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乡村组织法 1
第一章 乡镇政权组织 1
第一节 乡镇政权组织概述 1
一、乡镇政权组织的性质 2
二、我国乡镇政权组织的历史发展 4
三、乡镇政权组织的作用 8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0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10
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 12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 22
一、乡镇人民政府的性质 22
二、乡镇人民政府产生的方式 24
三、乡镇人民政府建置和组织安排 27
四、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 29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35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35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35
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能 40
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 47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49
一、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49
二、居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权 52
三、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59
四、居民委员会和基层政权的关系 60
第三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 63
第一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 63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 63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 66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后建设的几个问题 77
第二节 乡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78
一、乡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78
二、乡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方法 82
三、乡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任务、职权、纪律和制度 87
四、公安机关对乡村冶保会的指导 93
第二篇 土地法和土地管理 97
第四章 土地和土地法规 97
第一节 土地资源 97
一、土地的含义和特征 97
二、土地资源及特点 99
第二节 土地法规 101
一、土地法及其特点 101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 102
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03
第三节 地籍和土地利用管理 110
一、地籍的概念和建立 110
二、土地利用的管理 113
第五章 乡村土地管理及征用 118
第一节 农业用地的管理 118
一、农业用地的含义及特点 118
二、合理利用农业土地 120
三、充分发挥耕地的作用 122
四、耕地的保护 123
五、自留地(自留山)的管理 126
第二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 126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含义 126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管理 127
第三节 其他用地管理 129
一、国防建设用地 129
二、风景名胜区的建立和保护 130
三、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保护 132
第四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135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含义 135
二、国家建设用地征用程序 136
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 138
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 139
第三篇 农业经济的重要法律规范 144
第六章 农业经济关系及所有权 144
第一节 依法调整农业经济关系的重要性 144
第二节 农业经济法律关系 147
第三节 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的形式及法律地位 151
一、国有农业企业组织 152
二、集体农业经济组织 155
三、农户 156
第四节 农业经济中的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 157
一、农业经济中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 157
二、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组织所有权的形式 159
三、经营权同所有权的关系 161
第五节 几种主要的农业经济法律制度 162
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 162
二、农业税收的法律制度 164
三、农业科学技术的法律制度 165
四、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 166
五、农产品贸易的法律制度 169
六、农村涉外贸易和“三资”企业的法律制度 170
第七章 农村经济合同 172
第一节 农村经济合同的作用、特点和概念 172
一、农村经济合同的作用 172
二、农村经济合同的特点 174
三、农村经济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175
第二节 农村经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77
一、农村经济合同订立的原则 177
二、农村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 178
三、农村经济合同的格式和主要条款 180
四、农村经济合同的履行 185
第三节 农村经济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188
一、农村经济合同的转让 188
二、农村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88
三、农村经济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 190
四、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 191
第四节 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和纠纷的处理 193
一、对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 193
二、对农村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194
第八章 农业环境法 196
第一节 农业环境法的概念和特点 196
一、农业环境法的概念 196
二、农业环境法的特点和任务 199
三、农业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01
第二节 农业环境的保护 206
一、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自然资源 206
二、农村水污染的防治 208
三、土壤污染的防治 211
四、大气污染的防治 213
第三节 国家对农业环境的管理 215
一、农业环境的立法和管理机构 215
二、农业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216
三、农业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217
四、农业环境的法律责任 219
第四篇 乡村林业法、水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 226
第九章 森林法 226
第一节 森林法的重要意义 226
一、森林法的含义 226
二、森林与环境的关系 228
三、森林法的作用 230
第二节 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 231
一、林权 231
二、森林经济法律关系 233
三、林权的保护 234
四、林权的划定 235
第三节 森林的保护和采伐 237
一、森林的保护 237
二、森林的采伐 241
第四节 森林的经营管理 243
一、林业经营管理机构 244
二、森林的经营管理 244
三、植树造林 245
四、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处理 246
五、与森林法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250
第十章 水法和渔业法 251
第一节 乡村水资源管理和水法 251
一、水法的概念和所有权 251
二、乡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252
三、水资源的保护 256
四、用水的管理 257
五、做好防汛和抗洪工作 259
六、违反水法的法律责任 260
第二节 渔业法 261
一、渔业法的概念 261
二、渔业的监督管理 263
三、养殖业的管理 265
四、捕捞业的管理 267
五、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269
六、搞好水产品保鲜加工和购销 271
七、违反渔业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72
第十一章 草原法和种子法 273
第一节 畜牧业及草原法 273
一、畜牧业的含义 273
二、以法治理畜牧业 274
三、草原及草原法 278
第二节 种子法 284
一、种子法的含义 284
二、种质资源的管理 286
三、种子选育与审定的管理 287
四、种子生产管理 289
五、种子经营 290
六、种子检验和检疫的管理 292
七、种子贮备的管理 293
八、违反种子法应承担的责任 294
第五篇 乡村企业法制 296
第十二章 乡镇企业的法律规定 296
第一节 乡镇企业的概念、作用、法律地位 296
一、乡镇企业的概念 296
二、乡镇企业特点 297
三、乡镇企业经营范围 298
四、乡镇企业的作用 299
五、乡镇企业的法律地位 300
第二节 乡镇企业所有权 303
一、乡镇企业所有权的概念 303
二、乡镇企业的集体所有权 304
三、私营企业的所有权 305
四、股份合作企业的所有权 306
第三节 乡镇企业的开办和关闭 307
一、乡镇企业的开办 307
二、乡镇企业的变更、关闭 308
三、乡镇企业的破产 310
第四节 乡镇企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 311
一、乡镇企业与各级政府的关系 311
二、加强乡镇企业的横向联合 312
三、乡镇企业的社会主义竞争 313
第五节 依法治理乡镇企业 313
一、乡镇企业与产品质量法律规定 313
二、乡镇企业的税收法律规定 316
三、乡镇企业与物价法律规定 318
四、乡镇企业的商标法律规定 319
五、乡镇企业的专利法律规定 322
六、乡镇企业的劳动法律的规定 324
七、乡镇企业采矿的法律规定 325
八、加强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 328
第十三章 乡村个体经济组织 330
第一节 乡村个体经济概述 330
一、乡村个体经济的概念和种类 330
二、个体经济的历史发展 332
三、乡村个体经济的作用 334
第二节 个体工商户 336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336
二、个体工商户成立条件和程序 338
三、个体工商户的权利和税收 345
第三节 乡村合伙组织 350
一、合伙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350
二、合伙协议 353
三、合伙经营权利和义务 356
四、合伙财产和财产责任 358
第六篇 农村社会治安的管理 363
第十四章 农村治安管理 363
第一节 农村治安管理的意义、任务、方针、政策 363
一、农村治安管理的含义和意义 363
二、农村治安管理的任务 364
三、农村治安管理的方针政策 366
第二节 维护农村的公共秩序 368
一、农村公共秩序管理的主要方面 368
二、农村公共秩序管理的基本方法 370
第三节 农村户口管理和对影响社会治安入口的管理 371
一、农村户口管理的任务和作用 371
二、农村户口管理和人口调查 372
第四节 农村复杂场所的管理和特种行业的管理 373
一、农村复杂场所的管理 373
二、农村特种行业的管理 375
第五节 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379
一、农村危险物品管理的范围和意义 379
二、对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管理 381
三、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83
四、对有毒物品的管理 384
第十五章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86
第一节 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和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386
一、社会治安的含义 386
二、当前农村社会治安案件和犯罪活动的状况 387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390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任务和原则 392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 392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394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 398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各类组织机构 401
一、中央和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401
二、基层地区性社会组织 402
三、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 403
四、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政法机关的骨干作用 404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 407
一、打击犯罪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407
二、加强法治宣传 409
三、加强对社会各方面的管理,预防违法犯罪 411
四、强化对罪犯的改造工作 413
五、教育挽救失足者 414
六、疏导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415
第七篇 乡村诉讼应用 417
第十六章 乡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用 417
第一节 乡村行政复议的应用 417
一、乡村行政复议的含义 417
二、乡村行政复议的范围 422
三、乡村行政复议的程序 426
第二节 乡村行政诉讼的应用 433
一、乡村行政诉讼的含义和意义 433
二、乡村行政诉讼的种类 436
三、乡村行政诉讼的程序 441
第十七章 乡村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应用 450
第一节 乡村民事诉讼的应用 450
一、乡村民事诉讼的含义 450
二、乡村民事诉讼的范围 451
三、乡村民事诉讼的程序 455
第二节 乡村刑事诉讼的应用 468
一、乡村刑事诉讼的含义 468
二、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检察、法院立案管辖的分工 470
三、乡村公民向法院自诉程序 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