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1
前言 1
参考书目说明 4
第一章 早年生活(1689—1721年) 8
第一节 家世和出生 8
第二节 求学 13
第三节 踏进巴黎社会 18
第四节 在西南部的生活 24
第五节 波尔多科学院 32
第二章 《波斯人信札》(1721年) 40
第一节 文学传统 40
第二节 社会与政体 50
第三节 宗教、哲学与历史 55
第三章 巴黎社交界(1721—1728年) 63
第一节 宫廷 63
第二节 朗贝尔夫人 75
第三节 民间学术团体 83
第四章 论文与抱负(1721—1728年) 91
第一节 《论义务》 91
第二节 个人事务 102
第三节 法兰西学士院 112
第五章 意大利之行(1728—1729年) 119
第一节 艺术与考古 119
第二节 教会 126
第三节 邂逅 134
第四节 那不勒斯 142
第六章 英国之行(1729—1731年) 154
第一节 王室与公侯 154
第二节 政界 164
第三节 伦敦的法国人 171
第四节 皇家学会 177
第五节 共济会成员 182
第六节 文学界 184
第七章 撰写《罗马盛衰原因论》(1731—1734年) 190
第一节 论欧洲一统王国 190
第二节 准备与发表 198
第三节 孟德斯鸠与历史传统 204
第四节 历史哲学 212
第八章 巴黎(1734—1748年) 220
第一节 重返巴黎 220
第二节 闻名遐迩的沙龙 229
第三节 加斯科 242
第九章 在吉耶讷的生活(1734—1755年) 247
第一节 故乡与家庭 247
第二节 土地与财产 254
第三节 波尔多 263
第四节 克莱拉克 273
第一节 零星作品 281
第十章 撰写《论法的精神》(1734—1748年) 281
第二节 作出决定 285
第三节 写作方法 286
第四节 成书顺序 296
第五节 出版 298
第十一章 孟德斯鸠的法学观 303
第一节 法学中的反常之论 303
第二节 自然法 306
第三节 乌尔边与格拉维纳 314
第四节 斯宾诺莎主义 323
第一节 道德分析 328
第十二章 政体理论 328
第二节 专制政体 333
第三节 各种优良政体之比较 337
第四节 君主政体 343
第五节 其它准则 348
第十三章 自由的体制 350
第一节 分析与术语 350
第二节 政体的细节 355
第三节 政党制度 358
第四节 分权论 367
第十四章 气候与原因 371
第一节 一个学说的形成 371
第二节 气候学说 380
第三节 道德原因和物质原因 385
第十五章 法律史 392
第一节 罗马继承法 392
第二节 法兰西法律的渊源 392
第三节 法国贵族的起源 406
第四节 博大精深 408
第十六章 宗教 412
第一节 宗教的起因 412
第二节 道德与信仰 417
第四节 孟德斯鸠本人的信仰 420
第三节 詹森教派 426
第五节 宗教宽容 431
第一节 最初的攻击 434
第十七章 围绕《论法的精神》的争论 434
第二节 《为〈论法的精神〉辩护》 440
第三节 余波未尽 442
第四节 官方的态度 446
第五节 罗马教廷 450
第十八章 令闻广誉(1748—1755年) 458
第一节 外表与性格 458
第二节 其它活动 463
第三节 孟德斯鸠与启蒙思想家 467
第四节 与世长辞 474
附录 482
1.孟德斯鸠论著目录 482
2.译名对照表 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