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 3
10月 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训令--努力实现政府工作半年计划 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在整风中重新审查干部的指示 4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令 6
附件一:修正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 7
附件二:山东省行政区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 12
附件三:山东省县参议会组织条例 15
附件四:各级参议员之权利与义务 19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令 20
附件一: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20
附件二:山东省行政公署组织条例 24
附件三:山东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 28
附件四:修正山东省县政府组织条例 30
附件五:修正山东省区公所组织条例 35
中共山东分局为贯彻中央十月一日指示的决定 36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粮食工作的训令 41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半年农林工作的指示 4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训令 45
附件一:区公安员工作纲要 45
附件二:村公安员工作纲要 46
中共山东分局为改进今后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 47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关于加强武委会工作指示 5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训令 57
附件一:山东省各级工商管理局组织条例 58
附件二:山东省工商管理暂行规程 61
附件三:修正商会组织大纲 63
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议员大会始末记 66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反对敌人新建设运动之指示 88
六年来群众工作概括总结--黎玉同志一九四三年十月在分局群工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90
11月 16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今冬明春民主工作的指示 169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修正县政府组织条例的训令 173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对九期政治攻势的补充指示 175
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胶东粮食工作的指示 17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将冀鲁边与清河两区党委、军区合并建立渤海区党委、军区的报告 180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整理官产逆产及教育款产的指示 181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一九四三年拥政爱民总结简报 18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解决民兵子弹问题的训令 189
朱瑞关于山东五年工作总结事致山东分局电 190
12月 197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政治部关于一九四四年拥军与拥政爱民工作指示 197
附:山东八路军拥政爱民公约 199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开展城市工作的指示 200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关于反对敌人重点主义进攻的指示 202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武委会关于滨海莒中县武委会实行集体轮训村干的通报 204
山东省财经会议关于工商工作决议 206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拥军工作的训令 216
山东省沂水县岸堤区二十一个村子土地变动阶层变化情形 218
山东财政收入支出总统计表 226
1944年 233
1月 233
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为祝贺新年开展拥军运动告山东各级参议员及各界同胞书 233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战邮交通发行工作统一领导的决定 237
中共山东分局锄委会关于公安锄奸机关合并加强一元化领导的决定 239
罗荣桓、黎玉、肖华关于渤海区军分区地委划分及干部配备情况给中央军委的报告 242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纪念“二七”进一步开展工会工作的指示 243
山东军直拥政爱民干部会上肖华同志的讲话 246
山东军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生产节约联合训令 248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人武中政治工作的指示 249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生产节约的指示 251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展生产保证军民衣食供给的布告 252
2月 257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产运动及加强劳动教育以配合今年大生产运动的指示 257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纪念“三八”与开展妇女工作的指示 259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救济春荒问题的指示 262
山东省各救总会关于出版《山东群众》的决定 264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政治部关于坚持边沿对敌斗争对策的指示 266
地方学员数目表 272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后民校工作的指示 273
3月 279
滨海区党员统计报告 279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开展春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 280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人民武装整训工作的指示 286
山东武委会关于加强青抗先工作的指示 291
山东省青联关于加强青抗先工作的指示 29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为纪念“四四”儿童节的指示 294
山东省政委会关于免征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以前积欠田赋公粮的通令 296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对各行政区征粮办法的指示 297
山东各根据地现行征粮办法检讨 薛暮桥 300
滨海区半年来的货币斗争 薛暮桥 322
4月 333
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生产节约的指示 333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局工作关系的指示 335
山东分局关于在生产节约中实施公私兼顾方针的指示 338
一年来拥政爱民总结--黎玉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九日在山东军区政工会议上的总结报告(第一部分) 339
山东军区关于培育大批战斗英雄的训令 378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实行公私兼顾办法的训令 380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战邮工作的训令 381
鲁南区党员统计报告 383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政治部关于“战斗的五月”工作通知 384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加强青年工作的指示--为组织青年的大多数而斗争 386
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保证组织执行大生产运动的指示 387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对敌斗争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指示 391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开展民主运动的决定 393
中共山东分局对各地文协工作的指示 396
鲁中区委党员统计报告 398
拥政爱民与军队群众工作的建设--一九四四年四月黎玉同志在军区政工会议上的报告(第二部分)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