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营业税 1
第一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3
三、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5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5
一、纳税义务人 5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6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7
一、税率政策的变化: 8
二、计税依据(即营业额)的确定 9
三、各行业计税依据 10
第四节 减免税政策规定 27
一、服务业的免税规定: 28
二、转让无形资产的免税规定 28
三、其他征免税规定 28
第五节 纳税申报与缴纳 36
一、纳税申报 36
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38
第二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税 39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
一、纳税义务人 39
二、征税范围 39
三、计税依据 39
四、税目税率 39
五、减免税规定 40
六、税收征管办法 41
七、补充说明 42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43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43
二、计税依据及附加率 43
三、退税及减免规定 43
四、税收征管办法 44
第三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 45
一、缴纳义务人 45
二、征费范围 45
三、费率 46
四、计费办法 46
五、征管办法(京地税营[1997]514号) 46
第三章 资源税 47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47
二、征税范围 47
三、计税依据 48
四、税目税额 49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49
六、减免税 49
七、征收管理办法 51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 53
第一节 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53
一、纳税义务人 53
二、课税对象 53
第二节 计算方法与一般征收管理 53
一、税款缴库原则 54
二、纳税期限 56
三、征收方式 57
四、纳税地点 61
第三节 计税依据 61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61
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项目的确定 63
三、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64
四、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95
第四节 税率 96
一、法定税率 96
二、特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税率 97
三、特殊规定的税率 97
第五节 减免税优惠政策 97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优惠 97
二、第三产业企业减免税优惠 98
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税优惠 100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减免税优惠 100
五、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减免税优惠 100
六、受风、火、水、震自然灾害企业减免税优惠 101
七、鼓励企业投资的优惠 101
八、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优惠 102
九、校办企业减免税优惠 104
十、福利生产企业减免税优惠 105
十一、乡镇企业减免税优惠 105
十二、农口企业、事业单位减免税优惠 105
十三、软件企业 106
十四、其他 107
第六节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13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13
二、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116
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19
四、《关于停止实行汇总纳税企业其亏损分摊弥补问题》 121
第七节 企业股权投资征税政策 121
一、持有收益的征税 121
二、转让收益的征税 123
第八节 企业合并(分立)的征税政策 127
一、企业合并的征税问题: 127
二、企业分立的处理 129
第九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规定与会计制度规定的差异 133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133
二、视同销售 134
三、国债利息收入 135
四、补贴收入 135
五、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债务 136
六、投资收益 137
七、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 139
八、固定资产折旧 140
九、无形资产 141
十、利息支出 141
十一、工资薪金支出和“三费”扣除 142
十二、业务招待费 143
十三、坏账准备 143
十四、业务宣传费 144
十五、广告费 144
十六、预提费用 145
十七、存货发出计价 145
十八、准备金 145
十九、技术开发费 146
二十、以前年度应计未计项目 146
二十一、其他 147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148
第一节 基本制度规定 148
一、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149
二、税率 150
三、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 153
第二节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59
一、基本规定 159
二、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计税规定: 167
三、部分行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税规定: 172
四、其他涉外情况的计税规定: 174
第三节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79
一、应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判定 179
二、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 180
三、北京市对“劳务报酬”项目征收管理的试行办法 180
四、特殊事项的处理 182
第四节 其他九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87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87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88
三、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89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92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93
六、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97
七、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99
八、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3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规定 204
一、基本规定 204
二、征收方式与应纳税额的计税规定 205
三、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计税规定 209
四、有关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210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212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212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212
三、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214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215
一、免税项目 215
二、减税项目 216
三、暂免征税项目 217
第八节 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218
一、代扣代缴 218
二、自行申报纳税 222
三、定额征收 224
四、申报纳税方式 225
第六章 印花税 226
第一节 基本制度规定 226
第二节 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计税规定 228
第三节 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规定 230
第四节 营业账簿的计税规定 230
第五节 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规定 232
第六节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33
第七节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233
一、纳税地点 233
二、纳税期限 234
三、纳税办法 234
四、处罚规定: 237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 238
一、纳税义务人 238
二、课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238
三、计税依据 241
四、减免税规定 247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249
六、申报与缴纳 250
第八章 房产税 258
一、纳税义务人 258
二、课税对象 258
三、征税范围 258
四、计税依据 259
五、税率 260
六、计算办法 260
七、减免税 260
八、征收管理 261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265
一、纳税义务人 265
二、征税范围 265
三、课税对象 266
四、计税依据 266
五、土地等级及适用税额 266
六、计算办法 267
七、减免税规定 267
八、征收管理 270
第十章 耕地占用税 271
一、纳税人 271
二、征税对象 271
三、税率 271
四、计税依据和计算 272
五、申报与缴纳 272
六、减免税规定 272
第十一章 契税 274
一、纳税人 274
二、征税范围 275
三、税率 275
四、计税依据和计算 275
五、减税与免税 276
六、申报与缴纳 283
第十二章 车船使用税 285
一、纳税义务人 285
二、征税范围 285
三、计税依据 285
四、税目税率 285
五、免税规定 287
六、车船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288
七、税收征管办法 288
第十三章 农(牧)业税 291
一、农业税概述 291
二、牧业税 293
三、农业特产税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