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信息立法总论——社会信息化转型与信息法的形成 1
第一节 社会信息化转型与信息立法之必要性 1
一、社会信息化转型概述 1
二、世界各国的社会信息化及其战略 2
三、我国社会信息化概况与国家信息化战略 6
四、我国信息立法的必要性 10
五、我国信息立法现状 10
第二节 法律意义上的信息 11
一、法律意义上的信息概念 12
二、信息的法律特征 14
第三节 社会形态更迭与信息法的产生 18
一、农业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法则——土地法 18
二、工业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法则——动产法 21
三、信息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法则——信息法 22
第四节 信息法的概念和地位 25
一、信息法的形成 25
二、信息法的概念 27
三、信息法的调整对象:信息关系 29
四、信息法的地位 30
第五节 信息法的体系 32
一、概述 32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 33
三、政府信息公开法 34
四、计算机信息权属法 35
五、计算机信息交易法 37
六、信息安全法 37
第二章 个人信息保护法 40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形成 40
一、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的四大因素 40
二、复杂的要求导致的立法迟缓 43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问世 44
四、欧洲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流变 45
第二节 全球性应对策略与我国立法 46
一、主要国家立法概况 46
二、主要国际组织立法概况 55
三、我国立法概况 61
第三节 立法视野中的“个人信息” 73
一、立法上的个人信息概念 73
二、个人信息的立法界定 76
第四节 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模式 85
一、统一立法模式 85
二、分散立法模式 88
三、安全港模式 91
四、我国立法模式之选择 96
第五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功能 98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宗旨 98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功能 108
第六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17
一、国内外信息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117
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29
第七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153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效力层次 153
二、适用例外 154
三、域外效力 158
第三章 计算机信息专有权法 163
第一节 计算机信息的概念与分类 164
一、数字商品与交易 164
二、虚拟财产及其交易 166
三、法律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 169
四、计算机信息的分类 170
第二节 计算机信息的法律属性 172
一、计算机信息的物理和经济特性 173
二、计算机信息和权利客体 174
三、计算机信息和“物” 175
四、计算机信息和“知识财产” 178
五、计算机信息是一种新类型的财产 182
第三节 计算机信息现行保护模式 186
一、计算机信息与物权法 187
二、计算机信息与知识产权法 188
三、计算机信息与债权法 189
第四节 计算机信息专有权之确立 192
一、计算机信息交易立法 192
二、信息权之确立 192
三、大陆法系财产权体系之完善 194
第四章 计算机信息交易法 198
第一节 计算机信息交易概述 198
一、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概念 198
二、计算机信息交易的类型 201
第二节 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法律性质 204
一、概述 204
二、计算机信息在线销售的法律性质 207
三、计算机信息在线服务的法律性质 216
第三节 计算机信息交易的交易规则 217
一、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成立 217
二、计算机信息交易的履行 222
三、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消灭 227
第四节 计算机信息交易的合同责任 228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229
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29
第五章 信息安全法 232
第一节 信息安全概述 232
一、信息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232
二、信息安全的法律属性和重要意义 233
三、信息安全的观念演进与制度更迭 235
四、威胁信息安全的法律事实 237
五、信息安全的目标 248
第二节 信息安全的保护机制 249
一、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概述 249
二、技术和技术设施 249
三、技术规范 250
四、伦理规范 253
五、法律规范 257
第三节 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性质 259
一、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59
二、信息安全法的性质 260
三、信息安全法的特征 261
四、我国制定信息安全法的必要性 263
第四节 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与宗旨 264
一、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 264
二、信息安全立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 265
第五节 信息犯罪概述 266
一、信息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266
二、全球反信息犯罪立法概况 267
三、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现状、不足与完善 272
四、信息犯罪的基本分类 280
第六节 针对信息系统实施的犯罪 280
一、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罪 280
二、破坏信息系统功能罪 284
三、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 289
四、违反信息系统安全罪 290
第七节 针对信息本身实施的犯罪 292
一、非法截获信息罪 292
二、盗窃虚拟财产罪 295
三、破坏电子信息罪 298
第八节 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 300
一、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犯罪构成 301
二、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认定标准 303
三、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立法完善 304
第九节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305
一、设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必要性 305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305
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刑罚设定 307
参考文献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