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国家与个人之关系 1
第一章 侨民之地位 1
第一节 概论 1
第二节 国籍 3
第三节 保护 7
第二章 外侨之地位 12
第一节 历史上之变迁 12
第二节 外侨权利之最低限度 16
第三节 国家之最高权力 18
第四节 政治上之权利与义务 24
第五节 外侨之公权 28
第六节 外侨之私权 34
第二篇 国家之责任 41
第一章 在国内之责任 41
第一节 所负责任之性质 41
第二节 各国司法之机构 46
第二章 在国际上之责任 51
第一节 政府行为 51
第二节 私人行为 59
第三节 战争 70
第四节 契约 78
第三篇 外交保护之运用 87
第一章 概论 87
第二章 本国政府之权衡 91
第一节 交涉之斟酌 91
第二节 赔款之付给与支配 97
第三章 保护之范围 97
第一节 事先之防范 97
第二节 灾害发生时之应付 100
第三节 领事裁判权 104
第四节 经理侨民教育 109
第五节 推进侨民之地位 119
第六节 资遣侨民回国 123
第四章 保护之方式 127
第一节 和平方式 127
第二节不和平方式 131
第四篇 受保护者之资格 137
第一章 资格之类别 137
第一节 公民 137
第二节 外人 142
第三节驻在国之人民 147
第二章 国籍之获有 154
第一节 固有国籍 154
第二节 归化 166
第三节婚姻 172
第四节 养子与私生子 176
第三章 国籍之证明 180
第一节 护照 180
第二节 登记 183
第五篇 外交保护之限制 189
第一章 国籍之丧失 189
第一节自动行为 189
第二节被动结果 194
第三节 与案件之关系 198
第二章 行为之失当 200
第一节 隐瞒国籍 200
第二节 违犯法律 201
第三节 欺诈行为 206
第六篇 结论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