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类 统计报告 文书官印 1
第一章 统计报告 1
定统计主任之件 1
调查国势之件 1
人口统计材料统计表取扱①手续 1
人口统计材料统计小票之取扱手续 6
人口统计材料统计小票记入心得 11
人口统计材料征收方法审查报告书 32
内务报告例 43
内务省训令 56
应经由土木监督署之禀伺及报告等事项之指定 57
税务统计台帐作制规程 58
税务统计台帐誊本提出期限表 62
农商务统计报告规程 66
农商务省训令 68
第二章 文书①附官印 70
公文书中禁用外国墨水 70
以外国语翻译法律规则等发布之时须检阅之件 70
各种上申请训书无须副本之件 70
烦公使领事之②应照会外务省之件 70
不必经由地方厅文书之区别 71
上申下达及往复书类用之印章 73
裁判所会计挂书记印章雕刻法 73
诉件月报式样 74
第十一类 外交 81
第一章 朝鲜国 81
日韩修好条约 81
日韩修好条约附录 83
日韩修好条约续订 85
日本人民在朝鲜国贸易规条及海关税项 86
与朝鲜国贸易悉照外国贸易章程 105
准人民一体与朝鲜国贸易 106
朝鲜国咸镜道元山津开埠 106
朝鲜国京畿道仁川开埠 107
日本朝鲜两国通渔规条 107
镇南浦及木浦租界规条 109
朝鲜国中通行道路定约 117
朝鲜国通行道路定约附录 118
朝鲜国通行道路犯规处分 120
日韩偿还漂民经费法 120
日韩偿还漂民经费法内责偿于原主办法 120
送还韩国漂民办法 120
朝鲜国海岸日本国渔民犯罪规条 121
韩国京畿道沿岸渔业事件 122
依日韩两国通渔章程所定互在沿岸捕鱼之区域 122
第二章 墨西哥国 123
日墨修好通商条约 123
给予墨西哥人民国籍凭照规条 125
外务省告示 126
第三章 英吉利国 127
日英通商航海条约 127
日英续增条约 139
日英偿还失事船舶费用定约 145
日英审判管辖权议定书 146
日英间保护死亡者之财产条约 146
外务省告示 149
外务省告示 149
关于日英两国间保护死亡者财产之条约于濠洲联邦各州适用承诺之件 149
第四章 亚美利加国 151
日美通商航海条约 151
保护日美工业权定约 160
日美偿还失事船舶费用定约 160
日美交付罪犯条约 162
第五章 布哇①国 166
日布修好通商条约 166
布哇政府撤回审判权之件 167
布哇国民国籍证明书规则 167
外务省告示 168
日布移住民条约 168
第六章 意大里国 171
日意通商航海条约 171
日意裁判管辖权议定书 179
第七章 俄罗斯国 181
日俄通商航海条约 181
桦太千岛交换条约 192
附属于条约之公文 194
桦太千岛交换条约附录 195
日俄会议朝鲜事件定约 196
对俄国宣战之诏 197
免除拿捕俄罗斯商船之件 198
日俄讲和条约 199
第八章 丹麦国 205
日丹通商航海条约 205
第九章 清国 214
日清通商条约 214
苏州日本租界取扱①书 221
杭州日本租界取扱书及追加取扱书 224
沙市日本租界章程 230
天津日本租界定约 233
汉口日本租界取扱书 238
日清两国讲和条约及别约 243
交还奉天半岛条约 249
福州日本专管租界取扱书 251
厦门日本专管租界取扱书 256
厦门日本专管租界追加取扱书 258
追加日清通商航海条约 260
追加内地水路汽船通航规条 265
推广天津日本居留地取扱书 267
第十章 德意志国 270
日德通商航海条约及领事职任条约 270
日德续增条约 294
第十一章 比利时国 304
日比通商航海条约 304
日比领事职任条约 312
日比审判管辖权议定书 317
第十二章 秘鲁国 319
日秘通商航海条约 319
第十三章 巴西国 327
日巴修好通商航海条约 327
第十四章 瑞典那威国 331
日瑞那通商航海条约及别约 331
第十五章 荷兰国 340
日荷通商航海条约 340
第十六章 瑞士国 350
日瑞修好居住通商条约 350
第十七章 西班牙国 357
日西修好交通条约 357
日西两国确定国境宣告 366
日西特别通商条约 367
第十八章 葡萄牙国 370
日葡通商航海条约 370
第十九章 法兰西国 382
日法通商航海条约 382
日法续增条约 392
日法审判管辖权议定书 398
第二十章 暹罗①国 399
日暹修好通商航海条约 399
第二十一章 奥地利亚匈牙利国 405
日奥通商航海条约 405
第二十二章 希腊国 419
日本国及希腊国修好通商航海条约 419
第二十三章 刚果独立国 424
日本帝国与刚果独立国修好及居住之宣言书 424
第二十四章 亚尔然丁①共和国 426
日本帝国与亚尔然丁共和国修好通商航海条约 426
第二十五章 杂 431
迈当②条约 431
瑞士国外十一国间订立之赤十字条约 436
奥地利亚外六国间所订立之海上法要义之宣言 438
海上法要义之宣言中加盟之国名 439
交付逃亡罪犯条例 441
援助外国逮留舰员办法 445
领事官职务条件 446
保护文学及美术的著作而创设万国同盟之条约 448
保护文学及美术著作同盟之国 465
保护万国工业所有权同盟条约 467
维持保护万国工业所有权之同盟事务局议定书 474
联入保护万国工业所有权同盟条约之各国 476
外国旅券规则 476
国际纷争平和处理条约 479
陆战之法规惯例条约 497
陆战之法规惯例章程 504
将键雷槐①条约之原则应用于海战之条约 513
禁从轻气球等掷放投射物及炸裂物之宣言书 522
禁止使用散布毒质瓦斯之投射物之宣告书 525
禁止使用凡入人体内容易开展及扁平之弹丸之宣言书 528
万国平和会议最终决议书 531
捕获审检令 541
关于捕获审检所及高等捕获审检所开设之件 547
日俄交战中战时禁制品之件 547
修正万国保护工业所有权条约及附属议定书之追加条约批准书寄托之件 548
加入万国保护工业所有权同盟条约等之件 548
附录 550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550
跋 554
战争法断想——中国近代国际法的另一面&王爽 554
附表目录 25
出生票 25
第一号 嫡出子出生记入例…… 25
第二号 庶子出生记入例…… 25
第三号 私生子出生记入例…… 25
第四号 航海中出生记入例…… 25
第五号 弃儿记入例等…… 25
死亡票 25
第六号 死亡者职业记入例…… 25
第七号 死亡者职业记入例…… 25
第八号 死亡者未满六岁于未婚者及嫡出子加圈例等……第九号 本籍不明者记入例等……第十号 无籍记入例等……婚姻票第十一号 夫妻本籍地不同由婚家本籍市役所或町村役场出票例等……第十二号 夫妻本籍地不同由入婚家者之本籍地市役所或町村役场出票例……第十三号 普通婚姻例等……第十四号 据在外国所作证书誊本之婚姻记入例等……离婚票第十五号 妻去夫之家者记入例等……第十六号 夫去妻之家者记入例等……第十七号 户内离婚记入例 夫妻本籍地及所在地同一例……死产票第十八号 小票前部之役场与分娩地方及父之本籍地同一例……第十九号 小票前部之役场与分娩地方及母之本籍地各异例……市町村送致目录 25
郡送致目录 31
大阪府送致目录 32
诉件月报表式 76
某区裁判所 76
某地方裁判所 77
某控诉院 79
大审院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