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总则 1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1
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6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9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13
法律监督原则 19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24
审判公开原则 27
两审终审原则 33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37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4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6
依法不追诉原则 50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55
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61
第二章 管辖 66
立案管辖 66
级别管辖 77
地区管辖 83
第三章 回避 91
回避的种类、理由与适用对象 91
回避的决定 101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107
辩护的方式和辩护人的范围 107
委托辩护 114
指定辩护 118
辩护人的责任 124
辩护人的权利 128
辩护人的义务 138
被告人拒绝辩护权 142
刑事诉讼代理 146
第五章 证据 153
证据的概念 153
证据的种类 158
收集、审查证据的原则 164
证言的审查判断 169
证人的资格 174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179
第六章 强制措施 184
拘传 184
取保候审 190
保证金 198
保证人 203
监视居住 210
逮捕 217
逮捕的条件 223
拘留 231
批准逮捕的提请、审查、决定、执行及不批捕决定的异议 240
强制措施的变更、解除和撤销 247
侦查监督 254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258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258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269
第八章 期间、送达 274
期间的计算 274
第二篇 280
第一章 立案 280
侦查管辖 280
报案、控告和举报 283
立案的条件 289
立案监督 295
自诉权 300
第二章 侦查 30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04
侦查及其任务 304
预审 308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312
讯问规则 312
侦查阶段的律师帮助 318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324
询问规则 324
第四节 勘验、检查 329
勘验、检查 329
侦查实验 336
第五节 搜查 340
搜查 340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348
扣押、查询、冻结 348
第七节 鉴定 353
鉴定 353
第八节 通缉 360
通缉 360
第九节 侦查终结 366
侦查羁押期限 366
侦查终结 373
第三章 提起公诉 380
审查起诉 380
补充侦查 386
提起公诉 392
不起诉 400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复议、异议和申诉 406
第三篇 审判 413
第一章 审判组织 413
独任制和合议制 413
审判委员会 418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422
第一节 公诉案件 422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422
出庭支持公诉 430
询问证人 434
庭外调查 439
判决 443
延期审理 451
一审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457
审判监督 461
第二节 自诉案件 465
自诉案件的范围 465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471
反诉 476
第三节 简易程序 480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480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485
上诉和抗诉 485
全面审查 494
审理方式 500
二审的处理 505
上诉不加刑 510
重审 517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521
死刑核准权 521
死刑核准的审判组织 529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535
申诉的提出和效力 535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理由 541
第四篇 执行 547
执行的依据 547
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 553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 563
监外执行 569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575
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580
减刑、假释 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