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侨务复员 1
第一节 复员规划 1
001 侨务管理处拟具战后协助归侨重返海外恢复事业办法草案(民国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1
002 侨务管理处拟具准备参加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计画案(民国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 2
003 民国三十三年国家施政方针关于侨务方面(民国三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10
004 行政院政务处长蒋廷黻电外交部关于联合国讨论难民回籍问题(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九日) 10
005 行政院函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成立战后侨务筹画委员会作为华侨复员研究机构(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0
006 侨务委员会会议报告蒋廷黻代表出席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之报告(民国三十三年二月十五日) 11
007 行政院令侨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战后侨务筹划委员会组织规程(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22
008 侨务管理处拟具战后侨务复员事项之准备案(民国三十三年五月十六日) 24
009 侨务复员工作计画(日期缺) 25
010 外交复员计画(日期缺) 32
011 侨务委员会呈请行政院核定侨务复员主管机关以专责成并宽筹经费(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十三日) 34
012 行政院令侨务委员会编拟侨务复员计画(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七日) 35
013 行政院秘书处通知外交部抄送六全大会关于切实协助缅甸侨胞复原案(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35
014 侨务委员会函请外交部派员会商六全大会决议各案(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四日) 37
015 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行政院办理关于准备侨胞出国复业工作案(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40
016 善后救济总署函行政院秘书处为举办南洋解放区华侨救济案拟请外交部负责交涉(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41
017 外交部函复行政院秘书处关于华侨复员问题办理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42
018 侨务委员会函行政院秘书处关于华侨复员筹办情形并拟订侨务复员工作计画暨事别计画(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三日) 43
019 侨务委员会函行政院秘书处关于南洋解放区华侨救济案检附会议纪录(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六日) 43
020 行政院关于战后侨务筹画工作报告(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46
021 侨务委员会函行政院秘书处关于侨胞出国复业案办理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47
022 外交部函复行政院秘书处准备侨胞出国复业工作案已分向各有关政府交涉(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47
023 交通部电行政院秘书处关于侨胞出国复业案办理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50
024 行政院关于战后侨务筹划工作报告(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三、二十四日) 50
第二节 复员建议 52
001 外交部函送海外部关于李种德所拟华侨复员实施建议书(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52
002 南洋华侨协会云南下关支会理事长张若鲁电呈外交部长宋子文关于侨胞复员建议筹办各要案(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十七日) 55
003 外交部函复张若鲁南洋归侨复员正筹办中(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56
004 外交部电交通部关于张若鲁对缅甸归侨复员交通问题请查核办理(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一日) 56
005 南洋华侨协会云南下关支会代理事长杨茂馨电请外交部等相关部会首长迅办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57
006 外交部欧洲司科长保骏迪报告参加华侨复员实施办法会议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三十日) 57
007 外交部电复杨茂馨己向英方交涉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 59
008 行政院秘书处通知财政部等有关部会审核华侨励志会呈拟之缅甸归侨复员初期工作要点(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四日) 59
009 外交部批示华侨励志会关于归侨复员问题(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63
010 侨务管理处提请核议华侨励志会呈拟归侨复员之建议(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64
011 南洋华侨协会函告外交部华侨复员实施办法会议决议案(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66
012 行政院令外交部缅甸归侨复员初期工作要点准照审查意见办理(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67
013 南洋华侨协会云南下关分会理事长张若鲁呈请外交部为归侨复员速拟有效办法(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六日) 69
014 外交部电交通部等相关机构关于滇缅路复员运输事(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七日) 71
015 华侨励志会呈请外交部长王世杰迅向英政府交涉许可归侨返回居留地确切日期(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71
016 外交部长王世杰与林庆年等人谈话要点(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72
017 贵州省政府电呈外交部南洋华侨协进会理事长蔡国英拟具协助归侨复员办法呈文及归侨名册(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六日) 73
018 外交部长王世杰函告海外部部长陈庆云关于华侨重返原居留地交涉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七日) 75
019 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局电告外交部运送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76
020 外交部电复贵州省政府已向英荷政府交涉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77
021 外交部欧洲司函告南洋华侨协会下关支会滇缅路归侨复员运输困难实情(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77
022 云南茂恒总经理王振宇呈报缅甸归侨请求复员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日) 78
023 贵州省政府电呈外交部南洋华侨协进会第二期登记归侨名册(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 79
024 外交部电复贵州省政府贵阳归侨返回原侨居地事已向英荷政府交涉并电侨务委员会救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79
025 侨务委员会函外交部准社会部代电关于华侨返缅事请查照核办(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八日) 80
026 侨务委员会函外交部关于救济留筑华侨案复请查照(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81
027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公署呈送外交部长王世杰华侨复员实施建议方案(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82
第二章 行总联总时期之遣侨 83
第一节 归侨复原会议 83
001 外交部函送交通部等机构关于协助归侨返缅会议纪录(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83
002 外交部欧洲司科长蒋家栋签呈关于协助归侨返缅商讨会议决议事(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84
003 外交部欧洲司签呈拟请南洋各地派侨领出席南洋华侨复员问题会议并先期决定该项问题之主张(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84
004 外交部欧洲司呈送南洋华侨复员问题会议纪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一日) 87
005 外交部欧洲司呈送南洋华侨复员问题会议纪录(民国三十四年五月四日) 88
006 侨务委员会函送外交部关于归侨返回原居留地案呈院会稿(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五日) 92
第二节 归侨复原登记 96
001 侨务委员会呈送行政院归国侨民及在籍侨眷总登记办法请核准备案(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八日) 96
002 侨务委员会令各侨务局办理归侨总登记作为战后复员根据(民国三十三年五月十六日) 102
003 侨务管理处报告归侨总登记办理情形(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十六日) 102
004 侨务委员会函送外交部归侨总登记人数表(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103
005 外交部电请侨务委员会继续办理归侨总登记(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106
006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附送归侨重返原居留地估计人数表(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四日) 106
007 侨务委员会函善后救济总署关于侨民出国登记事(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 108
008 侨务管理处报告归侨总登记情形(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日) 109
009 侨务管理处报告归侨总登记人数(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109
010 归国侨民总登记人数表(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110
011 侨务管理处报告归侨总登记人数(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七日) 111
012 行政院工作报告关于侨民出国复员登记(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六日) 112
013 归侨出国复员登记人数统计表(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日) 113
第三节 遣侨办法 118
001 侨务管理处拟具战后遣送归侨复员交通问题实施方案(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 118
002 侨务管理处拟具辅导归侨出国复员实施办法草案(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124
003 侨务管理处拟具办理归侨出国复员各手续案(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九日) 126
004 侨务管理处报告关于战时运输管理局拟具运送缅侨实施原则四项(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129
005 华侨复原出国招待站服务简章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130
006 侨务管理处拟具办理归侨出国复原各手续补充办法(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131
007 侨务委员会通令云南等侨务处局关于归侨申请出国护照详细办法(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六日) 132
008 善后救济总署及侨务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商订侨民复员办法(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九日) 133
009 侨务管理处拟具为补行归侨出国登记以凭遣送案(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 135
010 侨务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订定遣侨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日) 136
011 广东侨务处奉侨务委员会电示四项遣送登记归侨出国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136
012 善后救济总署颁发遣侨办法(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十一日) 137
013 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公告关于救济及遣送华侨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四日) 139
014 侨务管理处报告联总驻港代表电告华侨返缅复员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140
015 侨务委员会呈送行政院遣送侨民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日) 140
016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关于遣送归侨出国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142
017 行政院会议讨论遣送侨民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4
018 行政院指令侨务委员会院会通过遣送侨民办法(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日) 144
019 侨务管理处报告遣送侨民办法会议纪录(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145
020 外交部科长保骏迪报告参加行总联总社会福利工作会议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146
021 社会部签呈关于出席遣侨会议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日) 150
第四节 归侨补助费 151
(一)拨发补助费 151
001 行政院通知财政部核定动支三十五年度第二预备金作为归侨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151
002 侨务管理处报告归侨返回原居留地补助外币办法(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153
003 侨务委员会函请财政部转函中央银行办理拨发归侨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三十日) 156
004 财政部电复侨务委员会已函请中央银行按照牌价伸合国币拨发归侨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 156
005 财政部国库署函请中央银行业务局归侨补助费改按国币先行垫拨(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一日) 157
006 善后救济总署函请财政部准以归侨回缅申请书代替护照发放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六日) 158
007 社会部电请财政部迅发留昆难侨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八日) 159
008 侨务管理处报告贫苦难侨返还居留地补助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 159
009 财政部电请善后救济总署向侨务委员会商洽申请书代替护照凭领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日) 161
010 财政部电复社会部向侨务委员会洽办归侨补助费(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日) 162
011 中央银行函复财政部归侨补助费已在重庆昆明拨发(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七日) 162
012 侨务委员会函复财政部归侨补助费发放完毕不续发(民国三十五年七月十三日) 163
(二)归侨补助费剩余款 163
001 侨务委员会函请财政部保留三十五年度归侨补助费专户剩余存款(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163
002 财政部通知侨务委员会归侨补助费饬库保留剩余款歉难照办(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九日) 164
003 侨务委员会呈行政院函主计处关于归侨补助费权责发生数目表(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164
004 行政院令侨务委员会三十五年度归侨补助费权责发生数准转帐加入三十六年度支用(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一日) 165
005 国民政府主计处函侨务委员会归侨补助费剩余款请依法办理转移年度手续(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八日) 166
006 侨务委员会函国民政府主计处归侨补助费转移年度支出案请核办示复(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166
007 侨务委员会呈行政院归侨补助费转移年度支出案请准予维持原案再行商办(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167
008 国民政府主计处函侨务委员会准以三十五年度归侨补助费转帐加入三十六年度岁出(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三日) 168
009 侨务委员会函请国库南京分库补发三十五年度1462号户结帐清单(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168
010 行政院令准侨务委员会流用归侨出国补助费结余案备案(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一日) 169
011 国民政府主计处函侨务委员会关于流用归侨补助费准移作侨教复员经费等项请查照(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五日) 169
第五节 交涉与遣送 170
001 行政院训令外交部归侨返缅案应由海外部与财政部限期议复(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170
002 外交部欧洲司签呈拟复海外部所提归侨返缅问题(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一日) 171
003 外交部关于协助归侨返缅节略(民国三十四年三月□日) 172
004 外交部呈复行政院归侨返缅意见(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九日) 173
005 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局电行政院关于运送归侨问题(民国三十四年四月□日) 174
006 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陈质平电复外交部缅政府限制归侨入境(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 175
007 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陈质平电复外交部缅政府暂缓外籍人民回缅(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九日) 176
008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关于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177
009 侨务委员会函请外交部向各国政府洽商华侨入境复业办法以凭办理复员(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177
010 外交部欧洲司签呈关于向英荷交涉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178
011 英参事华麟哲会晤外交部司长吴南如谈话纪录(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日) 178
012 英驻华大使薛穆会晤外交部次长甘乃光洽商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 179
013 外交部电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陈质平详查缅政府暂缓外籍人民回缅事(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 180
014 海外部函外交部关于马来亚及缅甸归侨重返原居留地出国手续(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四日) 181
015 外交部照会英国大使馆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181
016 外交部为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致英荷驻华大使馆备忘录(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182
017 外交部电英荷驻华大使关于交涉归侨回返原居留地事(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183
018 外交部电复海外部南洋归侨复员已向各国交涉(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183
019 英驻华大使馆复照外交部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已转请有关当局核办(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四日) 183
020 外交部长甘乃光电驻英大使顾维钧南洋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请依据备忘录向英政府交涉(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八日) 184
021 外交部照会英国大使馆希见告允准归侨返缅时间(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一日) 186
022 外交部欧洲司签呈关于向英荷政府交涉归侨返回原居留地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187
023 外交部照会英国大使馆希自即日起同意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187
024 外交部照会英国大使馆请迅办理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七日) 188
025 外交部长王世杰函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指定叶洪泽与侨务委员会专员周鼎接洽华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 188
026 海外部函请外交部催询英荷政府归侨何时得返原居留地(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189
027 外交部函复军政部南洋各地严禁华侨入口事正交涉中(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 190
028 外交部欧洲司代理科长叶洪泽报告与侨务委员会专员周鼎洽商华侨复员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 190
029 外交部电驻英大使顾维钧向英方交涉允准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191
030 驻英大使顾维钧电复外交部南洋归侨复员事英方正通盘考量中(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192
031 侨务委员会函请外交部迅速设法交涉入境手续(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193
032 驻英大使顾维钧电告外交部次长访晤缅甸部长交涉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193
033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请速给予归侨回返原居留地之签证(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194
034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次长与缅方交涉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94
035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请速予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之签证(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95
036 外交部关于归侨返回原居留地向英荷交涉经过节略(日期缺) 196
037 行政院训令外交部关于遣送归侨改道越南返缅案(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 198
038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琪电陈外交部派员前往畹町调查归侨情形(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八日) 199
039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据缅甸国防外事部秘书称归侨返缅计画尚未草成(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199
040 英驻华大使馆照会外交部缅甸等地归侨返回原居留地事(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
041 外交部欧洲司签呈关于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
042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呈外交部关于签发护照事(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三十日) 202
043 外交部呈行政院归侨改道越南返缅难以实行(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五日) 202
044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请速转缅政府准予归侨入境(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八日) 203
045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电外交部长王世杰归侨入缅颇多留难希向英方交涉改善(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四日) 204
046 行政院秘书处函告外交部遣送归侨改道越南返缅殊感困难(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四日) 304
047 外交部长王世杰电复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办理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日) 205
048 英驻华大使馆照复外交部与缅政府洽商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日) 205
049 外交部电告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关于归侨返缅手续(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208
050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关于缅甸华侨协会呈准归侨购买外汇并拨车遣送〈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208
051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呈请外交部长王世杰指示公路总局云南分局载运归侨赴缅甸腊戍入境手续及购油等项〈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六日〉 209
052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呈报外交部长王世杰协助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 209
053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呈报外交部长王世杰办理协助归侨返缅及与善后救济总署接洽情形(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 210
054 施肇夔电告外交部据英外部称缅政府同意华侨依序返缅(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212
055 外交部电请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华侨返回原居留地各地政府规定之申请手续仰遵照转知(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一日) 212
056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向缅政府洽商归侨入境手续并固定每月二千人返缅(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213
057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缅政府尚未同意第二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213
058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向缅政府交涉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214
059 外交部欧洲司科长保骏迪报告联总遣侨会议情形(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日) 217
060 外交部电请驻英大使郑天锡向英方交涉按月遣送归侨二千人返缅(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20
061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向缅政府交涉第二批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20
062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请核准归侨返缅以便联总遣送(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221
063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缅政府拟派员赴厦甄别第二批返缅归侨(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五日) 222
064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滞厦返缅归侨入境问题会商决议办法(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九日) 222
065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陈外交部交涉归侨返缅经过(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九日) 223
066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续电外交部交涉归侨返缅经过(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日) 228
067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关于缅方派员赴厦甄别归侨事我方原则不能同意援前例据理交涉(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230
068 外交部驻滬办事处陈国廉电外交部请向英驻华大使馆交涉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230
069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关于缅方所提Domicile问题(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231
070 外交部欧洲司务呈关于归侨返缅(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231
071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233
072 驻英大使郑天锡电外交部关于归侨返缅事已向英方提出交涉(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233
073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请与联总驻港代表Clarke洽商缅派员来华甄别归侨事(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33
074 外交部电请驻滬办事处将英领拒绝各归侨资料呈部以便交涉(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34
075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电外交部长王世杰请核议切实办法以救济留穗缅甸归侨(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35
076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为据云南侨务处以行总即将结束胪列二种措施请查照核办(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35
077 外交部电驻香港特派员郭德华我方同意缅派员来华协助联总(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34
078 外交部长王世杰呈复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交涉归侨返缅经过(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八日) 236
079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留穗缅甸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八日) 237
080 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函请外交部长王世杰赞同缅政府派员至厦协助遣送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九日) 238
081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缅政代表如系协助联总我方可接受(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日) 239
082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缅方派员赴厦甄审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一日) 239
083 外交部电请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转达缅方我同意缅派员协助联总遣侨工作(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五日) 241
084 外交部驻香港办事处电外交部为联总驻港代表Clarke赴京洽商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六日) 242
085 英驻华大使馆照会外交部缅政府允准第二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八日) 242
086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同意缅代表来华协助审查归侨资格(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 245
087 国民大会缅甸侨民代表黄志大函外交部长王世杰为缅政府留难厦门广州归侨请向英驻华大使抗议(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 246
088 驻英大使郑天锡电外交部英政府允准第二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246
089 外交部电驻香港特派员郭德华转知联总于遣送归侨出国时先行办理种痘手续(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247
090 外交部电厦门市政府请招待来华协办遣侨缅代表(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47
091 善后救济总署署长霍宝树函外交部长王世杰请准缅代表来华甄审归侨资格(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247
092 外交部长王世杰函复黄志大缅甸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248
093 外交部代参事叶公超函伍碧泉关于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248
094 外交部长王世杰呈复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交涉归侨返缅结果(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三十日) 249
095 驻英大使郑天锡电后外交部遵电再函英外长请准予全部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一日) 250
096 外交部电请善后救济总署为华侨遣失证件转商联总办理(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三日) 250
097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已饬驻香港特派员公署调派干员偕同联总办理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三日) 251
098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已通知缅方同意缅代表来华(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三日) 251
099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复外交部与联总代表洽商派员协助缅代表办理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四日) 252
100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留穗缅甸华侨请求迅予遣送案请核复(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六日) 252
101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电外交部长王世杰据伍碧泉称缅政府多方推延请积极交涉(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七日) 254
102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已请联总迳电缅政府尽早派员办理遣侨(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七日) 254
103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依联总之提议与缅当局洽办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一日) 255
104 驻仰光总领事馆电呈外交部缅政府允准第二批归侨返缅函(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一日) 255
105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关于交涉第二批归侨返缅及缅代表赴华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 261
106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缅甸外事部提出之要求(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六日) 263
107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呈外交部交涉第二批归侨返缅及缅代表赴华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八日) 264
108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呈外交部缅政府拒绝允准第二批归侨返缅电文(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八日) 265
109 外交部电复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关于归侨返缅事请切实与缅当局交涉(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日) 266
110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为缅政府拒绝第二批归侨返缅事请郑大使向英外交部交涉(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67
111 厦门侨务局缅侨复委会电外交部长以滞厦归侨候遣半载请设法早日复员(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268
112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陈外交部向缅甸外事部交涉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268
113 外交部电令驻英大使郑天锡与英方交涉允准第二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269
114 外交部照会英国大使馆第二批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70
115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缅政府派员来华协办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71
116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向缅方交涉在联总结束前全部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一日) 272
117 外交部电复厦门侨务局缅侨复委会正与英缅洽商归侨返缅具体办法(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三日) 273
118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缅方以手续问题拖延未决(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四日) 273
119 外交部电复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关于缅甸外事部提出之要求(民国三十六年三月□日) 274
120 外交部电驻香港办事处关于派员协助缅代表办理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六日) 274
121 驻英大使郑天锡电复外交部关于向英交涉归侨返缅情形及英复照要点(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六日) 275
122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为归侨返缅事缅政府所提条件似难接受(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七日) 276
123 外交部电驻英大使郑天锡续向英交涉促缅政府早定具体办法(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276
124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为归侨申请手续未获协议缅代表迟未成行(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三日) 276
125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呈外交部关于第二批归侨返缅事缅政府来函(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277
126 外交部电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为全部归侨返缅事洽联总代表(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280
127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缅代表抵港(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八日) 281
128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为缅代表在各口岸审查完竣再行返缅事洽缅政府及联总(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81
129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办理归侨返缅案(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82
130 外交部电缅甸归侨复员协助委员会关于归侨返缅事正与英方交涉中(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82
131 驻英大使郑天锡电外交部已抄转英外交部复照予缅政府(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82
132 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派员与联总代表及仰光商会陈宗珍洽谈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83
133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复外交部关于交涉缅代表审查各口岸全部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284
134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关于缅方暂允第二批归侨返缅及交涉全部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285
135 侨务委员会电请外交部转商缅代表续赴汕头等地办理遣侨事宜(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 286
136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缅代表宇吞貌抵港转赴厦门(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 286
137 驻仰光总领事尹禄光电外交部已函请缅政府饬其代表转赴各口岸办理归侨甄审(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 287
138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请缅政府转饬缅代表续赴广州等地办理遣侨事宜(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三日) 287
139 外交部电侨务委员会关于缅代表赴华事(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七日) 287
140 外交部电复侨务委员会已饬所属向缅代表交涉审查全部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五日) 288
141 外交部电询驻香港办事处与缅代表交涉结果(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日) 288
142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为滞留穗汕等地归侨急待遣送请向英缅富局交涉(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89
143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照指示派员向缅代表交涉(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89
144 外交部照会英驻华大使馆对英属各地政府接受归侨返回原居留地表示欣慰(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90
145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关于与缅方交涉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290
146 厦门市政府电外交部缅代表抵厦开始复原工作(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291
147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馆联总遣送归侨将抵仰光请查明缅境有无难侨待遣返国(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92
148 外交部电驻香港办事处向缅代表洽商审查全部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292
149 驻仰光总领事许邵昌电外交部缅外部称审查全部归侨事待行政会议后即复(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92
150 驻仰光总领事许邵昌电复外交部在缅难侨已洽联总遣返回国(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93
151 厦门面侨复委会主任委员白三江电外交部长王世杰请迅向缅当局交涉厦门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93
152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呈外交部关于吴信雄与缅代表洽商遣侨报告及附件(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一日) 294
153 侨务委员会呈送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大会施政报告(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日) 298
154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为缅复兴部长称决训令缅代表前往广州等地审查归侨(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日) 299
155 外交部电侨务委员会据驻仰光总领事电陈交涉返缅经过情形并拟请归侨返缅船运所需由联总负责(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六日) 299
156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据称缅政府电令缅代表续往福州等地审查归侨(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八日) 301
157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丰祥轮载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九日) 301
158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为归侨返缅事与缅当局洽商经过(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十四日) 301
159 外交部电令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向缅代表交涉第三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十七日) 302
160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关于滞厦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十七日) 302
161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据报缅代表团顾问洪金铭在厦门被殴请加强保护(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303
162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福州缅甸归侨待遣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303
163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缅代表在厦门甄审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304
164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缅代表团顾问洪金铭在厦门被殴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306
16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第三批返缅归侨闽粤人平均分配已照转联总驻港代表洽办(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309
166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交涉缅代表审查全部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309
167 外交部电请福建省政府查明缅代团团员被殴真相(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310
168 外交部电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慰问缅代表团并请地方富局保护(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310
169 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陈外交部缅代表在华甄审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311
170 侨务委员会电请外交部交涉滞厦归侨复原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311
171 驻仰光总领事馆电外交部缅政府派员协助缅代表宇吞貌(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312
172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查明缅代表团员在厦被殴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312
173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向缅政府交涉请缅代表迅往广西等地审查归侨(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312
174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据联总驻港代表称已恰妥第三批归侨闽粤人平均分配(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313
17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与缅代表会商遣送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313
176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缅代表团传译员林子雄在厦门被扣押(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314
177 外交部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向缅政府洽商归侨手续由联总协助审查(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317
178 侨务委员会电请外交部洽商缅代表往福州办理归侨遣送事宜(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318
179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复外交部关于缅代表续赴他埠审查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319
180 厦门市政府电陈外交部关于缅代表团团员被殴事(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十日) 320
181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复外交部第三批归侨缅方以宇吞貌意见为定(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320
182 福建省政府电外交部缅代表团团员被殴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321
183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请查明缅代表在厦办理甄审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日) 321
184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关于第三批归侨交涉事(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四日) 322
18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滞厦落选归侨不服缅代表舞弊发生暴动(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四日) 322
186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缅代表团传译员林子雄在厦被扣案(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四日) 323
187 外交部电侨务委员会缅政府已令宇吞貌续赴厦门以外各埠审查归侨(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七日) 324
188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馆联总同意第三批归侨闽粤人平均分配(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七日) 325
189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第二批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七日) 325
190 驻仰光总领事馆电外交部遗失证件归侨请迳向缅代表办理(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九日) 326
191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电外交部缅代表在穗甄审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日) 326
192 外交部电请善后救济总署酌核办理驻仰光总领事馆对缅代表赴柳州审查归侨意见(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326
193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联总月底结束拟请行总开会商议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328
194 侨务委员会函外交部请派员出席会商滞厦缅甸华侨善后及救济事宜(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328
195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遣送归侨返缅案(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329
196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复外交部关于缅代表甄审归侨返缅案(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329
197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电呈外交部厦门侨遣情形及林子雄案(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330
198 外交部电复善后救济总署关于缅代表团人员被殴及处理经过(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331
199 外交部代表张纪培出席滞厦返缅归侨善后救济会议报告(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331
200 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电请外交部转电厦门市政府协助并保护滞厦归侨(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332
201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为交涉缅代表迅往广西柳州审查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333
202 侨务委员会函送外交部会商滞厦返缅归侨救济纪录(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333
203 驻英大使馆电外交部关于归侨返缅交涉及缅代表在华审查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335
204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广州缅甸归侨审查完毕宇吞貌派员分赴柳州江门审查(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337
205 驻仰光总领事许邵昌电外交部缅政府派员协助宇吞貌(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337
206 英国驻华大使馆照会外交部已商订华侨重返缅甸办法(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 338
207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续向缅政府交涉每月遣送归侨二千人返缅(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三十日) 339
第三章 国际难民时期之遣侨 341
第一节 遣侨办法 341
001 善后救济总署救济组侨振原则则(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341
002 侨务委员会电请社会部派员参加遣侨会议(民国三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341
003 社会部司长张鸿钧报告遣侨会议决议事项(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五日) 344
004 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函社会部部长谷正纲为归侨遣送事(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五日) 344
005 侨务委员会电请社会部派员出席遣侨会议并检同会议纪录及遣侨办法草案查照参考(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六日) 345
006 社会部沈兆麟报告遣侨会议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349
007 侨务委员会电社会部检送遣侨会议纪录(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三日) 350
008 社会部电请侨务委员会暂缓将国内外难侨遣送办法草案呈院核定(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353
009 社会部函请侨务委员会等机构检送有关归侨遣送资料(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353
010 侨务委员会电复社会部国内外难侨遣送办法公布在案日后再行会商修改(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五日) 354
011 行政院秘书处函社会部为侨务委员会重拟国内外遣送办法呈奉修正核准请查照(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六日) 354
012 善后救济总署电社会部检送有关归侨遣送资料(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六日) 357
013 侨务委员会电复社会部奉院令通过国内外难侨遣送办法(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九日) 365
014 侨务委员会科长王辟尘函社会部沈兆麟关于遣侨实施方案意见(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三日) 366
015 社会部沈兆麟签呈关于国内外难侨遣送办法(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369
016 社会部呈请行政院核示国境内难侨遣送实施方案草案暨所需费用概算书(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371
017 外交部召开紧急救济及彻底安顿待遣缅甸归侨会议(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378
018 外交部代表高则群等出席待遣难侨救济会议报告(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日) 381
第二节 交涉与遣送 382
001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缅政府派员协助宇吞貌(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九日) 382
002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厦门市政府收容滞厦缅甸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九日) 382
003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联总在华遣侨工作至国际难民机构接办时止(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日) 383
004 福建侨务处与行总福建办事处商洽关于遣送缅甸侨民事先应行准备事项(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一日) 383
005 外交部函侨务委员会遗失证件华侨可发给证明书或向缅代表说明(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四日) 384
006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缅代表审查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五日) 385
007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为缅政府允准第三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五日) 387
008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派张恩泽陪同缅代表赴榕协办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五日) 387
009 外交部电请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与联总代表联系续向缅政府交涉每月遣送归侨二千人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六日) 387
010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派职员萧佩鏊协同缅代表赴汕审查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六日) 388
011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缅政府允准第三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 388
012 外交部电请善后救济总署等相关机构转知有关当局关于宇吞貌前往中国其他口岸审查遣侨办法(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八日) 388
013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关于吴信雄奉派赴琼协办遣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八日) 389
014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关于国际难民组织接办联总遣侨事(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九日) 390
01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缅代表甄审归侨情形并请补发英驻华大使馆节略英文本(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390
016 福建侨务处公告缅甸归侨出国登记日期(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391
017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香港总分局主任Sherrard面告暂订遣送缅甸归侨次序(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391
018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每月遣送归侨二千人返缅仍在交涉中(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392
019 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通告办理出国手续及体格检查时间(民国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392
020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国际难民组织接办联总遣送难民工作(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三日) 393
021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增加滞厦缅甸归侨名额案请查照核办(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四日) 393
022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第三批返缅归侨各口岸人数分配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五日) 394
023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缅政府令饬缅代表除厦门外其他口岸不得签署旅行文件经交涉允收回成命(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七日) 394
024 外交部欧洲司务注关于缅代表至京滬审查归侨事(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七日) 395
025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交涉续遣第四第五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九日) 395
026 外交部电告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国际难民组织Sherrard面告遣侨返缅暂订次序(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一日) 396
027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续向缅政府交涉每月遣送二千人返缅并附缅代表宇吞貌报告书(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二日) 396
028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落选缅甸归侨在厦鼓噪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三日) 405
029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缅政府允准第四批归侨返缅请迅与宇吞貌联系(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四日) 405
030 福建侨务处公告缅甸归侨办理甄审日期(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十七日) 406
031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第三批第一部归侨乘轮抵仰光(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406
032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为缅代表来京滬区审查返缅归侨资格事(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407
033 外交部电善后救济总署为缅代表来京滬区审查返缅归侨资格(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407
034 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通告补办出国手续事(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407
03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张恩泽报告在榕厦办理遣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408
036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第三批第二部归侨乘轮抵仰光(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409
037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电陈外交部S.S.HIRAM轮遣送归侨各地分配人数事(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409
038 福建侨务处及行总福建办事处关于遣送缅甸归侨事先应行准情事项(民国三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411
039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关于缅代表宇吞貌在滬海关行李受检事(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一日) 411
040 外交部交涉归侨返缅案节 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三日) 412
041 柳州华侨协进会电外交部为滞柳缅甸归侨处境艰窘请迅予遣送复员(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三日) 414
042 外交部电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会同有关机关对落选归侨给予正确指导(民国三十六年九月十一日) 415
043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据张恩泽报告在榕滬审查归侨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九月十二日) 416
044 侨务管理处提议向国际难民组织交涉拨发款物救济待遣归侨(民国三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416
045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陈外交部厦门落选归侨已回复平定(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日) 417
046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为留汕候遣缅甸归侨四百余人生活无著请迅予交涉遣送(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417047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复外交部关于交涉第四第五批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418
048 善后救济总署电请外交部向缅代表交涉准予遣送第四批归侨二千人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418
049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第三批第三部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419
050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为留汕候遣缅甸归侨生活困窘请迅予救济并交涉遣送返缅(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419
051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切实交涉第四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七日) 420
052 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滞柳缅甸归侨请求遣送案(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九日) 420
053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关于第四第五批返缅归侨(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九日) 421
054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复外交部张恩泽在榕协办甄审第四批返缅归侨(民国三十六年十月十六日) 423
055 外交部电请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向缅政府交涉增加遣侨人数(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423
056 外交部电复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关于交涉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424
057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国际难民机构代表抵仰光希协助(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424
058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缅政府对归侨返缅之态度(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425
059 外交部电请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查明第三批归侨返缅情形及待遣人数(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425
060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香港办事处电外交部第三批返缅归侨已遣竣(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5
061 外交部长王世杰函复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关于归侨返缅事已转告涂大使(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十七日) 426
062 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函社会部部长谷正纲为归侨遣送事(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五日) 426
063 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函外交部次长叶公超缅外交部坚持本年以二千人为限(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三日) 429
064 滞厦缅甸归侨留站待遣代表吴杰民呈请外交部迅为滞厦未中选缅甸归侨交涉俾早复员(民国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432
065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陈外交部交涉第四批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五日) 433
066 外交部电请驻缅甸大使涂允檀向缅方交涉允许甄审合格归侨于六月底前遣送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九日) 433
067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复外交部遵办交涉归侨返缅事(民国三十七年三月十一日) 434
068 驻缅甸大使馆电外交部经缅政府允准之第四批归侨部分名单交Sherrard(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434
069 外交部电请福建省政府查明缅甸归侨留站待遣委员会所称各情(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三十日) 434
070 第四批返缅甸归侨代表陈保全等人呈请外交部迅向缅驻京大使交涉滞厦归侨复员(民国三十七年三月三十日) 435
071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送外交部缅甸归侨留站待遣委员会呈文(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一日) 436
072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外交部与缅外长商谈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三日) 438
073 缅甸侨民林福利呈请外交部长准予递补空额返缅(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日) 438
074 侨务委员会电社会部检送国内外待遣难侨分布状况及人数统计表(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439
075 侨务委员会厦门侨务局电外交部长王世杰为缅政府批准四百人仅准八十六人入境群情愤激请提出抗议严重交涉(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 443
076 外交部电陈国民政府文官处缅甸归侨遣送情形(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六日) 444
077 外交部批示第四批缅甸归侨代表陈保全等人呈请交涉事已电驻缅甸大使及国际难民组织办理(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六日) 444
078 外交部批示请向国际难民组织洽办林福利呈请递补空额事(民国三十七年四月十六日) 445
079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呈外交部国际难民组织与缅外交部有关遣侨来往函件(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445
080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涂允檀滞厦缅甸归侨不满返缅限制发生暴动(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457
081 外交部电请福建省政府查明缅甸归侨在厦门发生暴动情形(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457
082 福建省政府电外交部关于归侨林福利等呈情案处理情形(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457
083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外交部据国际难民组织函告遣侨人数及厦门遣侨情形(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三十日) 459
084 驻缅甸大使馆电外交部与缅外长交涉第四批归侨及分次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一日) 466
085 外交部照会缅甸驻华大使馆请允准全部归侨定期分批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四日) 467
086 外交部滞厦归侨复原无期请交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四日) 468
087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馆关于遣送归侨返缅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复函(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七日) 469
088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据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香港办事处主任萧兰德称缅新政府不承认宇吞貌审查合格归侨请迅予交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八日) 469
089 缅甸驻华大使馆照会外交部缅甸归侨复原案日内将有所决定(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九日) 470
090 外交部电复侨委会缅甸归侨遣送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十一日) 470
091 驻缅甸大使馆李秉汉电外交部据缅外长称第四批归侨不再受限(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十五日) 471
092 驻仰光总领事馆电外交部第四批归侨分批抵达仰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十五日) 471
093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外交部第四批部分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472
094 外交部电侨务委员会第四批第一第二部缅甸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472
095 外交部电请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协同交涉归侨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473
096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馆续向缅方交涉允准全部归侨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473
097 福建省政府电陈外交部缅甸归侨与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发生冲突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473
098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陈外交部国际难民组织遣送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三十日) 474
099 社会部电请外交部查照办理福建省政府请求交涉未核准归侨入缅案(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474
100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六日) 475
101 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郭德华电呈外交部遣送归侨人数统计表(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六日) 475
102 驻仰光总领事许绍昌电外交部第二批归侨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477
103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外交部陆路返缅归侨受阻于腊戍等处请转告归侨勿重蹈覆辙(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478
104 外交部电侨务委员会归侨受骗潜入缅甸请设法劝阻(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二日) 478
105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馆归侨受阻腊戍转请侨务委员会设法劝阻(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二日) 479
106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馆归侨返缅事希遵照迭电续向缅方交涉(民国三十七年七月七日) 479
107 驻缅甸大使馆呈外交部关于与缅当局交涉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八日) 480
108 福州海外华侨协会理事长江秀清电外交部长王世杰为陈斗南等陈请迅向缅富局交涉在国际难民组织未裁撤前优先遣送(民国三十七年七月八日) 480
109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馆取道陆路返缅归侨受阻(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三日) 486
110 外交部函邀社会部及国际难民组织会商待遣返缅归侨问题(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486
111 外交部电驻云南特派员公署详报发给入缅护照事(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487
112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涂允檀关于与缅洽商全部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487
113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饬署交涉华侨取道陆路入缅引起纠纷案(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487
114 驻缅甸大使馆电外交部据理驻复缅方对全部归侨返缅所提条件(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499
115 驻仰光总领事馆电外交部归侨乘丰祥轮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499
116 驻缅甸大使馆电外交部与缅代理外长洽商归侨返缅情形(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日) 500
117 外交部电驻缅甸大使涂允谭关于缅方对全部归侨返缅所提条件查明员报(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四日) 500
118 外交部常务次长叶公超函请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协同交涉准第五批归侨早日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九日) 501
119 侨务委员会电外交部归侨司徒庭等人遣失证件请交涉入境(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日) 501
120 福建省政府电外交部关于厦门缅甸归侨留站待遣委员会呈请交涉案(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日) 502
121 社会部函外交部为呈请行政院拨发各港口待遣难侨临时救济金案检送底稿及缮正文请查照会印(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三日) 502
122 外交部常务次长叶公超函请国际难民组织远东局局长王人麟协同交涉准第五批归侨返缅(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503
123 外交部电驻仰光总领事馆归侨司徒庭等人证件遣失希交涉员报(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504
124 外交部等相关机构会呈行政院拨发各港口待遣归侨临时紧急救济金(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504
125 外交部函社会部侨务委员会为会呈行政院拨发各港口待遣归侨临时紧急救济金案检送会稿(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506
126 社会部电外交部关于拨发待遣难侨临时紧急救济金事(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508
127 外交部电请社会部侨务委员会核办救济金及安顿缅甸归侨事(民国三十七年十月八日) 509
128 外交部电请驻缅甸大使馆查明与缅外长商敲各节 (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九日) 509
129 驻缅甸大使涂允檀电外交部归侨乘丰祥轮抵仰光(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九日) 510
130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呈复外交部关于归侨入缅情形并附发给入缅护照清单(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九日) 510
131 行政院长翁文灏令外交部准予追加上海等港口待遣难侨救济费金圆四万元并饬侨务委员会汇编预算(民国三十七年十月十一日) 513
132 驻缅甸大使馆呈报外交部归侨复员事(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513
133 社会部函请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