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没有形而上学的黑格尔? 1
引论:现实与理性 13
实在与现实 14
现实的逻辑学地位 18
“存在着的理性” 25
客观精神学说的对象 30
第一部分 法:抽象的实定性 36
引言:意志的客观性 36
意志的诸层次 38
客观化:法 44
第一章 法:其概念及其诸种现实化 50
“哲学的法科学”:概念与理念 54
法的“扩充” 61
抽象法的抽象性 66
抽象法的现实化:市民社会 76
私法,社会冲突性,政治“联合” 84
低于法的法与超越法的法 92
第二章 在自然与历史之间:法 100
对近代自然法的批判:历史的重音 104
历史与理性:概念的规范性 111
黑格尔的自然法:私法的规范性基础 123
第三章 契约:社会的法律条件 135
承认的客观化 138
契约的法律意义 142
没有契约的国家 153
社会的契约化 161
第二部分 社会的活力与缺陷 168
引言:社会考古学 168
第四章 公民反对资产者?对于“整体精神”的探寻 185
回顾 187
从伯尔尼到法兰克福 196
从耶拿到柏林 212
第五章 法权状态:市民社会 219
从康德的“共和国”到自由主义的法权国家 220
人权:自由权 235
人权:“债权” 243
法律秩序:作为“法权状态”的市民社会 250
法权状态的界限 261
第六章“丧失在它的两极中的伦理……” 265
从客观精神到伦理 266
伦理概念及其修改 272
市民社会,对主观与客观的调解问题的客观回应 282
客观精神的残缺:作为症状的贱民 287
第三部分 国家与政治 297
引言:一个一直存在的无稽之谈:普鲁士国家哲学家 297
第七章 托克维尔—黑格尔:关于现代性的无声对话 300
托克维尔反黑格尔? 301
关于“民主专制”的两种观点 304
对自由的崇拜,对平等的激情? 310
市民社会与政治民主 317
第八章 一种代表制理论 323
导言:主权与代表制 323
一种代表制的政治 329
代表不同利益的代表制 337
一种代表制的哲学 343
第九章 超越民主 347
民主的概念: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 348
不合时宜的民主 353
普遍选举 365
人民与大众:主权在何方? 370
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 375
第四部分 客观精神中的主观性的诸形象:规范性与诸制度 383
引言:强的制度主义,弱的制度主义 383
第十章 道德的真理 388
康德与黑格尔论实践哲学的原则:邻近与差别 389
康德的道德学说的三个缺点 395
道德观点的丰产性与局限 405
从道德到伦理 417
第十一章 政治主观性的诸多条件 424
政治主观性 425
“爱国主义”与社会教化 435
政治主观性与道德意识 444
第十二章 主体,规范与制度:一种伦理生活是什么? 446
什么是伦理? 447
制度,客观精神的句法结构 453
个体的建构 458
何谓过一种伦理生活? 464
结束语 概念的受难 472
主观性的激情 474
社会性的激情与历史发展过程 480
概念的受难 486
章节来源 492
引用作品说明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