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 3
9月 3
修正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 3
一一五师宣传部关于部队学习整风文件的初步检讨 13
为抽调部队护邮事黎玉致各军区司令电 17
山东省惩治盗匪暂行条例 1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规定处罚漏税及没收违禁品的权限的训令 20
中共山东分局精简委员会关于安置老弱残废人员的指示 2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公营企业技术人员待遇之决定 2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贯彻精兵简政的决定 25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为发动人员武装保卫家乡告同胞同志书 2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发行与交通工作的决定 3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各级军区与党的组织机构合并问题的报告 3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变更分局组织机构问题的报告 36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目前山东形势与紧急任务的决议 38
中共山东分局青委关于山东青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4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通知 45
附:山东省各级公安局拘押差犯暂行条例 46
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临时委员会指示(第一号) 47
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临时委员会指示(第二号) 49
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临时委员会指示(第三号) 50
中共山东分局青委关于青年工作情形的报告 52
10月 5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抗战四年山东我党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决议 57
附:抗战四年山东我党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 57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各级党委交通科(股)划归战时邮局统一管理的决定 87
一九四二年山东全省冬学运动方案 8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战工会工作及与各级政府关系的指示 93
中共山东分局、一一五师政治部关于对敌冬季宣传攻势的指示 95
山东军区武委会关于掌握与领导民兵坚持斗争争取反“扫荡”胜利给滨海区武委会筹备会的指示信 9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精简工作的指示 10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处理精兵简政后被裁减人员的指示 106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帮助各级武委会迅速成立的通知 107
一一五师关于开展冀鲁边平原游击战争的经验总结 108
11月 119
中共山东分局、一一五师政治部关于对敌斗争半年的检讨与展开冬季攻势的指示 119
中共山东分局对敌斗争委员会关于山东半年来对敌斗争工作的检讨与今后工作意见 12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湖西面积、人口、财政收支及人民负担情况向北方局的报告 13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查禁伪造北海本币的指示 141
12月 141
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关于印发《接受鲁中区反“扫荡”的经验教训》的通知 144
附:接受鲁中区反“扫荡”的经验教训 14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讨论中央统一根据地党的领导的决定的指示 173
从敌伪顽我区人民负担的调查是看到的几个问题 陈超 175
山东地区收入统计 184
山东各地区支出统计 186
关于滨海区六十六个村子的土地人口问题之调查研究 分局调研室材料股 187
滨海区各阶层转化及其生活情形 鼎夫整理 19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清河区经建工作的指示 200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敌占城市工作的报告 202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处分党员的指示 203
山东省总工会对目前雇工工作的指示 205
民兵巩固工作中的组织问题--朱则民关于一九四二年山东人民武装工作报告之一部 207
两年来山东各地区粮食征收统计表 214
一九四二年各战略区生节成绩统计表 215
中共山东分局群众工作委员会关于群众团体精兵简政的指示 21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 21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推行大众日报工作的几点决定 227
1月 227
1943年 227
处理伪造及行使伪造北海本币案件暂行办法 22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改造支部工作的决定 23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优抗工作的指示 237
中共山东分局为动员逃亡战士归队给全党同志的一封信 240
山东军区为动员逃亡战士归队的命令 242
坚持我们的边缘游击区 罗荣桓 243
关于山东情形的报告(朱瑞、陈光、罗荣桓致刘少奇同志) 24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李仙洲部来鲁后的统战工作指示 25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整风审干工作的补充指示 265
2月 265
山东省战工会、山东军区动员潜逃及逾假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 266
山东省临参会、山东省战工会关于拥护抗日军队的决定 268
3月 27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公布施行《修正山东省行政人员暂行奖惩条例》的通知 275
附:修正山东省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 27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改造支部工作的补充指示 277
山东省战工会教育处、山东省文协关于开展文化运动的通知 280
修正产妇保健婴儿保育暂行办法 283
当前国民教育的改进问题--山东省战工会教育处长杨希文在滨海区小学教育会议上的讨论总结 285
一九四二年敌我斗争形势的检讨及今后一年敌我斗争形势与对敌斗争的任务--一九四三年三月十三日朱瑞在山东军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提纲 299
分散性游击战争与对敌政治攻势问题--一九四三年三月十三日罗荣桓在山东军政会议上的报告 31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拥护抗日军队运动的指示 31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改进党内党外教育工作的指示 32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民教育工作的指示 32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通知 329
附:山东省保护林木暂行办法 329
山东省民兵奖励抚恤暂行办法 331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一九四三年群众工作的指示 33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党政交通发行工作统一领导的决定 339
山东省战工会关于战时邮局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新规定 341
农村俱乐部修正办法 344
滨海区十个月群众工作总结--朱瑞同志在滨海区第四次群众工作总结会议上的报告 349
过去整理县区武装政治工作的检讨与今后整理县区武装政治工作的任务--江华在山东省整理县区武装政治工作会议上的总结 382
4月 39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一九四三年锄奸工作中心的指示 399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交通工作的补充指示 402
再论县区武装建设--一九四三年四月一日黎玉政委在山东省地方武装政工会议上的报告 406
山东省抚恤阵亡将士、荣誉军人暂行条例 41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修正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暂行条例 418
山东省战时锄奸条例 42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锄奸纪律的命令 422
山东省禁烟治罪暂行条例 423
山东省禁毒治罪暂行条例 424
山东省参议会关于解决留雇复雇就雇问题给雇主雇工和职工会人员的一封信 425
山东军区训令--为普遍掀起人民武装运动而斗争 42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一九四三年民兵工作的补充指示 430
山东省参议会、省战工会、中共山东分局、八路军山东军区关于迅速救济难民的号召 43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修正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437
中共山东分局青委关于一九四三年山东青年工作的指示 440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重振整风学习的指示 44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命令 446
附:山东省政权干部保健暂行条例 446
山东省战工会、山东军区训令--确定县武装科及区武装助理员的任务 449
对保卫夏收与反蚕食战役的命令(罗荣桓、黎玉致各军区) 450
山东省抚恤抗日阵亡将士、荣誉军人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452
山东省临时武委会关于保卫夏收的号召 455
山东省战工会关于赌博罪的训令 457
山东省战工会关于制止抢劫寡妇的训令 458
山东省优待朝鲜人民暂行条例 463
5月 463
山东省保护反侵略战争之日本军民暂行条例 46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开展对敌文化斗争的指示 46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征收救国公粮的指示 469
中共山东分局城委、青委关于敌占大城市青年工作的指示 472
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关于《斗争生活》发行和阅读的通知 474
对冀鲁边区工作的检讨与今后意见(朱瑞、黎玉致邢、王、黄) 47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人民武装的编制领导经费等问题的指示 481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修正、补充整风学习指示的指示 487
6月 487
山东省战时邮政总局关于开展敌区发行工作的意见 49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救济敌占区逃来难民办法 49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区党委书记联席扩大会议情况的报告 495
北海银行组织章程 498
山东省抗日政民工作人员贫苦家属救济条例 500
一个未竟的任务--青抗先还须大大的发展 朱瑞 502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对敌斗争工作组织与领导的决定 50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如何执行“六一整风指示”的指示 507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直属系统整风学习计划 509
山东省抚恤因公伤亡抗日政民工作人员暂行条例 51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保护抗日军人婚姻暂行条例 516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对敌货币斗争的指示 517
山东军区、一一五师关于拥政爱民的决定 51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 522
7月 52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敌伪工作组织领导的决定 52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敌占区职工运动的指示 531
中共山东分局对目前开展大城市工作的指示 532
关于对待李仙洲、于学忠之军事部署(朱瑞、罗荣桓、黎玉、肖华致军委、集总) 53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开展妇女放足运动的指示 538
山东八路军全体指战员告家属书 53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停用法币的指示 541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一九四三年群众工作的补充指示 542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国防企业职工工作的指示 547
关于党对武委会的领导及其工作机构决定 548
我们能坚持,我们也能胜利 罗荣桓 黎玉 550
山东军区训令 561
附:小部队的建设问题--肖华在分局召开的区党委书记联席会议上的报告提纲 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