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早年受到的影响 1
李太郭在中国 1
李太郭与他的儿子 4
李泰国的教育 9
第二章 初为女王陛下政府服务:(1847——1854) 11
李太郭夫人返回英国 11
李泰国到达中国 14
早年在香港 15
郭士立的学生 15
最初的任务 18
商务监督处的翻译员 19
香港警务处及最高法院的翻译员 19
翻译员之争 20
在广州 22
在香港 23
李蔚海 24
学徒阶段的结束 26
第三章 为女王陛下政府服务:(1854——1855) 28
上海 28
上海的贸易情况 30
调任上海 31
与清朝官员的初次接触 33
代理副领事 34
“中立”原则的转移 36
“娃娃领事” 36
第四章 为清皇帝服务(1855——1858) 42
威妥玛的辞职 42
被派往海关税务监督署 45
税务监督的年俸 48
税务监督的法定地位 49
中国人的反对 50
外商的反对 51
作为创新者的李泰国 53
李泰国与英国外交部 54
包令与李泰国 54
与驻沪领事官员的冲突 56
李泰国和其他官员 57
李泰国与中国当局 59
第五章 为两个主人服务:第一阶段(1858——1859) 62
购置兵船的首次建议 62
为外人管理的税务监督制度作辩护 63
额尔金使团 64
额尔金选用李泰国 66
李泰国在使团中的地位 70
李泰国重为清政府服务 72
列强对李泰国身份的看法 75
李泰国对条约的贡献 76
税务监督制度与鸦片贸易 77
李泰国与额尔金在天津 78
耆英的任命 80
“骄悍的外夷” 82
第六章 为两个主人服务:第二阶段(1859——1861) 85
外侨活动的增多 85
为清政府服务 88
任命为各通商口岸的总税务司 90
人员的招募 93
监管中的问题 96
执行任务 96
对总税务司署的反对 98
“更远大的”目标 106
外籍税务司制度的推广 107
为英国使节服务 110
第七章 为两个主人服务:第三阶段(1861——1862) 121
李泰国在伦敦 121
与赫德的龃龉 126
小舰队计划 128
第八章 转仆为主(1862) 140
阿思本大佐 140
政府批准小舰队计划 141
女王许可证 144
赫德与李泰国信札往来 156
外交文书往来 159
舆论和小舰队计划 162
清政府官员的态度 163
申请巴斯勋位 165
皇家地理学会的集会 167
第九章 无主之仆(1863——1864) 169
第二次敕令 170
李泰国返华 176
清政府对小舰队计划的反对 177
舰队抵华 179
舰队解散和李泰国免职 179
罪责的评定 183
计划的代价 185
第十章 结论 191
附件及注释中使用的缩写 197
附件 199
一 有关使节驻京问题的看法 199
二 摘自手写的额尔金书信及日记,1858年6月12日 204
三 李泰国及威妥玛致额尔金的信,1861年 206
四 赫德、威妥玛、李泰国间的来主信件,1862年 208
五 有关舰队计划的中文文件 232
六 赫德对解散舰队的看法,1864年1月 235
七 威妥玛致李泰国的信及李泰国致额尔金的信,1863年 238
注释 242
参考文献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