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前沿 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 2004年第4集 总第10集》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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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贺荣主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503652349
  • 页数:377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介绍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解析审判前沿问题。

一、民事编 1

(一)合同纠纷类 1

未明确具体权利义务的招商广告为要约邀请 1

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性质 4

合同解释不得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 7

合同解释应以文义为基础综合评判 9

债务人服刑不影响其清偿到期债务 14

国航财务公司能否行使代位权 16

连续性履行合同的违约方仅对已过履行期限的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19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合同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2

普通营业餐厅对就餐顾客的物品不附随保管的义务 25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并非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27

家庭室内装修不合格,承揽人承担合同违约的瑕疵担保责任 30

商品性能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的标准和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35

认定个人合伙是否成立应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书面或口头合伙协议 37

转承包人应向判决确定的新转发包人履行义务 40

(二)侵权纠纷类 43

学校就民事责任范围内的过错行为对在校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43

在招待所游泳池内游泳溺水身亡招待所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46

因商场管理不善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8

精神病医院应对审查不严导致他人住院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51

因意外事件导致损失应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54

公民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56

(三)劳动纠纷类 59

劳动者因个人行为到新单位工作,其工龄原则上不能连续计算 59

用工单位不得解除期限已满但仍在工伤期间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受伤员工不得要求用工单位双重给付工伤补偿 63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承担决定合法的举证责任 66

(四)婚姻家庭纠纷类 70

离婚后继父母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抚养权 70

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 72

对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已分割的财产无法定理由不得要求重新分割 76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77

(五)诉讼程序 82

因使用合法登记的企业名称而引发侵权纠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2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起算 84

本案供用热力合同是持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86

对共同管辖的案件应尊重原告的选择来确定管辖权属 88

因主从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应以主合同的有效约定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91

证明债务是否履行的举证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 94

经审判人员充分释明当事人一方仍未明确表示否定另一方提供的证据的应视为对该证据的承认 96

法院应当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效力进行审查并做出认定而无需再裁判是否解除合同 98

本诉的终结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 101

对违反自愿原则的民事调解书,上级法院可根据当事人再审申请进行提审 104

二、商事编 107

(一)商事类 107

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回股本 107

公司股东之间债务分担协议不影响公司对外履行债务 110

信用证案件中开证行没有妥善保管单据或退单的应视为接受单据 112

(二)担保类 118

信贷消费中为消费方提供的担保是对销售方贷款担保的反担保 118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时,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21

信用证内容变更不影响开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24

三、知识产权编 130

(一)著作权纠纷类 130

作为《世界版权公约》成员国的外国当事人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130

公约成员国实用艺术作品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133

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137

具有独创性的曲线走势图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140

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认定权利归属的证据 144

行政管理机关的民事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48

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可以同时构成对著作权人名誉权的侵害 151

对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进行制作产生的录制品不属于录像制品 154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作品的实质部分构成对专有出版权的侵犯 157

管理作品财产权利的集体管理组织无权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 160

(二)商标纠纷类 163

搭赠明知或应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163

购买带有他人商标的包装,即使产品没有进入市场也构成商标侵权 166

恶意串通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无效 169

(三)专利纠纷类 173

对专利技术进行变劣可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 173

请求确认专利权属的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177

(四)不正当竞争纠纷类 180

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180

违法经营者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185

四、刑事编 189

(一)总类 189

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 189

不能证明在单位犯罪中起组织、指挥和决策作用的法定代表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192

对外国人犯罪是否适用附加驱逐出境应考虑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犯罪人的具体情况等问题综合判定 196

付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大立功 198

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针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立功 201

牙生·吐尔地等3人的行为属重大立功情节,应予减轻处罚 205

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聘任人员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08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211

在繁忙道路上故意挤别他人机动车、放任严重后果发生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11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构成必须以“为逃避法律追究”为要件 213

单独持有弹药构成犯罪的数量标准不适用于子弹已装入枪支内的情形 215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19

走私珍贵动物罪不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 219

宋某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221

林甲的行为应定放纵走私罪 224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虚假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228

乌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231

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234

非法传销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37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42

掩埋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并致其死亡的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 242

判断是构成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244

为帮他人“讨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应如何定性 248

(五)侵犯财产罪 251

刘某盗窃的数额应认定为“巨大” 251

虚构事实、利用民事裁判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52

石某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55

樊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257

临时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 260

冯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262

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定罪处罚 263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66

朱某、丁某等3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示威罪 266

赌场受雇服务人员不构成赌博罪主体 268

赵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而非帮助毁灭证据罪 270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273

毒品数量是量刑的重要标准但不是惟一标准,含有美沙酮的毒品数量标准可参照同类合成性麻醉药品度冷丁来确定 275

罗甲的行为应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278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买卖伪造的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构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 281

(八)贪污贿赂罪 283

调离单位后不移交掌管的原单位账外资金构成贪污既遂 283

(九)诉讼程序 28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 287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单独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中含有精神损害赔偿内容的部分不予支持 289

五、行政编 292

乔某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不服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上浮案 292

房管部门核准集资房公用面积分摊方案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 297

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00

对村委会的自我管理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03

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304

土地撂荒,村民有权起诉 306

不服商标初审公告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08

行政相对人对新商标法施行前作出但在施行后收到的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 310

商标注册异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314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权对专利优先权进行实体审查 316

判断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在先设计必须充分公开 320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322

申请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应提交证明该专利申请权已合法转移的有效法律文件 324

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在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时应被法院采用 328

诉讼中被告自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坚持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适用确认判决 331

六、执行编 335

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可以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335

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法院判决的可比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意见第318、319条之规定处理 337

对被执行企业自行筹集并缴足注册资金的不应以注册资金不实而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340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应取得执行依据且被执行人为非“法人” 342

新企业应在无偿接受名存实亡的企业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345

对被执行人以第三人名义存在银行的存款可以依法扣划 347

采取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收益权方式执行案件 349

以“参股经营”方式执结案件 351

以执行被执行人投资收益的方式执结案件 354

执行中可以租赁租金折抵工程欠款的方式执结案件 357

采用委托经营管理方式执行案件 358

以被执行人在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股份抵债的方法执行案件 360

采取由案外人收购被执行人开办单位对被执行人的所有权益并代为履行义务的方式执结案件 363

对业已歇业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各债权人可通过参与分配程序按比例受偿 365

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不能引发所有权转移,法院仍可执行被债务人“转移”的财产 368

执行中发现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应报请院长审查处理 371

在执行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373

执行探望权案件应注意维护子女权益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