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 1
第一节 太平天国革命 1
天条书 1
太平规条 8
行营规矩 9
天朝田亩制度 10
资政新编 14
太平天国官级等差总表 26
太平天国地方政府安民条规及招贤告示 61
第二节 戊戌变法 63
公车上书 63
变法通议 83
第三节 义和团的反帝国主义运动 95
满清上谕 95
第四节 清末国家机关与法 99
清末官制的改定与演化 99
资政院的创设及其组织 102
各省谘议局之成立 105
宪法大纲 109
十九信条 110
清末法典的编纂 111
(一)清末法典的渊源与制定 111
(二)清末的刑法 114
(三)清末的民商法 117
第五节 辛亥革命 119
兴中会宣言 119
军政府宣言 121
民报发刊词 123
国民党宣言 125
中国国民党宣言 132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3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37
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 142
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142
第二章 北洋军阀“立宪活动”与国家制度 144
第一节 144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 144
议院法 147
大总统选举法 155
天坛宪法草案 156
“约法会议组织条例”的主要内容 164
中华民国约法 164
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170
参政院组织法 172
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 173
惩治盗匪法 174
政府组织令 176
中华民国宪法 177
第二节 法典的编纂 189
民国十余年中法典编纂机关的演化 189
第一次刑法与第二次刑法修正案 190
第一次民法草案 192
商事法的编纂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