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什么是公证 1
第一节 公证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 1
第二节 公证的概念和特征 4
第三节 公证的内容 6
第四节 公证的效力 11
第二章 公证机关的组织和活动 15
第一节 公证机关的组织 15
第二节 公证员条件 16
第三节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行为应遵守的原则 17
第四节 办理公证行为的程序 21
第五节 公证管辖 28
第三章 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 31
第一节 什么是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 31
第二节 我国涉外公证业务 34
第三节 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36
第四节 关于领事认证 45
第五节 办理领事认证应掌握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51
第四章 域外公证制度概况及其对我公证、认证的要求 54
第一节 域外公证制度概况 54
第二节 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公民赴域外定居的规定和要求 59
第三节 关于办理香港劳工伤亡赔偿的公证 64
第四节 关于归侨向原侨居国领取养老金所需公证的规定和要求 67
第五节 关于荷兰华侨子女补助费的规定和要求 70
第六节 办理各类涉外证明的一般做法 71
第五章 关于委托书、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公证 78
第一节 委托书的公证 78
第二节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80
第三节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81
第六章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83
第一节 城市私房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83
第二节 对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 84
第三节 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接管的私房政策 87
第四节 城市私房的管理规定 89
第五节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91
第六节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93
第七节 公证书的制作 96
第八节 私房的继承、赠与、分割、交换与典当等名词的涵义 97
第七章 收养公证 99
第一节 收养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99
第二节 办理收养公正的意义 102
第三节 收养的成立 106
第四节 收养的解除 124
第八章 涉外收养公证 132
第一节 涉外收养的概念 132
第二节 收养的条件 134
第三节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程序 135
第四节 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收养子女的规定和出证案例 136
第五节 办理涉外收养关系证明应注意的问题 142
第一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意义 145
第九章 继承权公证 145
第二节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依据 151
第三节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53
第四节 拒绝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原则 158
第五节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160
第十章 遗嘱公证 166
第一节 办理遗嘱公证的意义和作用 166
第二节 办理遗嘱公证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 168
第三节 遗嘱的订立、变更和撤销 170
第四节 关于遗嘱执行人问题 172
第五节 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 172
第十一章 涉外继承公证 174
第一节 涉外继承的概念 174
第二节 域外有关继承遗产和劳工赔偿的 175
规定和我们的公证实践 175
第三节 处理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 189
第四节 办理涉外继承遗产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