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管辖 11
第三章 回避 20
第四章 证据 27
第五章 期间与送达 40
第六章 简易程序 45
第七章 调查 5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5
第二节 受案 63
第三节 讯问和询问 75
第四节 勘验、检查 84
第五节 鉴定、检测 92
第六节 抽样取证 98
第七节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与扣押证据 102
第八章 听证程序 11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3
第二节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119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129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133
第九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与决定 150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150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161
第十章 调解 172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处理 184
第十二章 执行 189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207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221
第十五章 附则 239
附录 242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4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7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