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节 本书的前提预设和缘起 1
第二节 本书研究内容的结构安排 3
第三节 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6
第一章“区域性”海运服务业法律视角的一般考量 7
第一节 烟威地区海运服务业现状与展望 7
第二节“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法律内涵和国际海运服务政策模式 15
第三节 研究“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实用价值 23
第四节 研究本书的方法 25
第二章GATS法律体系解读 27
第一节GATS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27
第二节GATS项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分析 45
第三节GATS下海运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与贸易自由化 59
第三章 中国法语境下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简析 69
第一节 现行中国法律体系对促进“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保障 69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下“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培育 70
第三节“区域性”国际水准海运服务业:解读《国际海运条例》 74
第四节 船员劳务输出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84
第四章 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核心力:法治政府职能的视角 107
第一节 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对“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意义 107
第二节 政府职能对提升“区域性”海运服务业国际水准之作用力 117
第三节 烟威地区海运服务业与“国际水准”的差异 129
第四节 考察青岛、大连、天津等地海运服务业之借鉴意义 136
第五章“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若干表征 147
第一节“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体系的若干重要举措:以山东烟台港为例证 147
第二节 国际水准的海运服务业的应然:航运和物流业的信息化 156
第三节 培育烟威地区邮轮经济法律视角初论 158
第四节 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一般策略:法制之维 168
参考文献 172
后记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