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的法律责任 240
实验动物的进口管理 240
实验动物的出口管理 240
出国体育团队组队程序 241
出国体育团队人员的审批 241
出国体育团队人员的选派 241
出国体育团队组队原则 241
涉外体育行政管理 241
六、体育 241
出国体育团队和人员纪律 242
出国体育团队和人员着装规定 242
运动员出国(境)参赛条件 242
运动员、教练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批 242
外国留学生参加国内体育比赛 243
地方体委自筹经费对外体育交往 243
公派出国(境)体育技术人员的管理 243
进口体育器材免税 243
《关于进口体育器材设备工作的暂行规定》 243
外国人来华登山手续 244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244
外国人在登山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 244
《关于加强对外国和港澳地区电视采访管理的暂行规定》 244
《关于参加国际大奖赛奖金的单位提成办法》 244
登山附带科学考察和测绘 245
登山联络官 245
登山物资的入境和出境 245
对外国人来华登山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245
对外开放山峰 245
七、卫生 246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 246
国境卫生检疫 246
国境卫生监督 246
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机关 246
国境卫生的检疫、控制措施 247
国际卫生监测 247
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 247
国境卫生制裁 248
监测传染病 248
检疫传染病 248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规定 248
入境检疫 248
出境检疫 249
船舶、航空器非口岸停泊、降落检疫 249
船舶的入境检疫 249
船舶电讯检疫 249
船舶检疫信号 249
船舶卫生证书 249
就地诊验 250
留验 250
检疫及检疫结果处理 250
除鼠证书和免予除鼠证书 250
检疫的申请、申报 250
隔离 251
卫生措施 251
卫生处理 251
卫生检疫证 251
检疫人员出海查验所乘交通工具用费支付 251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 251
入、出境人员艾滋病监测管理 252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对象 252
艾滋病 252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管理的法律责任 252
对与艾滋病紧密相关的物的监测管理 253
艾滋病防治强制措施 253
入境、出境人员传染病监测 253
违反艾滋病监测管理的法律责任 253
各国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要求及疟疾情况表 253
赴黄热病和疟疾疫区出入境人员卫生管理 255
中外合资制药企业管理 256
外国药品广告管理 256
《出口药品证明书》 256
《进口药品许可证》 256
进口药品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256
口岸药品检验所 257
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 257
进口药品注册商标管理 257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 258
进口废钢船卫生检疫 258
血液制品进出口管理 258
“三资企业”血液制品生产管理 258
进口化妆品管理 259
精神药物进出口管理 259
精神药品品种 259
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 260
麻醉药品品种 260
《关于中外合资的药品企业不宜合资生产 261
麻醉药品的通知》 261
中药材进出口管理 262
野生药材出口管理 262
三种特殊化学品出口准许证管理 262
放射性药品进出口管理 262
进口食品卫生管理 263
进口寄售食品卫生注册管理 263
出口食品注册证书、检验证书 264
违反出口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处罚 264
八、旅游 265
涉外旅游行政管理 265
外国旅游者 265
外国旅游者的入出境 265
开放地区 265
外国旅游者的旅游保险 266
外国旅游者的旅行 266
外国旅游者发病和死亡的处理 26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266
外国旅游者的通讯 266
外国旅游者的居留 266
非开放地区 266
外国旅游者违反旅游管理的法律责任 267
外国人旅行地区 267
导游人员 267
导游人员的录用 267
导游工作检查 268
导游工作的基本原则 268
违反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的处罚 268
导游人员的纪律 268
导游人员的基本任务 268
导游人员的奖励 268
导游证书 268
涉外旅行社 269
涉外旅行社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269
涉外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269
涉外旅行社的管理 269
对涉外旅行社职工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和扣收小费的处罚 269
台湾同胞探亲旅游接待办法 27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 271
港务监督机关 271
引航 271
外国籍船舶 271
九、船舶、港务 271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机关 272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 272
外国籍船舶的进港 272
外国籍船舶的出港 272
外国籍船舶的进出港许可 272
外国籍船舶港内航行管理 272
外国籍船舶的离港禁止 272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的出航禁止 272
外国籍船舶的防止污染水域保护 273
沿海水域 273
外国籍船舶的违章处理 273
作业 273
外国籍船舶的信号管理 273
外国籍船舶的通讯管理 273
外国籍船舶的停泊管理 273
外国籍船舶的消防管理 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74
海上交通事故调解 274
海上交通事故处理 274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 274
海上交通事故报告 275
外国籍船舶的海损事故 275
外国籍船舶的强制变卖 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2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276
《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试行)》 2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 277
航道 278
危险货物安全装载证明书制度 278
外国籍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管理 278
禁航区 278
外国籍船舶的救助 278
《海关对打捞沉船和货物的监管办法》 278
航行长江水域外国籍船舶的管理 279
航行长江水域外国籍船舶的信号 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 279
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279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国境河流航运合作的协定》 280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 280
国境河流 280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管理 280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 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282
《一九二六年海员遣返公约》 282
《一九二六年海员协议条款公约》 282
《船舶装卸工人伤害防护公约》 282
《一九二九年标明重量(航运包裹)公约》 282
《关于统一海上救助若干法律规则的公约》 282
港口水上过驳作业 283
琼州海峡管理处 283
《港口水上过驳作业暂行办法》 283
《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 283
《关于船舶拆解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283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284
外国籍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的管理 284
外国籍船舶违反琼州海峡管理的处理 284
《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284
《上海港口货物疏运管理暂行规定》 285
《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 285
中国国际船舶代理公司 2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286
《国际海事组织》 286
《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 286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286
共同海损理算 287
海事仲裁程序规则 287
《一九二○年最低年龄(海上)公约》 287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287
《一九二一年未成年人(海上)的体格检查公约》 287
海事仲裁委员会 288
十、航空 289
外国民用航空器 289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飞行管理 289
外国民用航空器管理的主管机关 289
外国民用航空器定期航班飞行许可 290
外国民用航空器加班飞行许可 290
外国民用航空器不定期飞行的申请和批准 290
国际运输不定期飞行的管理 290
航路飞行 291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飞行高度和高度层 291
外国民用航空器失去通信联络的飞行 291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位置报告 291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境内飞行应提交的文件 291
外国民用航空器违反航空飞行管理的处理 291
空中禁区 292
航空器相遇的避让 292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通信联络 292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降落 292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返航 293
外国民用航空器高度表拨正程序 293
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遇险 293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证 293
进口民用航空器的型号审查 293
涉外管理的法律责任 294
违反民用航空器适航 294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 294
租用外国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294
出口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294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 294
民用航空器境外维修管理 294
代表机构的申请与批准 296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批准书 296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296
十一、交通运输、邮电 296
外国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 296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96
《外国水路、公路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296
涉外水路运输管理 296
《外国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批准书》 297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 297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管理 297
外国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人员管理 297
外国籍船舶在我国内河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 298
国外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 298
国际邮递物品 298
无法投递的进口国际邮递物品的处理 298
《外交部、邮电部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通信的暂行规定》 298
国际特快专递业务 298
国际邮政事务 298
合营企业职工的工资 299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 299
合营企业职工的奖励 299
合营企业劳动保护 299
涉外劳动管理 299
合营企业劳动合同 299
十二、“三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监督 299
涉外劳动合同 299
“三资”企业劳动保护监察 300
“三资”企业劳动安全与卫生技术规范 300
合营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300
“三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 300
“三资”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 300
合营企业劳动争议仲裁 301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 301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 301
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待遇 301
合营企业职工的解雇 301
合营企业职工的辞职 301
合营企业职工的处分 301
合营企业劳动争议 301
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批 302
国际劳工组织 302
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302
中外合营企业中的工会 302
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管理 303
中外合营企业的审计监督 303
外债登记管理 303
国际劳动立法 303
外债统计监测 304
违反外债统计监测规定的法律责任 304
注册会计师国外查帐转托 304
《外债登记证》 30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304
《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305
《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 305
外国专家管理 307
外国经济专家的接待工作 307
对外国经济专家的宴请 307
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307
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条件、手续 307
对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的优惠照顾 307
十三、外国专家 307
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 308
外交部 309
外交部领事司 309
外事办公室 309
外交行政法主体 309
外交行政法 309
外交行政管理 309
十四、外交行政 309
外交部礼宾司 310
外交部地区司 310
外交部新闻司 310
外交部干部司 311
外交部行政司 311
外交部对缔约事务的管理 311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 311
外国记者 311
外国记者证 312
新闻管理的法律责任 312
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违反我国 312
中国境内活动的管理 312
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在 312
外国常驻记者的离任 312
派遣外国常驻记者的申请和审批 312
《关于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 3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联合国登记条约问题的通知》 3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悬挂国徽的办法 313
《外交部关于参加外事活动着装问题的几点规定》 313
《涉外人员守则》 313
《中国驻外机构升挂和使用国旗办法》 314
涉外挂旗的管理机构 314
涉外升挂国旗的范围 314
代任记者 315
涉外降半旗的方法和范围 315
外国贵宾 315
中国国旗与多国国旗并列升挂办法 315
外国短期采访记者的申请、批准 316
设立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申请和审批 316
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管理机关 316
外国常驻中国机构和组织升挂和使用国旗办法 316
十五、农牧渔业 318
国际粮农组织 318
农业部关于接待外宾的有关事项 318
农业部关于派团出国的有关事项 318
国际农业合作奖 318
农业部外事管理 318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319
国外农业科技情报资料管理 319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 319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 319
外国企业在我国兽药注册的种 320
类及应提交的材料 320
进口兽药管理 320
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兽药注册的程序 320
进口兽药质量的检验与监督 321
进口兽药的审批程序 321
贸易留成外汇额度使用管理原则 321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国外贷款机电产品的审批 321
限额以下国外贷款项目机电设备进口审批 321
单机进口审批程序 322
机电设备进口审查范围 322
引进项目进口机电设备的报批程序 322
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的审批 322
违反机电设备进口规定的行为及处理 322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 323
进口兔及兔皮管理 323
进口农作物种子作价 323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324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 324
进出口种畜(禽)审批原则 326
进出口种畜(禽)的审批手续 326
贸易外汇留成指标使用管理 326
杂交水稻种子和技术资料管理 326
对外植物进口检疫 326
强化进口植物种子、苗木检疫的规定 327
对外植物出口检疫 327
进口鱼类检疫对象的主要症状 327
中国种子公司办理进出口业务的范围 328
改进旅客植检工作的规定 328
口岸淡水鱼类检疫方法 328
植物检疫对外出证 328
对外植物检疫处理 329
含假高梁进口粮的除害处理 329
引进和交换农作物病、虫、杂草天敌资源的规定 329
种畜、种禽出口的规定 329
进出境动植物运输工具检疫 330
动植物过境检疫 330
动植物进境检疫 330
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范围 330
动植物出境检疫 330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 330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原则 331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的使用及管理 331
对外植物检疫样品管理 331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责任 331
动物产品来料加工检疫防疫规定 332
签定进口种畜禽及畜产品贸易 332
合同检疫事项规则 332
加强种畜(禽)和牧草种子进出口的规定 332
外国公司农药试验的补充规定 332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的补充规定 333
引进动物疫病病原菌(毒)种的规定 333
机电设备进口审查机构及其职责 333
防止非洲猪瘟传入的规定 334
计划外进口化肥的规定 334
畜产品贸易外汇留成使用管理 334
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入境检疫规定 334
增加的进口农药作价原则 335
口岸进出口淡水鱼类检疫 335
对台湾渔船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335
口岸淡水鱼类检疫对象 335
口岸淡水鱼类检疫的范围 336
对进口旧渔业船舶技术监督管理的规定 336
进口代理制 336
外国企业在我国注册兽药的费用 336
进口兽药的注册 336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所需资料、样品 336
边境城镇与外国边境城镇小额贸易管理 337
城乡个体工商业者进口小型生产工具的规定 337
中日渔业协定附件——新增休渔区、保护区 337
登记料添加剂的收费标准 337
船员证书及渔船进出口“联检” 338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公用事业 338
贸易留成外汇额度使用审批权限与程序 338
贸易留成外汇额度使用范围 338
限额以上国外贷款项目机电设备进口审批程序 338
十六、侨务 340
华侨 340
归侨 340
侨眷 340
复归人员申请回国定居的审批 340
回国定居农村的归侨粮、油供应办法 340
改善赡家侨汇物资供应的规定 341
对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341
华侨农场归侨职工退休、退职待遇 341
处理六十年代精简的归侨职工的规定 341
保护侨汇收入的规定 341
华侨捐赠进口物资的管理 342
归侨、侨眷接受国外亲友赠送进口小型生产工具的管理 342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 342
《归侨、侨眷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规定》 342
父母已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亲兄弟姐妹的规定 343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待遇 343
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 343
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 343
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高等学校毕业分配时的照顾 344
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的照顾规定 344
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就业的照顾规定 344
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规定 344
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 344
已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入境就医报销医疗费的规定 344
离职休养的规定 344
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改为 344
华侨青年进入普通高校进修、 345
插班、旁听学习的规定 345
华侨青年报考国内高校的规定 345
归侨、侨眷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345
回国探亲华侨出入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345
华侨同国内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 345
华侨修复祖墓的规定 346
华侨去世后回国安葬的规定 346
对归侨、侨眷住房困难的照顾规定 346
华侨、华人在国内办理公证的规定 346
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的规定 346
制止和惩处盗掘华侨祖墓 347
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 347
华侨买卖国内房屋办法 347
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规定 3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347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347
涉外环境法规 349
涉外环境纠纷解决途径 349
公害输出 349
涉外环境纠纷 349
涉外环境立法 349
涉外环境保护 349
涉外环境管理 349
十七、环境保护 349
涉外环境诉讼 350
涉外环境仲裁 350
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50
外商投资项目“三同时”制度 350
外国厂商申请农药登记 350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 351
《中日保护候鸟协定》 351
《中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 351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351
涉外排污申请登记制度 351
《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352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352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352
船舶防污文书 352
涉外排污收费制度 352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353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 353
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353
十八、司法行政 354
涉外司法行政 354
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354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 354
司法行政外事 355
涉外律师业务 355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 356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 356
外国企业的登记管理 356
涉外工商行政法 356
涉外工商行政管理 356
十九、工商行政 356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 357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管理 357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管理 357
外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358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358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主要项目 358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管理 358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管理 359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 359
外国银行分行营业登记 359
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批准机关 360
承包建筑、装修工程的外国企业登记 360
参与石油合作开发的外国企业登记 360
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 360
承包石油工程的外国企业登记 360
企业的外国企业的登记管理 36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 361
外国企业登记管理法 361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 361
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 362
原属国的国家商标注册 362
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规定 362
外国人、外国企业的商标注册申请规定 362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发布广告的管理 363
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hne字样 363
中外合资广告经营公司的审批 363
商标局国际注册处 363
出口广告宣传 363
指定商标代理组织 364
来华广告宣传的管理 364
优先权 364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法 365
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 365
商标国际注册主管机关 365
逐一国家商标注册 366
《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367
《商标注册条约》 367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367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367
《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 367
《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368
取缔外币、外汇券黑市规定 368
禁止销售进口旧服装规定 368
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规定 368
南朝鲜企业在我国刊播广告的管理规定 369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检查 369
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 369
对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和程序 369
涉外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371
烟草进出口贸易经营管理机构 371
烟草进出口贸易行政管理机构 371
涉外烟草专卖管理 371
二十、烟草专卖 371
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 372
进出口烟草专卖品 372
烟草业务的进出口贸易管理 372
烟草专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 372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 372
烟草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372
烟用滤嘴材料进口管理 372
《涉外烟草准运证》 372
《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372
对违反烟草专卖进出口管理的行政处罚 373
走私烟草专卖品的法律责任 373
涉外经济合同的原则 376
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 376
涉外经济合同的适用范围 376
一、合同 376
《涉外经济合同法》 376
第三编涉外经济 376
涉外经济合同 376
涉外经济合同的主体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标的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形式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成立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审批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377
涉外经济合同的违约补救 378
损害赔偿的计算 378
预期利润原则 378
先期违约 378
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与违约 378
涉外经济合同的变更 379
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79
涉外经济合同的转让 379
涉外经济合同的无效 379
可撤销的涉外经济合同 379
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