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结构合理:《刑法修正案(七)》评述(代序) 1
第1章 走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 1
第2章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24
第3章 逃避缴纳税款罪(第201条) 47
第4章 组织、领导传销罪(第224条之一) 74
第5章 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94
第6章 绑架罪(第239条) 114
第7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133
第8章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 153
第9章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2, 3款) 170
第10章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 190
第11章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第337条) 207
第12章 非法生产、买卖军服罪;伪造、盗窃、 卖军用标志罪、非法提供、使用军用标志罪(第375条第2, 3、4款) 222
第13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之一) 237
第14章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 265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