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索引 1
第一章 主体资格 1
一、用人单位 1
二、用工单位 4
三、劳务派遣单位 5
四、非正规就业组织 7
五、劳动者 13
六、童工 14
七、临时工 23
八、退休人员 24
第二章 劳动关系 32
一、劳动合同 32
二、劳动合同期限 36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39
四、劳动合同的鉴证 48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49
六、试用期 52
七、见习期、学徒期和实习期 56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57
九、事实劳动关系 59
十、劳动合同的续签 62
十一、劳动关系的协商解除 64
十二、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与劳动关系解除 64
十三、劳动关系的辞退解除 66
十四、劳动关系的辞职解除 74
十五、经济性裁员 78
十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81
十七、劳动关系终止和解除的手续 85
十八、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88
十九、经济补偿金的纳税 100
二十、工龄 102
二十一、规章制度(职工的奖惩) 108
第三章 集体合同 114
一、集体合同 114
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范围 116
三、集体协商 117
四、集体协商代表及其保护 121
五、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期限 124
六、集体合同的争议 128
第四章 工作时间 130
一、工作时间 130
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 132
三、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 133
四、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144
五、延长工作时间 149
六、缩短工作时间 152
七、休假 154
第五章 工资福利 165
一、工资 165
二、工资总额 167
三、奖金 169
四、津贴和补贴 170
五、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173
六、年薪 175
七、最低工资 175
八、工资支付 181
九、加班加点工资 183
十、参加社会活动工资 185
十一、停工停产工资 186
十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188
十三、职工探亲路费补贴 200
十四、减扣工资 201
十五、工资集体协商 203
十六、股票期权 206
十七、职工福利(企业年金) 209
第六章 劳动保护 215
一、劳动保护 215
二、劳动防护用品 216
三、特种作业 219
四、职业病 224
五、女工的劳动保护 251
六、劳动者的最低就业年龄 260
七、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266
第七章 社会保险 271
一、社会保险登记 271
二、基本养老保险 277
三、失业保险 348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81
五、生育保险 386
第八章 工伤 406
一、工伤保险 406
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420
三、视同工伤的情形 425
四、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426
五、特殊的工伤——职业病 428
六、工伤认定 430
七、劳动能力鉴定 442
八、工伤待遇 465
九、违反工伤保险的责任 473
第九章 培训、保密与违约责任 476
一、职业培训 476
二、企业职工培训 476
三、商业保密 480
四、违约责任 484
第十章 劳动争议 487
一、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487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 489
三、劳动争议的管辖 492
四、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495
五、劳动争议的第三人 499
六、劳动争议的证据和举证责任 501
七、劳动争议仲裁的收费 513
八、自动离职争议 513
九、劳动争议调解 515
十、劳动争议仲裁 519
十一、仲裁部分裁决 529
十二、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531
十三、劳动争议的一裁终决及撤销 534
十四、劳动争议诉讼 536
十五、劳动争议诉讼须知 539
十六、申请强制执行 542
十七、劳动监察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