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债”的分类到民法典的结构》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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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廖新仲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10200526
  • 页数:295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从对债与债权的概念、性质、本质、分类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直接问题入手,开始考察、检索和剖析我国民法学研究领域中的债法基本理论、民法体系及其背后的思维模式,并试图以此为基础另行构建一个全新的理论体系。

引子 1

第一章 债权的贫困:并非仅是代序——当代中国债权理论的困窘局面 1

第一节 我国民法学界关于债权问题的争议 1

一、我国民法学界关于债权性质的主流认识 1

(一)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学界关于债权性质的认识 1

(二)大陆地区民法学界关于债与债权的概念的认识 2

(三)“债权是财产权”定性的缺陷初露 3

二、债权的财产权定性不断地受到各种质疑 4

第二节 立法过程中关于债权的“高端”争议 9

一、制定民法通则过程中关于债权问题的争议 9

二、编纂民法典过程中关于债权问题的论战 9

第三节 笔者眼里的债权问题 16

一、关于债及债权问题发生争议的原因分析 16

(一)学界对债权概念自身的性质与内涵的认定,与其外延不相吻合 16

(二)学界对债权概念的错误认识根源在于对物权及所有权概念的理解错误 16

二、对债权概念的认识错误必然导致诸多下位理论的错误 17

(一)关于“货币的占有与所有一致”原则 17

(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问题 18

(三)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议 21

(四)关于“侵权不是债” 23

(五)“买卖不破租赁”是物权优于债权的例外吗 24

第四节 本书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 28

一、历史研究的方法 28

二、系统科学的方法 28

三、辩证法的方法 28

四、形式逻辑学的方法 28

五、类比、类推的方法 29

六、比较法的方法 29

七、数学方法 29

八、案例分析的方法 30

九、明线暗线法 30

本章小结 30

本章附件之一:关于物权概念定义的思考 31

本章附件之二:质疑货币的“所有与占有一致原则”——谨向陈华彬、王利明二位教授请教 38

第二章 探本求源:债为何物 49

第一节 债的概念及本质略考 49

一、债的概念的合理性检讨 50

(一)债的概念的检讨 50

(二)本书主张的债的概念 57

(三)两种类型的债之间的逻辑关系 66

二、债的本质 66

(一)债的直接属性是一种法律关系,而非权利或责任本身 66

(二)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68

(三)债的本质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或不为某种给付的法律关系 69

(四)债不是一种自在的法律关系 71

(五)债的根本属性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手段 74

三、债的特征 75

(一)债与其所由生者及其所生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75

(二)债存在于特定的主体之间 76

(三)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和多样性 78

(四)债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 78

(五)债是一种“虚”的法律关系 79

四、债的构成 80

(一)债的主体 80

(二)债的内容 81

(三)债的客体 84

五、“解债化思潮”应当终结(上)——从债之关系本身出发 88

第二节 债的种类 99

一、个体的源权引发的债的种类 99

(一)因财产权引发的债 99

(二)因人身权引发的债 100

(三)因知识产权引发的债 101

二、归类的行为引发的债的种类 101

(一)契约所生之债 101

(二)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102

(三)单方允诺所生之债 102

(四)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3

(五)不当得利所生之债 103

(六)其他原因所生之债 103

第三节 债的分类 104

一、学界的通行分类 104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04

(二)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105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105

(四)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105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106

(六)主债与从债 106

(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106

二、本书对债的最新分类 106

(一)对债的新型分类及标准 107

(二)债的新型分类的意义 109

本章小结 110

第三章 透视债权 111

第一节 债权的性质与本质 111

一、债权的性质 111

(一)学术界关于债权的性质通行认定 111

(二)本书关于债权性质的主张 113

(三)债权概念的定义及定位 114

二、债权的本质 115

(一)债权的直接本质——对人权、请求权、“虚权” 116

(二)债权的深层本质——手段权 125

三、对债权的性质和本质准确界定的意义 127

(一)对所有权、物权等相关概念的意义 127

(二)能轻易解决物权行为理论等疑难问题 131

第二节 债权的特征 137

一、债权与各自在权的总的区别 137

(一)债权是表示范围的概念,各自在权是表示个体的概念 138

(二)债权并非自在的权利,各自在权都是源权 138

(三)债权附着于债的关系,各自在权无须依附 138

(四)债权是“虚权”,各自在权是“实权” 139

二、债权与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及人身权的比较 140

(一)财产债权与财产所有权的联系与区别——以物权为代表 140

(二)财产债权与知识产权的比较 151

(三)财产债权与人身权之比较 151

(四)债权与请求权之间的关系 152

第三节 债权的分类 153

一、债权的分类及标准 153

(一)学界对债权的分类状况 153

(二)本书对债权的两种新型分类 154

二、债权本质的“量化” 157

三、债权分类的意义 159

(一)科学地划分了债权的内部结构,清晰地分辨了各种债权的性质 159

(二)辨清了债权与相关权利之间的关系 159

(三)可以揭开物权行为理论的神秘面纱 161

(四)“解债化思潮”应当终结(下)——从债权的概念及其分类出发 161

(五)对权利体系和民法典的影响 168

本章小结 169

本章附件之一:马宏继老师对本书初稿的质疑 169

本章附件之二:答马宏继老师的质疑 172

本章附件之三:质疑“直接支配说”——从形式逻辑的视角出发 194

第四章 民法学体系的立异与民法典结构的标新——债权性质分类的现实意义 200

第一节 一桥飞架南北:从债权的分类到民法的体系 200

一、从债权的分类到全部权利的新型划分 200

二、依权利的新型分类重构民法学体系 204

三、依“法的运行阶段”原理构造民法典体系 207

四、债法的基本概念及其与民法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图示 208

第二节 本座法 210

第一部分 本座权概论 210

一、本座权的概念 211

(一)本座权的本质是自在权 211

(二)本座权即是本座的自在权 215

二、本座权概述 219

(一)本座权的“量”的方面的条件——未经契约 221

(二)本座权的“质”的方面的条件——未受侵害 222

第二部分 本座权法各部门 223

章一 人身权法 223

章二 财产权法 224

章三 知识产权法 224

章四 继承法 225

第三节 契约法 227

第一部分 契约权概论 228

一、契约权的概念 229

(一)契约的界定 229

(二)对契约权概念的定义 232

二、契约权概述 242

(一)契约权兴起的历史背景 242

(二)契约权的实定法分析 246

(三)对契约权历史价值的评价 249

第二部分 契约法各部门 250

章一 婚姻法 250

章二 扶养法 252

章三 收养法 252

章四 合伙法 252

章五 物权合同法 252

章六 劳务合同法 253

章七 技术合同法 253

章八 无名合同法 253

章九 商事法 253

章十 担保法 254

第四节 救济法 254

第一部分 救济权概论 256

一、救济权的概念 257

(一)救济的形式 257

(二)救济权的概念与性质 258

(三)对法律关系的侵害 262

二、救济权概述 264

(一)救济权的表现类型 264

(二)救济权与自在权和契约权之差异 267

(三)救济权不是财产权 267

第二部分 救济法各部门 272

章一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法 272

章二 违法行为所生之债法 274

章三 其他法律事实所生之债法 275

本章小结 275

本章附件:学术沙龙报告会提问阶段略记 275

主要参考文献 286

后记:题外的感想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