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1 为什么研究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现实的需要 5
1.1 合作社纪事 5
1.2 实践需要弄清合作社的法律属性 13
1.3 剖析现行法律对合作社法律属性的规定 18
1.4 小结 46
2 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48
2.1 合作社的定义 48
2.2 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62
2.3 小结 90
3 合作社的其他属性—合作社与相关组织形式的关系 93
3.1 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 93
3.2 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 99
3.3 合作社是不是法人 112
4 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关系 127
4.1 合作社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区别 127
4.2 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134
4.3 合作社与股份合作社的关系 138
5 合作社的类型 145
5.1 按产业划分,分为农业、工业、消费、信用与保险合作社 146
5.2 按业务性质划分,分为生产、运销、供给、消费等合作社 150
5.3 按设立基础划分,分为社区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 152
5.4 按构成成分划分,分为合作社与合作社联合社 153
5.5 按是否法人划分,分为法人合作社和非法人合作社 153
5.6 按责任形式划分,分为有限责任、保证责任、无限责任合作社 154
5.7 按照合作社是否吸收股份制因素,分为一般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 154
5.8 按社员是不是本社的员工,分为员工合作社和非员工合作社 154
5.9 小结 155
6 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156
6.1 西方国家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156
6.2 合作社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164
6.3 合作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企业形式 171
6.3 合作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企业形式 171
7 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与实践的分析—以合作社属性为视角 178
7.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思想 178
7.2 列宁的合作社理论与实践 183
7.3 小结 189
8 按照合作社的法律属性制定合作社法 190
8.1 以一般合作社为调整对象制定合作社基本法 190
8.2 合作社法的调整范围 199
结论 203
参考文献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