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科技政策类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国发〔1987〕26号) 1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8〕29号) 4
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 11
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1987年12月4日) 21
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科技开发企业审批登记暂行办法(〔87〕国科发综字0810号) 24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兴办科技开发企业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1989〕科协发综字102号 26
中国科协改革的基本设想(1989年3月6日) 29
中国科协关于贯彻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指示的通知(〔1991〕科协发办字177号) 40
中国科协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科技开发型企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1〕科协发综字296号 50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科协《关于加强我省科协工作几点意见的报告》和刘正同志在省科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的通知(湘发〔1987〕4号) 5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放活科技人员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湘政发〔1987〕30号) 59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决定(湘政发〔1988〕2号) 62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暂行规定》的通知(湘政发〔1988〕26号) 6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单位的决定(湘政发〔1988〕34号) 76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1988〕43号) 89
湖南省直属机关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科技活动中几个问题的意见(1989年12月15日) 85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纪要(〔1991〕第26次) 87
中共株洲市委、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协《关于贯彻湘发〔1987〕4号文件,进一步增强我市科协工作活力的报告的通知(株发〔1987〕25号) 91
中共郴州地委、郴州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郴地发〔1987〕13号) 96
中共酃县县委、酃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科协关于加强我县科协工作几点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发〔1987〕35号) 105
怀化地区行政公署关于鼓励科技人员走向农村、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怀署发〔1988〕6号) 110
中共郴州地委、郴州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若干规定(郴地发〔1988〕7号) 115
中共凤凰县委、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政策的决定(凤发〔1988〕023号) 117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补充规定(衡政发〔1988〕55号) 123
中共长沙市委批转市科协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科协改革的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长发〔1991〕1号) 126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常委会议纪要(〔1991〕第7次) 130
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领导的通知(岳发〔1991〕21号) 133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类 143
中国科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几点意见(1987年3月2日) 136
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报道的通知(〔1987〕国科领发08号、中宣发文〔1987〕11号) 143
中共中央宣传部转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挥科协组织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的报告》的通知(中宣发文〔1988〕17号) 146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进一步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湘科协字〔88〕第116号 155
中共湖南省委批转《关于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促进科技兴湘的意见》的通知(湘发〔1991〕11号) 161
学会工作类 173
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颁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90〕科协发综字349号) 173
湖南省教委、省科协关于重视和加强学会工作的意见(湘科协字〔87〕046号) 176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省级学会专兼职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湘职改办字〔1988〕第02号) 178
湖南省财政厅、省科协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协省级学会活动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科协字〔90〕第022号) 180
邵阳市科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分行关于市级学会活动经费管理暂行规定(邵阳市科协字〔89〕第44号) 183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协《关于加强全市自然科学学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衡办发〔1990〕40号) 187
湘潭市人事局、湘潭市科协关于印发湘潭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及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潭科协发〔1991〕12号) 194
科学普及工作类 197
中国科协、国家经委关于在全国厂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的通知(〔1987〕科协发普字175号) 197
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中国科协、农牧渔业部关于在中学开展实践教育运动的意见(〔87〕中青联字第12号) 199
中国科协、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林业部关于颁发《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试行通则》的通知(〔87〕科协发普字316号) 201
国家允许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经营(1988年2月10日) 206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1990)1号参阅文件的通知(〔90〕科协发普字029号) 208
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的决定(1990年2月23日) 213
中国科协关于在全国厂矿企业科协会员和科技人员中进一步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的决定(1990年2月23日) 217
中国科协关于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厂矿科协组织通则》的通知(〔1990〕科协发普字125号) 220
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办好农函大的意见(〔1991〕科协发普字213号) 225
湖南省民政厅、省科协关于联合开展科技扶贫的通知(1987年2月12日) 229
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科委、科协、教委关于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的报告的通知(1987年2月13日) 231
湖南省科协、省经委关于在厂矿科协开展“为深化企业改革、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比贡献”竞赛活动的通知(湘科协字〔87〕第034号) 234
湖南省科协、省经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厂矿企业科技人员“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协字〔88〕第124号) 237
湖南省科协、省农经委关于进一步发展科技示范户的几点意见(湘科协字〔89〕第019号) 241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广泛开展“科普文明乡(村)”竞赛活动的安排意见(湘科协字〔89〕第041号) 244
湖南省民政厅、省科协、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通知(湘民社字〔1989〕第18号) 248
湖南省科协、省经委关于在“讲、比”竞赛活动中重点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湘科协字〔89〕第103号) 249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科教结合加速农业振兴的决定(1990年7月7日) 252
湖南省科协、省经委、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厂矿企业科技人员“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评比奖励办法》的通知(湘科协字〔91〕第079号) 258
衡阳市科协、市财政局关于厂矿科协活动经费的规定(衡市科协字〔1987〕第017号) 262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厂矿科协工作促进工程技术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潭办发〔1988〕35号) 264
科技咨询工作类 268
湖南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国科协、财政部《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费用收支管理办法》文件和颁发《湖南省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费用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湘科协字〔86〕120号) 26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湖南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作用的通知(湘政办发〔1987〕33号) 275
衡阳市科协、市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关于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衡市科协字〔87〕053号) 277
郴州地区科协、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关于科协系统科技项目承包及科技咨询服务费用收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郴地协字〔88〕第002号) 280
常德地区科协、计委、经委、财政局关于颁发《关于地区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评估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地协字〔1988〕4号) 285
衡阳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协“关于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评价实施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衡市科协字〔88〕第028号) 288
益阳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批转地区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咨询工作管理报告的通知(益署办发〔1989〕6号) 291
邵阳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分行关于颁发《邵阳市科协系 294
统科技咨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协字〔1990〕第6号) 294
继续教育类 302
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科协发布《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87年12月15日) 302
农业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1989〕农(教)字第8号) 306
其它 312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发挥退(离)休科技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1988〕科协发组宣字533号) 312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9年10月13日) 315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89〕59号) 320
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颁发《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1〕科协发综字390号) 324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短期培训班收费的若干规定(〔1991〕湘价费字第098号)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