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缘起 1
第二章 瑞士国之直接立法 3
第三章 美国之动议及公决两法 6
第四章 阿月公州实行动议及公决两法后之经验 12
第五章 一千九百十九年美国各州动议公决两法比较观 20
第六章 一千九百二十二年美国各州之动议公决案比较观 32
第七章 美国之撤回法 42
第八章 纳斯安结勒司市实行撤回法后之经验 45
第九章 一千九百十九年美国各州撤回案之成绩 48
第十章 动议公决回三法之比较 52
第十一章 三法是否适用于我国及如何变通方可适用 56
第十二章 湖南浙江广东三省省宪之新精神 61
第十三章 采用动议法应有之手续 70
第十四章 采用公决法应有之手续 82
第十五章 采用撤回法应有之手续 85
第十六章 总结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