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 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胶东大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继续深入审查党的指示 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敌人对鲁中山区大“扫荡”的初步总结与指示 9
中共山东分局对胶东城市工作的指示 15
结束一九四一年 迎接一九四二年--朱瑞政委在干部会上的报告 16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的补充指示 2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整理支部工作的补充指示 40
劳动互助队组织大纲 43
盐业交易所组织暂行办法 4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克服春荒解决军食民食问题的决定 46
抗战四年来山东锄奸工作的总结--刘居英在山东县以上锄奸干部联席会议上的报告 4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民事案件厉行调解的通令 92
1942年 97
1月 9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禁止酿酒的决定 9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禁用民生银行钞票的通知 9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颁发精兵简政编制表的通知 98
附:一、山东省行政专员公署编制表 99
二、山东省县政府编制表 101
三、山东省区公所编制表 10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奖励保存棉衣的决定 10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禁用伪平市官钱局纸币的通知 104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巩固党的总结 10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文教处关于召开小学教育会的指示 116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财政处关于一九四二年财政工作的指示 120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财政处关于鲁南财政工作的指示 122
2月 12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敌后城市工作的检讨与政策指示 12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教育处关于制发一九四二年小学学校历的通知 132
附:山东省一九四二年抗日小学学校历 13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颁布“修正山东省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条例”的通知 136
附:修正山东省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 13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建立全省调查研究机关的决定 14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 14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建立战时邮局的决定 15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实行精兵简政的决定 15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举行公民誓约运动的决定 15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招待会餐等费之决定 15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妇女干部保健及育婴问题的通知 160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春耕的指示 16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精兵简政编制表的补充通知 165
中共山东分局城委关于太平洋战后敌占城市之各种表现的报告 166
山东省小学教职员服务条例 16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保证小学教师专业化办法的决定 17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教育处关于检定小学教员的指示 17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教育处关于整理与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 176
检定小学教员暂行办法 182
山东省战时邮局暂行组织条例 185
山东省各级战时邮局营业简则 188
战时邮务工作大纲 190
战时邮务人员守则 192
山东省战时邮务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大纲 193
3月 197
中共山东分局妇委会关于纪念“三八”节给各级妇委的指示 197
山东省妇联为纪念“三八”节对目前妇女工作的指示 199
山东青年当前的一条生路--献给山东青年第二届代表大会 黎玉 202
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对山东分局组织部巩固党的报告的指示 20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执行《省教育处、省青联工作协定》的通知 211
附:省教育处省青联工作协定 212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建立滨海区地委的通知 21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教育处关于培养训练与教育小学教员的指示 21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各机关团体之用费菜金及节省鞋子的新决定 21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组织对敌斗争委员会的决定 21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奖励保存棉衣之补充决定 220
山东民主导报与坚持山东民主斗争的基本方向--《山东民主导报》发刊词 黎玉 221
4月 23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教育经费开支标准的修正决定 23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在职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 23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的决定 23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在职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 240
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对各财委会工作指示 24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第二次修正与补充精兵简政编制表的通知 250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泰山区锄奸错误的决定 25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整理与扩充教育款产的指示 25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开展对敌政治攻势的指示 25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湖西地委组织情形的报告 259
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今后财经工作的指示 260
山东省捐资兴学褒奖暂行办法 264
5月 26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健全邮政工作的通知 26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 271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工作的补充指示(一) 27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执行中央整顿“三风”指示的决定 281
山东军区关于交通工作的指示 28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整理春耕贷款问题的训令 285
中共山东分局为保证实现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给各级党委及组织部的工作指示 286
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 289
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 291
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 295
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关于各级宣传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 29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实行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补充指示(二) 300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总结全山东锄奸工作的决定 30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执行“三十一次常会关于麦收工作的决议案”的通令 306
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 30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统一村镇财政及人民负担的决定 311
山东省经管收支款项统一处理办法 31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罚款募捐及没收代管的决定 31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税务问题的决议 318
附:山东省修正货物税率表 31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鞋子问题的决定 32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配合减租减息整理村镇财政工作的指示 32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成立各级司法机关的训令 331
山东省金库暂行条例 333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动员全省工人参加减租减息改善雇工生活开展群众运动的指示 33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各区党委所属党组织情况的报告 337
6月 345
中共山东分局、一一五师政治部对反敌之蚕食政策的指示 345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各级政府设立调查研究组的决定 348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各级组织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 34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奖励粮食入境及严禁粮食出口资敌暂行办法 352
山东省审计处暂行组织条例 354
山东省审计暂行条例 35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地方武装组织领导问题的指示 35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党费征收办法的规定 360
山东纵队政治部关于整顿三风的指示 361
中共山东分局、一一五师政治部对滨海区对敌斗争的指示 366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下半年宣教工作的指示 36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加强社教工作的指示 370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各县经建费的决定 37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统一邮政经费及员工待遇通知 37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建立粮食仓库之决定 381
滨海区农民一个月减租减息增资运动的检讨 383
7月 40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整理村镇财政的决定 40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开展整顿“三风”学习运动的补充指示 40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对修正山东省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进行补充的通知 41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为粉碎敌人“扫荡”展开对敌反抢粮斗争的紧急训令 413
山东各界抗战五周年追悼抗战阵亡将士大会祭文 41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救济旱灾的紧急指示 416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村政人员粮食津贴的决定 41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工作的指示 41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盗匪案件划归公安局审理的命令 428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历行判决批答严格审级的通令 42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救济旱灾预防粮荒的指示 430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宣传部关于宣传中央宣言的通知 433
悼中国人民之友希伯同志 凌青 434
群众工作的领导问题--七月二十五日朱瑞在滨海区两个月来群众工作大会上的讲话要点 43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严禁贿赂的决定 443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战时邮务工作的通知 444
8月 449
山东军区八一训令--为加强县区武装人民武装而斗争 44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目前对敌斗争的指示 452
坚持我们的边沿游击区 罗荣桓 457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修正征粮办法的决定 46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按产量征收救国公粮实施办法的指示 465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动员人民武装的决定 469
中共山东分局对湖西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47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厉行保释减少羁押人犯与改善犯人待遇的训令 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