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 1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2
一、救济功能 5
二、纠错功能 9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 16
一、监督功能 17
二、解释与创制法律功能 22
三、司法决策功能 29
四、统一法律适用功能 36
第三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比较分析 41
一、纠纷解决功能与机构性功能之间的关系 41
二、两大法系刑事上诉制度功能之比较 43
三、司法等级制度中的刑事上诉制度功能 46
第四节 小结 48
第二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 51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一:以审理方式为视角 52
一、复审制 52
二、续审制 56
三、事后审查制 58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二:以审查范围为视角 61
一、事实复审模式 63
二、法律复审模式 66
第三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比较分析 71
一、两种研究视角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72
二、刑事第一审程序与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构造 73
三、刑事第二审构造与刑事第三审构造 81
四、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82
第四节 小结 83
第三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86
第一节 我国的两审终审制 87
一、两审终审制的由来及其基本内容 87
二、两审终审制的构建依据 89
三、靠不住的补救程序 91
第二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99
一、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99
二、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 106
三、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一:基于审理方式的分析 110
四、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二:基于审查范围的分析 113
第三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功能的缺陷 114
一、过于宽泛的救济范围 115
二、难以获益的刑事上诉 119
三、事与愿违的自行纠错 124
四、疑罪从有的发回重审 126
五、缺乏创造性的上诉法官 133
六、名不副实的机构性功能 136
第四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构造的缺陷 138
一、“扬短避长”的事实认定 139
二、书面为主的审理方式 142
第五节 小结 149
第四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之反思 153
第一节 关于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若干方案 154
一、三审终审制的引入 154
二、死刑复核程序、再审程序的改造 161
三、改革法院设置 170
四、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 174
第二节 从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的启示 176
一、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其评价 177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困境及其反思 179
第三节 对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的评析与反思 186
一、引入三审终审制带来的困境 187
二、改造死刑复核程序与再审程序遇到的难题 194
三、重新设置法院存在的问题 201
四、强化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面临的障碍 203
第四节 小结 204
第五章 司法权视野下的刑事上诉制度 208
第一节 司法权的范围与刑事上诉制度 209
一、司法权的范围 212
二、我国司法权的泛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220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实现一元化 226
第二节 司法权的功能与刑事上诉制度 229
一、司法权的功能 229
二、我国法院功能的异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235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回归裁判权 240
第三节 司法权的独立性与刑事上诉制度 244
一、司法权的独立性 244
二、我国司法独立的局限性与刑事上诉制度 248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真正独立 254
第四节 司法权的行使方式与刑事上诉制度 259
一、司法权的行使方式 259
二、我国司法权行使方式的非正当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266
三、我国司法权的行使方式能否走向正当化 270
第五节 小结 272
结语 276
附录 281
参考文献 285
后记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