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厦门概况 1
一、自然、地理、人口状况 1
二、社会、经济、文化状况 2
三、行政区划及行政机构 5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8
一、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手续 8
二、设立内联企业的报批程序 11
三、开办私营企业的申请手续 12
四、开办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济组织的申请手续 13
五、申请商业经营场所占道手续 14
六、申请设置户外商业广告(含牌匾、灯箱)手续 16
七、申请商标注册须知 16
八、申办经济合同鉴证手续 19
九、申请国内经济合同仲裁应注意事项与程序 19
第三章 外商投资 22
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申请设立的程序 22
二、外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程序 24
三、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企业在厦门设立代表处程序 25
四、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须知 26
五、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程序 28
六、外商投资企业重大变更的申办程序 29
七、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用地手续 30
八、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申请办法 31
九、外商投资企业招聘职工程序 33
十、外商投资企业招工手续 33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与清算的申请程序 34
十二、外国及港澳地区设计单位在厦门承接工程设计的申报程序 36
十三、国(境)外建筑、安装、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申请在厦门承接工程施工手续 37
十四、法定雇主责任保险的投保及索赔手续 39
十五、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40
十六、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款和申请减免税须知 41
十七、外商投资企业帐务管理事项和发票使用须知 42
第四章 对外经贸 44
一、地方外贸企业的设立与审批手续 44
二、对台贸易须知 45
三、一般货物出口审批手续 46
四、非许可证管理一般商品进口审批手续 47
五、出口货物许可证申领手续 48
六、进口货物许可证申领手续 51
七、出口港、澳的非鲜活配额管理商品申请手续 55
八、纺织品出口配额申请手续 56
九、进料加工复出口审批手续 56
十、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审批手续 57
十一、补偿贸易审批手续 58
十二、技术出口审批手续 59
十三、技术引进合同审批手续 61
十四、出口贸易留成外汇核拨手续 62
十五、进口减半征收关税的物资用汇额度计划申报手续 63
十六、对外劳务合作审批手续 64
十七、在国外开办企业手续 66
十八、申办进口商品准运证手续 68
十九、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普?制签证须知 69
二十、进出口货物报关须知 73
二十一、申请建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审批程序 74
二十二、参评信得过企业须知 76
第五章 金融保险 78
一、单位开立银行帐户手续 78
二、如何选择现行银行结算方式 79
三、办理国际结算手续 80
四、申办银行贷款的一般程序 82
五、九种主要贷款的办理程序 84
六、申办借贷扶持生产资金的手续 93
七、申办审查工程预(结)算、编制标底手续 94
八、开立外汇帐户的手续 95
九、因公临时出国出境人员使用和核销外汇申办手续 96
十、外汇调剂的有关规定及申办手续 100
十一、五种主要险种的投保及索赔手续 102
第六章 财政税务 107
一、财政预算资金申报审批程序 107
二、社会集团购买控购商品申报审批程序 109
三、企业申办租赁经营审批程序 109
四、申办企业兼并审批程序 113
五、企、事业单位在合资、联营、股份制经营中资产评估申办程序 114
六、会计证申办程序 115
七、会计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117
八、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20
九、申报纳税程序 122
十、购买、自印和使用发票须知 123
十一、申请减免税手续 124
十二、税务违章处理办法和程序 126
十三、税务机关办事机构及办理对象 128
第七章 标准、计量、质量 129
一、申办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手续 129
二、申办采用国际标准验收的手续 130
三、申办建立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手续 131
四、企业、事业单位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手续 132
五、个体工商户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手续 134
六、申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的手续 135
七、申办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的手续 136
八、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审批手续 137
九、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审批手续 139
十、申办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手续 139
十一、须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申办的项目 142
第八章 规划、土地、建筑、房产 144
一、建设项目立项手续 144
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程序 146
三、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手续 149
四、申请国家建设用地手续 151
五、申请个人建房用地手续 152
六、办理《建设许可证》程序 154
七、办理《市政工程建设许可证》程序 155
八、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157
九、国内勘察、设计单位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的申报手续 158
十、在厦门承接工程的国内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申请资质注册手续 159
十一、申请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技术等级的手续 161
十二、申请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审批程序 163
十三、办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164
十四、办理城镇房屋交易鉴证手续 167
十五、申请租赁公有房屋手续 168
十六、租户申请更名过户手续 170
十七、租户申请换房手续 171
十八、申请改变公房用途手续 172
十九、申请公房修缮手续 174
第九章 物资、能源 176
一、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需求计划申请程序 176
二、国家实行进口配额制管理商品的计划申请程序 179
三、购置汽车的申请程序 182
四、申请计划调拨物资手续 184
五、石油商品供应申办手续 186
六、申办工业(企业)生产用煤手续 187
七、申领市场用煤程序 187
八、办理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 189
九、动力类用电申请手续 190
十、商业营业用电申请手续 191
十一、居民生活用电申请手续 192
十二、单位用户申请接水程序 193
十三、居民用户、个体工商户申请接水程序 194
十四、液化石油气开户程序 196
十五、管道煤气开户程序 197
十六、申请电话开户手续 198
第十章 交通运输 200
一、申办机动车辆牌照、驾驶执照的条件与程序 200
二、申办非机动车辆牌照手续 203
三、申办缴纳公路养路费手续 204
四、申办车辆购置附加费手续 205
五、申办道路营业运输企业开业手续 206
六、申办机动车维修业手续 208
七、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210
八、公路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和处理程序 212
九、列车旅客办理行李、包裹托运手续 213
十、申办铁路货物运输手续 215
十一、申办水路运输企业开业手续 219
十二、申办海船船舶登记手续 220
十三、申办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手续 222
十四、申办船舶进出港口签证手续 223
十五、申办海运进出口危险货物手续 225
十六、申办海域水上水下施工审批手续 226
十七、申办发布航行通(警)告手续 227
十八、申报海上交通事故手续 228
十九、申请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发证手续 229
二十、申报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231
二十一、申办港口货物托运和提货手续 232
二十二、申办中转和国际过境货物手续 233
二十三、申办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手续 234
二十四、购买飞机票及乘机须知 235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 237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招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237
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招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239
三、办理停薪留职、借聘、调动、辞职去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手续 240
四、全民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招用临时工程序 241
五、临时性建筑劳力调用手续 242
六、城镇待业人员办理《待业证》程序 243
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手续 244
八、劳动合同鉴证程序 245
九、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程序 246
十、工人调配手续 247
十一、技术工人交流程序 249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申办进厦职工的手续 250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51
十四、企业工资基金管理程序 252
十五、企业申请执行工资标准的手续 254
十六、企业申请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手续 255
十七、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的程序 255
十八、企业工人退休审批程序 256
十九、企业工人“病退”审批程序 257
二十、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程序 258
二十一、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干部的程序 259
二十二、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程序 261
二十三、厦门市引进或调进干部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262
二十四、大、中专毕业生(非师范类)分配工作的原则与程序 264
二十五、办理军官转业进厦门安置的程序 267
二十六、申办引进国外智力经费资助的程序 268
二十七、申请以“单位公派”形式出国留学的办事程序 269
二十八、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变动办理程序 270
二十九、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手续 272
三十、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办理迁往城镇落户的手续 274
三十一、厦门市机构编制申报程序 276
三十二、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 278
三十三、厦门市干部办理退休的程序 280
三十四、退休干部易地来厦门安置的程序 282
第十二章 户籍 粮油 284
一、办理正常户口迁移手续 284
二、驻厦办事处、内联企业内地一方常住户口的申报程序 286
三、“农转非”入户的申报手续 287
四、办理复退、转业、随军入户手续 289
五、办理婴儿出生落户手续 291
六、外来暂住人口申报登记手续 291
七、《居民身份证》的申办手续 293
八、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手续 293
九、市镇居民申报户粮关系办理粮食供应手续 294
十、公民、单位申领门牌的手续 297
第十三章 出入国境、边境管理 299
一、外国人办理入境、出境的手续 299
二、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出入境的手续 302
三、邀请外国人来访手续 306
四、邀请从事经贸活动的外国人来华报批手续 307
五、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申办护照签证手续 307
六、中国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的手续 309
七、申请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手续 313
八、内联企业办理前往深圳、珠海边防签证的手续 314
第十四章 教育 315
一、市区幼儿入园手续 315
二、市区小学招生手续 315
三、市区初中招生程序 316
四、市区高中各类学校招生程序 317
五、办理转学手续 318
六、办理寄读市区初中、小学的手续 319
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程序 320
八、普通中专招生程序 322
九、技工学校招生程序 323
十、成人高校、中专招生程序 324
十一、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程序 326
十二、厦门师范类毕业生分配程序 327
第十五章 民政、司法及其他 329
一、办理城镇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手续 329
二、办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手续 331
三、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手续 333
四、办理进福利院(或精神病人疗养院)养老或疗养的手续 337
五、委托律师手续 338
六、怎样申请办理公证 340
七、消费者投诉须知 347
八、办理公费医疗证手续 348
九、办理旅游代理手续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