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第一编 工资制度 4
第一章 建国初期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开始建立新的工资制度 4
第一节 供给制度的两个阶段 4
第二节 开始建立新的工资制度 15
第二章 “一五”期间建立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完成由供给制向全部实行工资制过渡,1956年进行全国性的工资制度改革 26
第一节 建立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和供给制的津贴制度 27
第二节 进一步改进工资和供给制度,为全部实行工资制铺平道路 35
第三节 废除供给制,全部实行工资制,改工资分制为货币工资制 52
第四节 1956年进行全国性的工资制度改革 62
第三章 1957年后降低和修订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升级工作 89
第一节 降低和修订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 90
第二节 升级工作 103
第一节 解决职工转正定级和调动工作人员的工资问题 107
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转正定级工作和调整部分低工资人员的工资 107
第二节 调整部分低工资人员的工资 108
第五章 新的历史时期工资调整和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 111
第一节 1977年至1984年的多次调整工资 112
第二节 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 136
第三节 采取补充改善措施,适当解决工资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156
第四节 提高中小学教师、护士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 166
第五节 进行工资普调,并适当解决工资中的突出问题 178
第二编 奖励制度、津贴补贴制度和地区工资类别制度 212
第六章 奖励制度 212
第一节 概述 212
第二节 部分事业单位实行奖励制度时期 214
第三节 实行附加工资时期 217
第四节 全面实行奖励制度时期 219
第一节 概述 240
第七章 津贴补贴制度 240
第二节 各类津贴补贴制度的建立与变革 242
第三节 津贴补贴工作的管理体制 287
第八章 地区工资类别制度 291
第二节 实行工资分时期 293
第一节 概述 294
第三节 实行物价津贴时期 295
第四节 实行工资区类别和生活费补贴时期 319
第五节 实行地区工资补贴时期 350
第三编 几类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 355
第九章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355
第一节 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355
第二节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 375
第三节 “五大生”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378
第五节 出国留学生毕业回国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 379
第四节 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379
第十章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 383
第一节 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 383
第二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排工作后的工资待遇 405
第十一章 受处分人员和落实政策人员的工资待遇 408
第一节 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 408
第二节 落实政策人员的工资待遇 426
第十二章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待遇和工作人员的保留工资 442
第一节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待遇 442
第二节 工作人员的保留工资 457
附录:忆周总理领导工资改革 462
新中国工资制度的奠基人 473
关于按劳分配原则的几个问题 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