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1
绪论 1
第一章 买卖 1
第一节 买卖之性质 1
第二节 买卖之成立 5
第三节 买卖之效力 7
第一款 出卖人之义务(即买受人之权利) 7
第一项 财产权移转之义务 7
第二款 出卖人之担保责任 11
第一项 权利瑕疵之担保 11
第二项 物的瑕疵担保之责任 14
第三项 担保责任之特约 19
第三款 买受人之义务权利 20
第四节 买回 24
第一款 总说 24
第二款 买回期限 27
第三款 买回之效力 28
第五节 特种买卖 30
第二章 互易 37
第三章 交互计算 39
第一节 总说 39
第二节 交互计算之概念 40
第三节 交互计算之效力 41
第四节 交互计算之终止 44
第四章 赠与 45
第一节 赠与之性质 45
第二节 赠与之成立 46
第三节 赠与之种类 47
第四节 赠与之效力 48
第五节 赠与之撤销及拒绝履行 49
第六节 特种赠与 51
第五章 租赁 53
第一节 租赁之性质 53
第二节 租赁之期限 56
第三节 租赁之效力 57
第一款 出租人之权利义务 57
第二款 承租人之权利义务 62
第三款 租赁对于第三人之效力 65
第四款 租赁权之转让及租赁物之转租 67
第四节 租赁契约之终了 68
第五节 耕作地之租赁 69
第六章 使用借贷 74
第一节 使用借贷之性质 74
第二节 使用借贷之效力 75
第一款 货与人之义务 75
第二款 借用人之权利义务 76
第三节 使用借贷契约之终了 77
第七章 消费借贷 78
第一节 消费借贷之性质 78
第二节 消费借贷之效力 80
第一款 货与人之担保责任 80
第二款 借用人之义务 81
第八章 雇佣 83
第一节 雇佣之性质 83
第二节 雇佣之效力 85
第一款 受雇人之义务 85
第二款 雇佣人之义务 87
第三节 雇佣契约之终了 88
第九章 承揽 90
第一节 承揽之性质 90
第二节 承揽之效力 93
第一款 承揽人之义务 93
第二款 承榄人之担保责任 96
第三款 定作人之义务 100
第三节 承揽契约之终了 104
第十章 出版 106
第一节 出版之性质 106
第二节 出版之效力 109
第一款 出版权授予人之义务 109
第二款 出版人之义务 113
第三节 出版契约之终了 116
第十一章 委任 118
第一节 委任之性质 118
第二节 委任人之权限 123
第三节 委任之效力 126
第一款 受任人之义务 126
第二款 委任人之义务 129
第四节 委任契约之终了 131
第十二章 经理人及代办商 134
第一节 总说 134
第二节 经理人 137
第一款 经理人之意义 137
第二款 经理人之代理范围 140
第三款 经理人之义务 144
第四款 经理人之选任与终任 145
第三节 代办商 146
第一款 代办商之意义 146
第二款 代办权之代理范围 148
第三款 代办商之权利义务 149
第四款 代办商之终任 150
第十三章 居间 151
第一节 居间之性质 151
第二节 居间人之权利 153
第三节 居间人之义务 155
第十四章 行纪 157
第一节 总说 157
第二节 行纪之意义 158
第三节 行纪人之义务 161
第四节 行纪人之权利 164
第十五章 寄托 168
第一节 寄托之性质 168
第二节 寄托之效力 171
第一项 受寄人之义务 171
第二项 寄托人之义务 174
第三节 寄托契约之终了 175
第四节 消费寄托 176
第五节 场所主人之责任 178
第十六章 仓库营业 182
第一节 总说 182
第二节 仓库营业人之意义 183
第三节 仓单 185
第四节 仓库营业人之权利 192
第五节 仓库营业人之义务 194
第十七章 运送营业 197
第一节 总说 197
第二节 运送人之意义 198
第三节 物品运送 201
第一款 物品运送之委托 201
第二款 提单 203
第三款 运送人之义务 206
第四款 运送人之责任 208
第五款 受货人之权利义务 214
第六款 运送人之权利 217
第七款 相继运送 219
第四节 旅客运送 221
第十八章 承揽运送 225
第一节 总说 225
第二节 承揽运送人之意义 226
第三节 承揽运送人之义务 227
第四节 承揽运送人之责任 228
第五节 承揽运送人之权利 231
第十九章 合伙 234
第一节 合伙之性质 234
第二节 合伙之效力 237
第一款 出资义务 237
第二款 合伙契约及事业种类之变更 238
第三款 合伙财产 239
第四款 合伙财产之保全 240
第五款 损益之分配 244
第六款 事务执行 246
第七款 对外代表 250
第八款 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之连带无限责任 252
第三节 合伙人之退伙及加入 254
第一款 合伙人退伙之原因 254
第二款 退伙之效力 256
第三款 合伙人之加入 259
第四节 合伙之解散及清算 259
第一款 解散 259
第二款 清算 260
第二十章 隐名合伙 264
第一节 总说 264
第二节 隐名合伙之意义 265
第三节 隐名合伙之效力 268
第一款 内部关系 269
第二款 对外关系 271
第四节 隐名合伙契约之终止 272
第二十一章 证券 274
第一节 总说 274
第二节 指示证券 282
第一款 指示证券之意义 282
第二款 指示证券之发行 283
第三款 指示证券之承担 287
第四款 指示证券之让与 290
第五款 指示证券之给付 295
第六款 指示证券之消灭 297
第三节 无记名证券 298
第一款 无记名证券之意义 298
第二款 无记名证券之发行 299
第三款 无记名证券之流通 301
第四款 无记名证券之给付 302
第五款 无记名证券之丧失 304
第六款 无利息见票即付之无记名证券 306
第二十二章 终身定期金 307
第一节 终身定期金之性质 307
第二节 终身定期金契约之效力 309
第二十三章 和解 312
第一节 和解之性质 312
第二节 和解之效力 315
第二十四章 保证 318
第一节 总说 318
第二节 保证之性质 319
第三节 保证债务 321
第一款 保证债务之性质 321
第二款 保证债务之范围 323
第三款 主债务种类与保证债务性质之关系 325
第四节 保证之效力 329
第一款 保证人与债权人间之效力 329
第一项 保证人之抗辩 329
第二项 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及其他中断行为之效力 333
第三项 共同保证 334
第四项 连带保证 335
第二款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之效力 336
第一项 总说 336
第二项 保证人之求偿权 336
第三项 保证人之代位权 337
第四项 保证人清偿前之免责请求权 339
第五节 保证债务之消灭 341
第六节 特殊保证 344
第一款 信用委任 344
第二款 身元保证 345
第三款 其他各种特殊保证及保证债务类似关系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