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六)》解读 1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六) 1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背景 7
一、《刑法》的六次修正过程 7
二、唯有《刑法修正案(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 8
三、对安全生产为何要严刑厉典 8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六)》的安全条款及修正特点 16
一、《刑法》(1997年修订)的安全条款 17
二、《刑法修正案(六)》的安全条款 20
三、《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显著特征 20
第四节 《刑法修正案(六)》的安全条款解读 26
一、安全违法犯罪的种类变化 26
二、《刑法修正案(六)》的安全条款解读 26
第五节 学习《刑法修正案(六)》常见问题 35
一、《刑法修正案(六)》约束的犯罪主体有何变化? 35
二、“生产”与“作业”有何不同? 35
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管理规定”与“国家规定”有何不同? 36
四、“重大伤亡事故”具体死亡、受伤人数是多少? 37
五、遇到“政策打架”问题怎么办? 37
六、如何理解“其他严重后果”? 39
七、受刑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哪些人? 41
八、如何正确理解“情节特别严重”? 42
九、“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何是十五年? 43
十、如何组织大型群众性集体活动? 44
十一、“不报”可以比“谎报”处罚得轻一些吗? 45
十二、可能受到“不报与谎报”刑法责任的有哪些人? 46
十三、中介组织也会触犯刑法吗? 48
第六节 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0
一、生产经营单位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0
二、事业单位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2
三、个体工商户、个体包工头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3
四、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体活动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4
五、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5
六、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5
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6
八、中介组织常见触犯刑法的安全违法行为 56
第二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 57
第一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
第二节 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61
第三节 《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63
第四节 《司法解释》条款解读 64
一、《司法解释》第一条解读 64
二、《司法解释》第二条解读 66
三、《司法解释》第三条解读 67
四、《司法解释》第四条解读 68
五、《司法解释》第五条解读 74
六、《司法解释》第六条解读 75
七、《司法解释》第七条解读 78
八、《司法解释》第八条解读 79
九、《司法解释》第九条解读 80
十、《司法解释》第十条解读 82
十一、《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解读 84
十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解读 85
第五节 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87
一、《司法解释》的目的 87
二、《司法解释》的局限性 87
三、《司法解释》的借鉴性 88
四、《司法解释》的等效性 88
五、《司法解释》的双向性 88
六、何以特别明确矿山实际控制人及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在相关犯罪中的刑事责任 89
七、不报或者谎报矿山事故情况的犯罪行为认定标准的层次性 90
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读职犯罪行为 91
九、宽严相济的立法精神 92
第三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解读 94
第一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94
第二节 安全生产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及常见疑问 120
一、修订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是形势所需 121
二、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修订后的新特点 122
三、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123
四、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123
五、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124
六、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124
七、何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25
八、未列入国家编制的公务人员,如借调、临时聘用 126
人员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26
九、如何计算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损失? 126
第四章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解读 128
第一节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128
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解读 134
一、《暂行规定》的立法背景 135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宗旨 136
三、《暂行规定》的法律依据 138
四、《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 139
五、《暂行规定》的执法主体 139
六、《暂行规定》的执行主体 140
七、《暂行规定》的行政处分种类 140
八、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 141
九、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 145
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 147
十一、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 148
十二、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处分量纪特点 148
十三、对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处分量纪特点 149
十四、对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处分量纪特点 151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解读 152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52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解读 162
一、如何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162
二、事故报告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163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164
四、事故调查处理的任务有哪些? 165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166
六、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有哪些? 167
七、阻挠和干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68
八、什么是事故上报“两条线”制度? 169
九、什么情况下,可以允许越级上报事故? 169
十、怎样正确理解“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70
十一、不同行业、领域如何计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70
十二、特殊情况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171
十三、公安机关对与事故有关的哪些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171
十四、“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对“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应如何理解把握? 172
十五、如何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组建事故调查组? 173
十六、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具体有哪些? 174
十七、“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这个“60日”是指自然日历还是工作日? 176
十八、哪些特殊情况下,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176
十九、“有关机关”应如何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176
二十、“事故发生单位”应如何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178
二十一、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包括哪些人? 178
二十二、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这一违法行为应如何界定? 179
二十三、是否事故单位一旦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就要按相应事故等级进行经济处罚? 179
二十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如何进行经济处罚? 180
二十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有关部门”、“有关证照”应如何理解? 180
二十六、受聘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免予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181
二十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罚款的行政处罚,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181
二十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如何参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 182
第六章 重大责任事故判例 184
一、河北省唐山市恒源实业有限公司“12·7”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84
二、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88
三、重庆市“1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91
四、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4
五、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7
六、山西晋城“3·18”矿难22名责任人被判刑 200
附录 相关安全法规、标准 20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 203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215
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21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节选) 231
参考文献 236
作者简介 237
致谢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