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1
第一节 西北地区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1
第二节 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问题治理的宏观策略与政策法规 9
第三节 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问题治理的法律对策 15
第四节 西北地区水安全法律保障研究 24
第五节 虚拟水理论对西北地区环境法制的启示 32
第六节 西部地区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法律障碍 43
第七节 关于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可持续性推进问题的几点思考——基于相关现实案例分析 48
第二部分 西部地区资源环境外部性与法律矫治 54
第一节 外部性补偿与西部开发 54
第二节 关于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64
第三节 西部农业的外部性损害与国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74
第三部分 西部开发中的环境资源诱因及法治建设成果 92
第一节 西部开发法律需求的经济学分析 92
第二节 2006年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观点综述 105
第三节 西部大开发十年环境法制建设的成果与经验 113
第四部分 陕西省秦岭地区资源环境问题与对策 126
第一节 “绿水青山”的法学含义 126
第二节 汉江水资源保护利益实现对策研究 132
第三节 陕西太白生态文明县建设可争取的政策要点 138
第四节 让安康更美——以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为视角 143
第五部分 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的陕西应对 150
第一节 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补偿为视角 150
第二节 “汉水进京”与生态补偿 160
第六部分 陕西地方资源环境相关立法研究 166
第一节 陕西秦岭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分析对象 166
第二节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评注 188
第三节 陕西省《固废条例》(修改二稿)的修改建议 200
第四节 《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修改意见 210
第五节 对《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总则)的修改意见 216
第七部分 陕西地方资源环境问题媒体访谈与立法建议 221
第一节 《陕西日报》谈“汉水进京与陕南发展”——陕南三市应成为国家“生态保护补偿”的核心地区 221
第二节 《当代陕西》谈南水北调陕西水源地保护——“南水北调”的陕西贡献 224
第三节 《中外对话》谈环境保护相关问题 228
第四节 关于依法审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适当性的建议 232
第五节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33
第六节 修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促进陕西秦岭生态文明建设 238
后记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