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论题、进路与界定 1
第一章 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诞生与发展——以德国刑法理论发展为背景 6
一、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前夜——前贝林时代的构成要件理论 7
二、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序曲——贝林的构成要件论 11
三、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揭幕——迈耶的构成要件论 23
四、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展开——麦兹格的新构成要件论 30
五、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扩大化——目的行为论及其与新古典体系的结合 38
六、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转向——骆克信的目的理性体系及客观归责理论的出笼 48
七、本章小结 53
第二章 主观违法要素的地位与范围(上)——以日本刑法理论为线索 64
一、日本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展开过程 65
二、主观违法要素全面肯定说 69
三、主观违法要素否定说的理论先驱:齐默尔 81
四、主观违法要素从肯定到否定的巨大转变:泷川幸辰 90
第三章 主观违法要素的地位与范围(下)——以日本刑法理论为线索 104
五、主观违法要素全面否定说的彻底主张:中山·内藤说 104
六、违法·有责行为类型下的主观违法要素全面否定说 124
七、主观违法要素原则否定说的具体展开:本书的主张——相对的结果无价值一元论视野下的考察 147
八、第二、三章小结 163
第四章 主观违法要素的分类与展开——以中国刑法中的目的犯为平台 179
一、由目的犯的基本分类开始——分析平台的搭建 180
二、中国现行刑法中的法定目的犯——解释论的评价 192
三、中国现行刑法中的法定目的犯——立法论的归结 214
四、非法定目的犯之一:将结果作为目的之非法定目的犯——以金融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为切入的展开 217
五、非法定目的犯之二:将后行为作为目的之非法定目的犯——以伪造货币罪之行使目的为中心的研讨 227
六、本章小结 235
第五章 主观违法要素的认定与证明——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 237
一、主观要素的证明与举证责任的转换 237
二、目的的确定与目的的推定 243
三、目的确定中的口供问题 260
四、本章小结 273
结语 280
主要参考文献 286
索引 本书的图表汇总 295
后记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