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科书 2000年修订 下 修订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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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何秉松主编;马登民等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0
  • ISBN:7800834360
  • 页数:1197 页
图书介绍:

下卷 633

第二篇 刑法分论 633

第二十四章 绪论 633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概念及其意义 633

第二节 刑法分论的内容体系 634

一、刑法分论的内容体系 634

二、刑法分论的研究对象 636

第三节 罪状 637

一、叙明罪状 637

二、简单罪状 638

三、引证罪状 638

四、空白罪状 639

五、混合罪状 641

第四节 罪名 642

一、罪名的概念与特征 642

二、罪名的分类 643

三、罪名的功能 644

四、确定罪名的原则 646

第五节 法定刑 647

一、法定刑的概念 647

二、法定刑的基本形式 647

三、法定刑与宣告刑、执行刑 651

第二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652

第一节 概述 652

第二节 背叛、分裂、颠覆国家的犯罪 653

一、背叛国家罪 653

二、分裂国家罪 655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656

四、颠覆国家政权罪 657

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659

第三节 叛乱、叛变的犯罪 659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 659

二、投敌叛变罪 661

三、叛逃罪 663

第四节 间谍、资敌的犯罪 664

一、间谍罪 664

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665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66

四、资敌罪 668

第二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670

第一节 概述 670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674

一、放火罪 674

二、失火罪 677

三、决水罪 678

四、过失决水罪 679

五、爆炸罪 679

六、过失爆炸罪 681

七、投毒罪 682

八、过失投毒罪 683

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83

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85

第三节 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 686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686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688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 688

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690

第四节 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691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691

二、劫持航空器罪 692

三、劫持船只、汽车罪 694

四、危害飞行安全罪 695

第五节 破坏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696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 696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698

三、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699

四、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699

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700

六、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701

第六节 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核材料的犯罪 701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701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704

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705

四、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707

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708

六、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709

七、丢失枪支不报罪 711

八、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712

九、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714

第七节 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715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 715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716

三、交通肇事罪 717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 722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725

六、危险物品肇事罪 727

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729

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730

九、消防责任事故罪 731

第二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733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733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39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39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744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747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748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750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52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753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754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756

第三节 走私罪 757

一、走私罪概述 757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 758

三、走私核材料罪 759

四、走私假币罪 760

五、走私文物罪 761

六、走私贵重金属罪 761

七、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763

八、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764

九、走私淫秽物品罪 764

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766

十一、走私固体废物罪 768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68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768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769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771

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772

五、妨害清算罪 772

六、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773

七、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774

八、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776

九、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777

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778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779

十二、造成破产、亏损罪 780

十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781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782

一、伪造货币罪 782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784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785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785

五、变造货币罪 786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787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787

八、高利转贷罪 788

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89

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790

十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792

十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792

十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793

十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794

十五、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797

十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797

十七、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798

十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799

十九、违法发放贷款罪 799

二十、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800

二十一、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800

二十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801

二十三、逃汇罪 802

二十四、洗钱罪 803

二十五、骗购外汇罪 805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806

一、集资诈骗罪 806

二、贷款诈骗罪 809

三、票据诈骗罪 810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812

五、信用证诈骗罪 812

六、信用卡诈骗罪 814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816

八、保险诈骗罪 816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817

一、偷税罪 817

二、抗税罪 820

三、逃避追缴欠税款罪 821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822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823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26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26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27

九、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27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828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829

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829

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 830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830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830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832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834

四、假冒专利罪 835

五、侵犯著作权罪 836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838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839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840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840

二、虚假广告罪 841

三、串通投标罪 843

四、合同诈骗罪 843

五、非法经营罪 846

六、强迫交易罪 848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848

八、倒卖车票、船票罪 849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850

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850

十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851

十二、逃避商检罪 851

第二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853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853

第二节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犯罪 855

一、故意杀人罪 855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857

三、故意伤害罪 859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862

第三节 侵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幼女身心健康的犯罪 863

一、强奸罪 863

二、奸淫幼女罪 867

第四节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犯罪 868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868

二、猥亵儿童罪 870

三、非法拘禁罪 870

四、绑架罪 872

五、拐卖妇女、儿童罪 873

六、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874

七、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875

八、非法搜查罪 877

九、非法侵入住宅罪 878

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878

十一、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880

十二、强迫职工劳动罪 880

第五节 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 882

一、侮辱罪 882

二、诽谤罪 882

第六节 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犯罪 884

一、破坏选举罪 884

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885

三、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886

四、侵犯通信自由罪 886

五、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887

第七节 借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 889

一、刑讯逼供罪 889

二、暴力取证罪 890

三、诬告陷害罪 891

四、报复陷害罪 892

五、虐待被监管人罪 893

六、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894

第八节 妨害婚姻的犯罪 895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895

二、重婚罪 897

三、破坏军婚罪 898

第九节 妨害家庭的犯罪 899

一、虐待罪 899

二、遗弃罪 901

三、拐骗儿童罪 902

第二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904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904

第二节 以暴力、胁迫、夺取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907

一、抢劫罪 907

二、敲诈勒索罪 913

三、抢夺罪 915

四、聚众哄抢罪 917

第三节 以秘密窃取、诈骗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919

一、盗窃罪 919

二、诈骗罪 926

第四节 以侵占、挪用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929

一、侵占罪 929

二、职务侵占罪 931

三、挪用资金罪 932

四、挪用特定款物罪 934

第五节 以毁坏、破坏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936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936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937

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939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939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943

一、妨害公务罪 943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946

三、招摇撞骗罪 947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949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950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951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952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952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953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954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956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957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958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959

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960

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961

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962

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964

十九、聚众斗殴罪 964

二十、寻衅滋事罪 967

二十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68

二十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970

二十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71

二十四、传授犯罪方法罪 972

二十五、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973

二十六、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975

二十七、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977

二十八、侮辱国旗、国徽罪 977

二十九、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978

三十、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982

三十一、聚众淫乱罪 984

三十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985

三十三、盗窃、侮辱尸体罪 985

三十四、赌博罪 986

三十五、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988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989

一、伪证罪 989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990

三、妨害作证罪 992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994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 995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 995

七、窝藏、包庇罪 996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999

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1001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003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1005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 1006

十三、脱逃罪 1006

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1008

十五、组织越狱罪 1009

十六、暴动越狱罪 1010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 1011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012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012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 1014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1015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1016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017

六、偷越国(边)境罪 1019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 1020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1020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1021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 1021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1022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 1023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1024

五、倒卖文物罪 1024

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1025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1026

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1028

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1028

十、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029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1030

一、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罪 1030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1032

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 1033

四、非法组织卖血罪 1033

五、强迫卖血罪 1034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1035

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037

八、医疗事故罪 1038

九、非法行医罪 1039

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1041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1043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044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044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045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1047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048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1049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1051

七、非法狩猎罪 1053

八、非法占用耕地罪 1054

九、非法采矿罪 1055

十、破坏性采矿罪 1056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1057

十二、盗伐林木罪 1058

十三、滥伐林木罪 1060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1061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63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63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1067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1069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070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1072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1074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75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076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78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1079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1080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081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83

一、组织卖淫罪 1083

二、强迫他人卖淫罪 1086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 1088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90

五、引诱幼女卖淫罪 1092

六、传播性病罪 1093

七、嫖宿幼女罪 1094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095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095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097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 1098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099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 1101

第三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103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1103

第二节 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的犯罪 1105

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1105

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1106

三、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106

四、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106

五、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1107

六、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1107

七、阻碍军事行动罪 1108

第三节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的犯罪 1108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108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09

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10

四、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1111

五、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1112

第四节 妨害国防管理秩序的犯罪 1113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1113

二、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1113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114

四、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1115

五、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1115

六、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1115

第五节 危害国防力量的犯罪 1116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1116

二、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1116

三、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116

第三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1118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1118

第二节 贪污挪用的犯罪 1119

一、贪污罪 1119

二、挪用公款罪 1125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130

四、隐瞒境外存款罪 1131

五、私分国有资产罪 1131

六、私分罚没财物罪 1132

第三节 贿赂的犯罪 1132

一、受贿罪 1132

二、单位受贿罪 1137

三、行贿罪 1137

四、向单位行贿罪 1138

五、介绍贿赂罪 1138

六、单位行贿罪 1139

第三十三章 渎职罪 1140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1140

第二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1142

一、滥用职权罪 1142

二、玩忽职守罪 1145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148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149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1150

六、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1151

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151

八、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 1151

九、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151

第三节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1152

一、徇私枉法罪 1152

二、枉法裁判罪 1155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 1157

四、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157

五、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157

第四节 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1158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158

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1159

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159

四、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1159

五、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160

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160

七、环境监管失职罪 1160

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161

九、放纵走私罪 1161

十、商检徇私舞弊罪 1161

十一、商检失职罪 1162

十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162

十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162

十四、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163

十五、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1163

十六、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163

十七、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164

十八、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164

十九、帮助罪犯逃避处罚罪 1164

第三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166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1166

第二节 危害国防安全的犯罪 1169

一、投降罪 1169

二、军人叛逃罪 1170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1171

第三节 妨害作战秩序的犯罪 1172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1172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1173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 1174

四、战时临阵脱逃罪 1174

五、违令作战消极罪 1174

六、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175

七、战时军人造谣惑众罪 1175

八、战时自伤罪 1175

第四节 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犯罪 1176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1176

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1177

三、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1177

第五节 危害部队战斗力物质基础的犯罪 1178

一、武器装备肇事罪 1178

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179

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180

四、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181

五、遗弃武器装备罪 1181

六、遗失武器装备罪 1182

七、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1182

第六节 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 1182

一、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1182

二、逃离部队罪 1183

第七节 军人渎职的犯罪 1184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1184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185

三、虐待部属罪 1185

第八节 妨害战时救护秩序的犯罪 1185

一、遗弃伤病军人罪 1185

二、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186

第九节 妨害战俘管理秩序、掠夺、残害居民的犯罪 1187

一、私放俘虏罪 1187

二、虐待俘虏罪 1187

三、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1188

附录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189

附录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1191

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193

附录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