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1
第一章 租税之一般概念 1
第一节 租税之性质 1
第二节 租税原则 1
第三节 中央税与地方税之划分 2
第四节 比例税与累进税 6
第五节 直接税与间接税 8
第六节 租税制度 10
第七节 租税之转嫁与归宿 15
第八节 土地税之范围 18
第九节 土地税各税目之性质 24
第二章 税捐稽徵法 38
第一节 适用范围 38
第二节 纳税义务 38
第三节 缴纳通知书 53
第四节 徵税期限 55
第五节 税捐之保全 62
第六节 税捐之提前开徵与缓缴 67
第七节 滞纳案件之处理 68
第八节 退税 69
第九节 课税资料之调查及保密 72
第十节 行政救济 75
第十一节 自动补缴税款 82
第十二节 罚则 84
第三章 地价税 90
第一节 课徵范围 90
第二节 起徵点及课徵基准日 90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92
第四节 代缴义务人 97
第五节 分单缴纳 98
第六节 地价税累进起点地价 100
第七节 地价税税率 100
第八节 自用住宅用地 104
第九节 工业用地 114
第十节 公共设施保留地 121
第十一节 空地税 122
第十二节 公有土地 127
第十三节 地籍重测减少面积已课徵税款不予退还 127
第十四节 地价税开徵程序 128
第十五节 土地税法与土地法规定异同比较表 132
第四章 田赋 136
第一节 课徽范围 136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及代缴义务人 146
第三节 田赋徽收实物标准 147
第四节 实物验收标准 149
第五节 单季田与输作田 150
第六节 实物价格核定程序 151
第七节 荒地税 152
第八节 田赋灾歉及减免田赋之申请手续 154
第九节 田赋之开徵程序 155
第十节 申请易地缴纳田赋实物办法 162
第十一节 申请退还溢缴田赋实物及代金 163
第十二节 罚则 164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 166
第一节 课徵范围 166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187
第三节 税率 189
第四节 申报现值之期间及手续 193
第五节 移转现值之审核 196
第六节 土地涨价总数额 206
第七节 土地改良之申请手续 219
第八节 增缴地价税抵缴土地增值税 219
第九节 土地增值税额之加减徵 223
第十节 自用住宅用地 233
第十一节 重购特种用地不足款项申请退还土地增值税 258
第十二节 受理申报现值处理程序 264
第十一二节 欠税土地应缴清欠税后始得办理登记 269
第十四节 代缴土地增值税及应纳未纳土地税费 270
第十五节 罚则 272
第十六节 不动产契约书贴用印花税票之规定 273
第十七节 计算实例 279
第十八节 土地税法与土地法规定异同比较表 288
第六章 土地税减免规则 295
第一节 公有土地地价税或田赋减免标准 295
第二节 私有土地地价税或田赋减免标准 302
第三节 骑楼走廊地 313
第四节 公共设施用地 313
第五节 森林用地 314
第六节 办理重划之土地 314
第七节 外国政府取得之土地 315
第八节 土地增值税减免标准 315
第九节 减免程序 316
第十节 申请恢复课税及罚则 321
第七章 工程受益费 323
第一节 徵收范围 323
第二节 工程收益费徵收上下限 324
第三节 工程主办机关及徵收程序 325
第四节 工程费用项目 325
张五节 徵收机关及徵收程序 326
第六节 缴纳义务人 326
第七节 免徵范围 329
第八节 缓徵范围 330
第九节 市区道路工程受益范围 330
第十节 工程受益费分担标准 331
第十一节 受益范围重复之徵免 334
第十二节 开徵程序 335
第十三节 行政救济 336
第十四节 工程受益费未缴清前土地及建筑改良物不得移转 337
第十五节 徵收工作之检讨与改进建议: 339
第八章 房屋税 342
第一节 课徵范围 342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345
第三节 房屋现值之申报设籍及核定 347
第四节 开徵期间及房屋税率 352
第五节 减免 354
第六节 罚则 361
第七节 房屋现值之评定 362
第八节 房屋税条例与土地法规定异同比较表 387
第九节 申报书格式及计算实例 388
第十节 日本房屋评价方法 391
第九章 契税 411
第一节 课徵范围 411
第二节 税率及纳税义务人 413
第三节 申报契价 414
第四节 契税减免标准 418
第五节 申报契税先办理监证 422
第六节 契税申报期间及应检送书件 423
第七节 逾期申报及未申报之处罚 426
第八节 买卖契税 428
第九节 分割契税 434
第十节 交换契税 437
第十一节 赠与契税 437
第十二节 典权契税 443
第十三节 占有契税 445
第十四节 契税徽收机关及地政机关配合事项 446
第十五节 契税计算实例及申报表格式 447
第十一章 遗产税 453
第一节 课徵范围 453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及税率 455
第三节 免税范围 458
第四节 免税额及扣除额 466
第五节 遗产税之申报及辅导 479
第六节 调查 484
第七节 估价 486
第八节 缴纳 493
第九节 核发完税或免税证明 502
第十节 土地税费查欠处理程序 504
第十一节 奖金或罚则 505
第十二节 日本继承税 507
第十三节 附表 514
第十一章 赠与税 533
第一节 课徵范围 533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及税率 558
第三节 免税范围 559
第四节 免税额与扣除额 561
第五节 赠与税之申报 562
第六节 赠与申报之撤销 567
第七节 赠与税之延期申报及补报 570
第八节 滞纳案件之处理 570
附录 572
壹、台湾地区土地房屋强制执行联系办法 572
贰、自用住宅用地税率适用条件及范围 574
叁、重购特种用地退还土地增值税之范围及要件 588
肆、共有土地分割实例 593
伍、土地合并后移转时,前次移转现值如何核计 605
陆、历届高普考、检考、特考土地税试题 623
一、解释名词 623
二、问答题 624
三、六九年行政院?所属各机关分类职位公务人员第二职等考试土地税部分(选择题) 629
四、七十年普考税务行政人员税法试题(选择题) 634
五、是非题 639
柒、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考试规则 640
捌、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检覈办法 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