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类 13
关于1963年中央预算收入缴库方式的规定 13
关于编报1963年地方总预算会计旬报、月报和月份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14
关于编制1963年地方总预算通用表格的补充通知 17
国务院关于1963年预算管理制度的几项规定 17
关于1963年中央级各机关经费支出月报表编报办法的通知 21
关于中央级各单位预算机关1963年季度报表编报办法的通知 22
关于继续收兑全国解放前苏区、边区公债和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东北地区发行的公债的通知 23
关于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补缴1962年收入的处理方法的通知 24
关于1963年地方总预算季度报表报送办法的通知 25
关于国家预算科目的补充通知 27
关于大区预备费分配使用问题的通知 27
关于拖拉机站投资使用预算科目问题的复函 28
关于没收、抵税等收回的公债券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28
关于补充国家预算科目的通知 29
关于规费征收范围、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复函 29
关于国家预算科目问题的复函 30
关于增设第四机械工业收支预算科目的通知 30
关于预算科目问题的通知 31
劳动竞赛奖可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通知 31
财政部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本付息的公告 32
关于仍应继续贯彻执行两部前发“关于附发对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冬季烤火煤预售办法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33
关于动用积压物资后收回价款的处理方法和缴库手续的通知 36
关于以公债券抵还职工借用公款问题的通知 38
关于以公债券抵还职工借用公款有关帐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39
关于设置第五和第六机械工业收支预算科目的通知 39
关于调整电价文件中所指附加问题的复函 40
颁发“关于使用各种专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40
关于以公债券抵还职工借款其利息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43
关于1963年地方财政决算编报办法的通知 44
关于检发1964年编制地方预算草案通用表格的通知 50
关于编报1964年预算草案的通知 50
关于中央级各机关1963年收支决算编报办法的通知 51
关于检发1964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 56
颁发单位预算机关会计制度的通知 95
关于1964年工资基金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 95
关于颁发第六次修订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 97
实行1964年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后,有关清理仓库问题的会计事务处理方法的通知 97
关于清仓处理物资等两个专户存款处理问题的通知 98
关于地方财政机关1964年存款开户方法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99
关于收购积压农机产品资金供应办法的联合通知 102
关于贯彻执行“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暂行规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 102
二、经济建设财务类 102
关于改变地方其它商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的联合通知 104
颁发“关于自来水表和煤气表购置及维修费用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105
关于材料节约奖的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107
颁发“关于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收益的计算、留成、上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108
关于修订技工学校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的通知 110
下达“商业部系统企业利润留成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14
商业部系统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120
关于企业绿化费用资金来源的规定 131
关于企业自办学校财务开支问题的规定 132
关于动用清仓收购物资的几项规定 133
关于处理不易处理物资的几项规定 136
关于国营企业之间因固定资产标准不同,发生固定资产调拨时,财务上如何处理的问题的复函 137
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 138
支援农业的费用开支问题的复函 142
关于编制1964年四项费用计划的通知 143
关于利用清仓积压物资收费问题的几项规定 145
关于残次物资作价问题的规定 147
关于自来水表、煤气表已收取保证金如何处理等问题的意见 148
关于企业房租收支差额的开支问题的复函 149
关于劳动部门委托培训学徒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 150
关于国营畜力运输企业的车辆、牲畜复置费开支的规定 151
对特准积压物资调价问题的复函 151
关于调拨机车车辆问题的复函 152
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调价的问题的复函 153
关于技工学校书籍课本费的开支问题的复函 154
对1962年国营企业、自营建设单位和地质勘探单位提取企业奖金的临时办法的补充通知 154
颁发“1964年国营企业财务收支计划表格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155
关于国营工商企业之间流动资金划转问题的通知 156
颁发“关于国营企业若干费用划分的规定”的通知 156
关于暂列编外人员的生活费的财务处理的通知 163
关于企业自办学校的几个问题的复函 164
颁发“关于加强1964年工业、交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的通知 165
关于印发“加强成本和流通费计划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联合通知 170
颁发“关于加强1964年工业、交通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工作的几项措施”的通知 176
请布置所属企业按期编制1964年财务收支计划的通知 182
关于年终调整库存物资价格范围的说明 183
三、基本建设财务类 184
关于1963年上半年基本建设工作的安排和掌握拨款的通知 184
关于基本建设单位划转预算有关问题的综合答复 185
重申1962年基本建设未完工程结转计划的通知 186
发送“关于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开立帐户的规定”的通知 187
关于工会系统用自筹资金安排1963年基本建设的联合通知 193
关于建筑企业几个财务问题的复函 195
关于基本建设单位执行结算纪律中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 197
关于设备成套项目的设备付款办法的通知 203
关于基本建设划转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204
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问题的复函 205
关于印发“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的规定”的通知 205
关于编制1964年基本建设财务收支计划的通知 217
关于1963年基本建设应完未完投资结转的通知 222
转发国务院发布关于基本建设拨款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223
关于司法、检察业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29
四、文教、行政财务类 229
关于改进福利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 230
关于文化事业财务方面若干问题的规定 232
关于教育事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235
关于改变文教系统的中央商业性企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和划转企业银行信贷基金的通知 236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237
关于管理电影发行收入的若干规定 239
关于有关进修教师经费开支的几个问题的复函 241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维修的通知 242
关于文化财务若干问题的解答 244
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劳动实习期间有关经费开支问题的规定 245
颁发“关于职业学校经费、编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46
关于军队干部子女学校移交教育部门接管的通知 248
颁发“关于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的经费、人员编制和研究生的助学金及其他生活待遇问题的几点规定”的通知 250
关于民族学院经费划分和预算管理的几点规定 252
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劳动实习期间有关经费开支问题的补充规定 253
关于国营华侨农场归侨子女在场外中学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 254
关于来访归侨在接待期间的食宿、路费补助问题的联合通知 255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和小单位伙食补贴等三个规定 255
关于高等及中等水产学校海洋捕捞和轮机两个专业学生人民助学金标准等问题的复函 266
五、农业财务类 267
关于农垦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267
关于免除示范繁殖农场农业税负担的通知 271
关于国营农场基本建设投资与若干费用划分的补充规定 272
关于颁发发放长期农业贷款暂行办法和支援穷队投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74
关于国营农牧场亏损补贴范围和严格管理各项费用的规定(试行草案) 281
国务院批转水产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国营渔业单位和人民公社渔业生产队接收各机关单位船网工具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报告 285
颁发“1963年国营拖拉机站亏损补贴办法”的通知 287
关于示范繁殖农场农业税免征范围的补充规定 290
颁发关于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包括水土保持费)和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291
关于水产供销业务划归水产部经营有关财产交接问题的规定 297
六、税务类 301
关于改进临时商业税征税办法的通知 301
关于适当降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的征税起征点的规定 302
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工商所得税负担和改进征收办法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303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工商所得税负担和改进征收办法的试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307
检发“关于加强对个体经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12
关于对运输合作社的财务处理和所得税计算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316
关于农民出售自己产品使用自产自销证明的联合通知 318
关于对饲养业征收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20
关于工业企业为本企业基本建设工程、专用基金工程提供自制产品及劳务、作业纳税问题的通知 320
关于国营农场拖拉机站征免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321
关于对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免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 322
下达“关于税务机关与中央国营企业办理对帐签证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322
关于亏损企业解交基本折旧基金的联合通知 327
关于棉花提高供应价格以后棉纱减征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联合通知 328
关于对收音机产品给予减、免税照顾问题的通知 330
七、企业会计制度类 331
国务院关于发布“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的通知 331
关于中央文教卫生和行政部门建设单位1963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编报办法的通知 338
关于企业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339
关于付款凭证应具有收款单位收款证明的通知 340
关于国营企业建设单位会计科目问题的复函 341
颁发“地方国营交通企业1963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42
关于企业会计报表不按期报送和报表数字不实问题的复函 342
关于受托加工材料的溢料和亏料处理问题的复函 343
关于出版“会计”杂志的通知 344
关于国营企业中役畜、畜力运输用车辆复置金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44
关于禁用圆珠笔书写会计帐簿、凭证的通知 345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 347
关于颁发“中央文教卫生部门国营文教卫生企业1964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1
颁发“关于编制国营工业企业1963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352
关于颁发“中央经济部门国营供销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2
关于颁发“中央经济部门国营供销企业1964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3
关于颁发地方建设单位和地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3
关于颁发编报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安装企业1963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354
关于颁发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1964年补充规定的通知 354
关于颁发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供销企业、文教卫生企业1964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5
关于颁发“中央文教卫生部门国营文教卫生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6
关于颁发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供销企业和文教卫生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56
关于颁发“建设单位简易会计制度(草案)”的通知 357
关于填写凭证的若干规定的联合通知 358
关于颁发“国营企业材料核算办法(草案)”的通知 360
关于颁发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安装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64年补充规定的通知 361
关于颁发地方建设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1964年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362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1964年补充规定”和“关于编制国营工业企业1963年会计报表的几项规定”的补充说明 362
关于颁发地方国营交通运输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报地方国营交通工业、供销企业1963年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的通知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