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本书的研究动机 1
二、本书的研究范围 2
三、本书的结构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3
四、本书的基本研究方法 4
第一章 破题:对相关范畴及本书主题的分析 6
第一节 “私法主体资格”范畴的内涵 6
一、“法律主体资格”范畴的内涵 6
二、关于“私法主体资格”范畴之内涵的既有学说 8
三、本书对主体资格范畴之内涵的界定 9
四、主体资格范畴所体现的法学思维 10
五、“主体资格”范畴与其他相关范畴之辨析 19
第二节 主体资格的类别 46
一、关于主体资格之类别的既有学说 46
二、主体资格不限于权利能力:兼评主体资格范畴上的“权利能力说” 47
三、主体资格的若干类别 52
第三节 主体资格制度的功能 66
一、在私法制度的社会功能之层面上的分析 66
二、在近现代大陆法私法制度的立法和适用之层面上的分析 73
三、探讨主体资格制度之功能的方法论意义 76
第四节 对主体资格的“分化”与“扩张”的分析 79
一、对主体资格“分化”、“扩张”范畴的逻辑分析 79
二、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在近现代大陆法私法史上的意义 82
三、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的价值取向 83
四、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的现实基础 83
第二章 罗马法中的主体资格制度 85
第一节 罗马法中的自然人资格制度 86
一、概述 86
二、罗马法上的人格和身份制度的主要内容 87
三、罗马法上的人格和身份制度的功能与价值取向 96
第二节 罗马私法中的法人资格制度 99
一、概述 99
二、城市法人之主体资格的确立 101
三、私人社团法人资格的确立 107
四、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确立 109
第三章 近代大陆法上私法主体资格的分化——以德国民法为主要分析对象 111
第一节 近代大陆法上自然人资格的确立依据 112
一、生物人普遍享有自然人资格的思想基础:思想史上的宏观考察 114
二、《奥地利普通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确立自然人资格的主要思想依据:自由意志理论 123
三、小结 137
第二节 德意志法系中法人资格的确立依据 137
一、德国民法确立社团法人之主体资格的思想依据:法人实体说 138
二、德国民法上确立财团法人之主体资格的思想依据:自由意志理论的解释 158
三、结论 169
第三节 近代大陆法私法上自然人三种民事能力的确立依据 170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和过错责任能力在《法国民法典》和《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中的体现 171
二、自然人的三种民事能力在德国民法中的确立 173
三、《德国民法典》确立三种民事能力的思想依据 175
四、《德国民法典》中三种民事能力之分化的正当性 184
第四章 近现代私法中主体资格的扩张——以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取向为视角 198
第一节 近现代私法中权利能力的扩张 199
一、权利能力在适格者范围上的扩张:一人公司主体资格的确立 202
二、权利能力在法律关系范围上的扩张 209
第二节 现代私法中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扩张 232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扩张: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主的考察 233
二、私法主体之责任能力的扩张 238
余论 现代私法主体资格之扩张所引发的新问题 251
一、新旧主体资格类型在理论上的体系化问题 252
二、新旧主体资格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和谐化问题 254
第五章 现代私法主体资格之扩张中的争议与思考——以死者和动物的法律地位为分析对象 256
第一节 关于死者法律地位的争议与思考——以死者生前人身权益的保护问题为切入点 257
一、我国民法学界关于死者法律地位的争议和思考 257
二、国外涉及死者之法律地位的权利制度述评:以形象权制度为主线 274
三、结论 296
第二节 关于动物之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297
一、关于动物之法律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298
二、关于动物之道德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315
三、结论 356
结论与启示 357
一、本书的研究结论:对本书拟解决之问题的解答 357
二、本书的研究带来的几点启示 359
参考文献 366
后记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