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行政法治建设的一般原理 3
一、行政法治形态的多样化及其选择 3
(一)行政法治建设的共性特征 3
(二)行政法治形态的个性差异 7
(三)行政法治形态反映出现实国情下的公民权利供求关系 10
(四)行政法治形态的多样化容易诱发依法行政涵义的不确定性 14
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18
(一)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分类 18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22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消灭 32
(四)行政行为的瑕疵及其处置 43
三、以平衡论作为行政法治建设的理论根基 52
(一)平衡论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提出和发展 52
(二)平衡论从行政法理论基础扩展为公法理论基础 61
(三)平衡公法及其实现 69
四、行政法治原则的演变与迁移 76
(一)行政法治原则是一种地域性知识 76
(二)形式性、实质性与整合性行政法治原则 83
(三)影响行政法治原则地域化的主要变量 93
五、回应型公法变革 103
(一)公法变革的缘由及其选择限制 103
(二)公法制度变革的逻辑结构 112
(三)公法制度变革的基本类型 116
六、行政法治的确立与演变:以英、法、日为例 120
(一)英国:“戴雪传统”及其式微 120
(二)法国:法律之下的能动行政 127
(三)日本:走法律移植的捷径 135
中篇:行政法治建设的制度安排 147
一、建构平衡公法体系 147
(一)国家法规范与社会法规范分工合作 147
(二)硬法规范与软法规范并行不悖 153
(三)中央立法规范与地方立法规范各展其长 189
(四)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相互匹配 195
二、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 222
(一)行政裁量控制的迷惘与希望 222
(二)建构行政裁量模式的基本元素 226
(三)行政裁量控制的法制模式及其转换 231
(四)依据硬/软混合法的控制力设定行政裁量范围 240
三、社会纠纷的政府防治:中国实践 247
(一)政府负有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定职责 247
(二)社会纠纷的政府防治机制 249
(三)社会纠纷政府防治机制的完善 283
四、健全行政责任制:一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视角 312
(一)行政责任制的确立及其结构性缺陷 312
(二)行政责任制缺陷产生“桶板”效应 321
(三)完善行政责任制以发挥杠杆作用 326
(四)行政责任制的完善 331
下篇:行政法治建设的中国化 343
一、适应全球化趋势:集中体现为行政法因WTO而变 343
(一)扭转行政法的逻辑起点 343
(二)明确行政法的公益基础 346
(三)调整行政法的价值取向 353
(四)构建立体的行政法制度结构 360
二、顺应公共治理要求 369
(一)国家管理模式的失灵 369
(二)从国家管理模式拓展为公共管理模式 373
(三)公共治理模式的兴起 376
(四)公共治理推动公法制度结构的调整 379
三、遵循公共服务取向 384
(一)政府应当承担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责 384
(二)公法应当推动公共服务供求平衡 386
(三)传统公法建构的公共服务模式存在结构性缺陷 389
(四)通过公法变革推动公共服务的供求平衡 395
四、服从和谐社会建设 407
(一)和谐社会倚重公法之治 407
(二)公法失衡造成社会不和谐 414
(三)通过行政法治建设推进社会和谐 417
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420
(一)平衡公法与社会科学发展之间的契合性 420
(二)行政法治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向 427
(三)通过公法均衡化推动社会发展的科学化 433
六、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438
(一)我国行政法治实践的现实问题 438
(二)行政法治建设的社会条件分析 440
(三)行政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 443
(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与策略选择 449
(五)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对策 464
后记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