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勘测、规划与设计第一章 机构沿革 3
第一节 部属流域性专业机构 3
第二节 省级水利专业机构 9
第二章 规划工作 13
第一节 早期的规划工作 13
第二节 海河流域规划工作 15
第三节 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工作 22
第四节 海河流域补充规划工作 31
第五节 其他规划工作 41
第三章 勘测与水工试验 46
第一节 测量 46
第二节 勘探 52
第三节 水工试验 59
第四章 设计工作 72
第一节 防洪工程设计 72
第二节 排涝工程设计 108
第三节 灌溉工程设计 114
第五章 规划设计技术发展 117
第一节 规划工作的技术发展 117
第二节 勘测与试验工作的技术发展 121
第三节 设计工作的技术发展 128
第十六篇 水文工作 146
第一章 水文站网 146
第一节 站网建设 146
第二节 站网规划 155
第三节 水文实验站 174
第二章 水文测验 181
第一节 测验项目 181
第二节 测验技术 183
第三节 渡河设备与仪检工作 194
第四节 非常洪水测验 201
第五节 水文调查 206
第三章 资料整编 217
第一节 整编程序 217
第二节 整编内容与方法 219
第三节 资料刊印 228
第四章 水情工作 232
第一节 水文情报 232
第二节 水文预报 237
第五章 水文分析计算 252
第一节 区域水文分析计算 253
第二节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256
第六章 水文管理 266
第一节 机构沿革 266
第二节 体制演变 267
第三节 队伍建设 272
第四节 管理措施 274
第十七篇 减灾防灾工作 284
第一章 组织管理 284
第一节 历代概况 284
第二节 当代组织机构 288
第三节 救灾善后工作 289
第四节 基础工作 291
第二章 防洪除涝 293
第一节 清代及民国时期 294
第二节 1956年抗洪救灾 303
第三节 1963年抗洪减灾 313
第四节 除涝减灾 337
第三章 抗旱减灾 346
第一节 1965年抗旱 346
第二节 1972年抗旱 349
第三节 1980~1984年抗旱 352
第四章 地震后的工程恢复 363
第一节 邢台震后工程恢复 363
第二节 唐山震后工程恢复 366
第十八篇 科学研究工作第一章 科研机构 383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科研机构 383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科研机构 385
第二章 科研成果 400
第一节 水文及水资源 400
第二节 泥沙处理 402
第三节 灌溉节水 405
第四节 盐碱地治理 410
第五节 水利水电工程 416
第六节 水土保持 426
第七节 仪器机具 428
第三章 科研管理 435
第一节 科研队伍 435
第二节 科研设施 435
第三节 科技情报 440
第四节 科研经费 443
第四章 水利学会 444
第一节 河北省水利学会 444
第二节 北京市水利学会 452
第三节 天津市水利学会 453
第四节 山西省水利学会 456
第五节 山东省水利学会 458
第六节 河南省水利学会 460
第十九篇 水政与人文 465
第一章 水利机构 465
第一节 概述 465
第二节 流域机构 466
第三节 水利行政机构 485
第二章 水利教育 516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利教育 516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水利教育 519
第三章 治水人物 543
第一节 人物传 543
第二节 人物简介 560
第三节 人物表 612
附录 621
附录一 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纲要(节略) 621
附录二 海河流域防洪文件 647
附录三 海河流域供水文件 659
附录四 海河流域水事纠纷文件 664
附录五 机构设置 668
附录六 《海河志》编委会会议文件 673
编后说明 685
勘误表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