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长期投资银行(专业银行) 1
第二章 专业银行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拨款的手续 4
第三章 国家银行代理专业银行业务的组织机构 8
第四章 在设有专业银行机构的情况下国家银行代理专业银行业务的手续 10
第五章 国家银行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拨款的手续及其监督职能实行的范围 23
第六章 对工资基金动用的监督 40
第七章 对动用行政事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监督 47
第八章 对建筑材料与设备价格的监督 48
第九章 对现营企业与其工程现场之间结算的监督 50
第十章 拨付紧急需要资金的手续 53
第十一章 对承包组织的短期贷欵 54
第十二章 代理专业银行的其他信贷业务 58
第十三章 代收专业银行资金的手续 69
第十四章 代理农业银行业务 75
第十五章 代理尊业银行业务的利息与手续费 100
第十六章 国家银行与专业银行对违反同业往来协定所应负的责任 104
第十七章 国家银行代理专业银行业务的报表 106
附录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