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家庭与法律 1
第一节 婚姻和家庭的界定 1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1
二、婚姻家庭关系 4
三、婚姻家庭的功能与作用 9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11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11
二、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12
三、婚姻家庭法的效力 14
四、婚姻家庭法的救济与责任 15
五、婚姻家庭法的地位和体例 19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与发展 22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22
二、中国婚姻家庭法回顾 26
三、婚姻家庭法的国际新发展 38
第二章 亲属 42
第一节 亲属概述 43
一、亲属的概念 43
二、亲属类型 45
三、亲属范围 46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47
一、亲系 47
二、亲等 49
三、“代”算法 50
第三节 亲属关系 52
一、亲属关系的发生 52
二、亲属关系的效力 53
三、亲属关系的消灭 56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59
第一节 婚姻自由 60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 60
二、婚姻自由的依据 61
三、婚姻自由的贯彻 62
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 64
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 64
二、一夫一妻制的依据 64
三、一夫一妻制的贯彻 65
第三节 男女平等 67
一、男女平等的概念 67
二、男女平等的依据 67
三、男女平等的贯彻 69
第四节 反对家庭暴力 70
一、家庭暴力的界定 70
二、反对家庭暴力的依据 71
三、反对家庭暴力原则的贯彻 73
第五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74
一、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74
二、保护儿童的特殊利益 76
三、特殊保护老人的权益 77
第六节 计划生育 78
一、计划生育的概念 78
二、计划生育的依据 79
三、计划生育的内容 79
四、计划生育的贯彻 80
第四章 结婚 83
第一节 结婚概述 84
一、结婚的概念 84
二、结婚要件 85
三、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86
第二节 婚约 89
一、婚约的概念 89
二、婚约的效力 90
三、礼物返还 91
第三节 结婚的实质条件 91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91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94
第四节 结婚的形式要件 96
一、结婚登记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96
二、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97
三、结婚证 99
四、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问题 99
第五节 婚姻无效与撤销 100
一、婚姻无效 100
二、婚姻的撤销 103
第五章 夫妻人身关系 106
第一节 夫妻人身关系概述 106
一、婚姻效力的概念 106
二、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 108
三、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效力的规定 110
第二节 夫妻身份效力 111
一、夫妻姓名权 111
二、同居的权利与义务 113
三、忠实义务 115
四、婚姻住所商定权 118
五、日常家事代理权 120
六、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123
七、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126
八、配偶继承权 127
第六章 夫妻财产制 129
第一节 夫妻财产制概述 130
一、夫妻财产制的界定 130
二、夫妻财产制的确立 130
三、夫妻财产制的种类 132
四、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135
第二节 法定夫妻财产制 137
一、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界定 137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38
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140
四、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义务 141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与用途 142
六、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终止 143
第三节 个人特有财产制 144
一、个人特有财产制的概念 144
二、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 145
三、特有财产的法律责任 145
第四节 约定夫妻财产制 146
一、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146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成立 147
三、一般共同财产制 150
四、限定共同财产制 152
五、分别财产制 154
六、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与适用 155
第五节 夫妻的债权和债务 156
一、夫妻的债权 156
二、夫妻的债务 158
第七章 婚姻终止:配偶死亡 162
第一节 配偶死亡和宣告死亡 162
一、婚姻终止与配偶死亡 162
二、配偶自然死亡 163
三、配偶被宣告死亡 163
第二节 配偶死亡的法律效力 164
一、配偶死亡的身份法效力 164
二、配偶死亡的财产法效力 165
第八章 婚姻终止:离婚 167
第一节 离婚概述 169
一、婚姻因离婚而终止 169
二、离婚的分类 169
三、离婚的立法主义 171
四、中国离婚法简史 174
五、我国现行离婚法的指导原则 177
第二节 登记离婚 178
一、登记离婚的界定 178
二、登记离婚的条件 179
三、登记离婚的程序 180
四、登记离婚的效力 181
第三节 诉讼离婚 181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 181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 182
三、诉讼离婚程序的特别规定 183
四、法定离婚理由与判决离婚标准 185
五、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191
第四节 离婚对当事人的效力 195
一、夫妻身份关系解除 195
二、夫妻财产关系终止 196
三、离婚的经济补偿 199
四、离婚时生活困难帮助 201
五、离婚损害赔偿 203
第五节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208
一、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08
二、直接抚养权 209
三、探望权 210
四、离婚父母对子女抚育费的负担与变更 213
五、离婚父母对子女财产的监管 214
第九章 父母与子女 217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218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 218
二、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 219
第二节 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的确认 220
一、婚生子女的概念 220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 221
三、婚生子女的否认 222
第三节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23
一、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223
二、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24
三、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25
四、父母与子女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226
第四节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 226
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226
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227
三、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228
四、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 230
第五节 继父母与继子女 230
一、继父母和继子女的概念与类型 230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231
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 232
第六节 生殖技术辅助所生子女与父母 233
一、生殖技术辅助所生子女的界定 233
二、生殖技术辅助所生子女的类型 234
三、生殖技术辅助所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235
第十章 收养 238
第一节 收养概述 239
一、收养的界定 239
二、收养的简史 240
三、收养的类型 241
四、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242
第二节 收养的成立 243
一、一般收养成立的实质条件 243
二、特殊收养成立的实质条件 246
三、收养成立的形式条件 246
四、涉外收养 249
五、事实收养 250
六、收养的无效 251
第三节 收养的效力 251
一、收养的拟制效力 251
二、收养的解消效力 252
三、禁婚亲的适用 252
第四节 收养的解除 253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53
二、单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53
三、解除收养的法律后果 254
第十一章 祖孙和兄弟姐妹 257
第一节 祖孙关系 258
一、祖孙关系的概念 258
二、祖孙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58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260
一、兄弟姐妹的界定 260
二、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60
第十二章 家庭财产 263
第一节 家庭财产关系 264
一、家庭财产的个人所有 264
二、家庭财产的共同所有 265
三、家庭的用益物权 266
四、知识产权的财产权 266
第二节 家庭财产的继承和遗赠 267
一、遗产与继承 267
二、继承人的范围 269
三、法定继承 270
四、遗嘱继承 273
五、遗赠 276
六、遗赠扶养协议 277
第十三章 监护 279
第一节 监护概述 280
一、监护的界定 280
二、监护的功能 282
三、监护的类型 283
第二节 监护人的确定 284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84
二、成年人的监护人 286
三、监护能力 287
第三节 监护人的职责 288
一、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288
二、对成年病人的监护职责 289
三、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290
第四节 监护的变更、撤销和终止 291
一、监护的变更 291
二、监护的撤销 292
三、监护的终止 292
第十四章 家庭扶养 295
第一节 扶养概述 296
一、扶养的界定 296
二、扶养权的性质 296
三、扶养的义务人和扶养权利人 297
第二节 扶养义务的履行、变更和消灭 298
一、扶养义务的履行 298
二、扶养义务的变更 299
三、扶养义务的消灭 299
第三节 扶养范围和扶养方式及程度 299
一、扶养范围 299
二、扶养方式 300
三、扶养程度 300
第十五章 民族婚姻、区际、涉侨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302
第一节 民族婚姻家庭关系 303
一、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界定 303
二、民族变通规定的制定程序和适用范围 303
三、变通补充规定的主要内容 304
第二节 区际婚姻家庭关系 305
一、区际婚姻家庭关系的界定 305
二、涉港澳居民的婚姻家庭关系 306
三、涉台婚姻家庭关系 307
第三节 涉侨结婚 309
一、华侨的结婚 309
二、涉侨离婚 310
三、华侨收养儿童 311
第四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312
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界定 312
二、涉外结婚 313
三、涉外离婚 314
四、涉外儿童收养 315
后记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