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理环境 1
第一节 自然环境 1
第二节 物产资源 3
一、土地资源 3
二、水力资源 4
三、森林、野生动物资源 5
第三节 人口与民族 7
一、人口 7
二、民族 9
第四节 行政区划 31
第五节 名胜古迹 34
一、古城三江 34
二、排瑶古寨 37
三、黄埂遗迹与“报洪树” 38
四、排瑶古墓与摩崖石刻 39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社会变革 41
第一节 建置沿革与历代行政区划 41
一、建置沿革 41
二、新中国成立前行政区划 43
第二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 43
一、迎来新生 44
二、民主建政 45
第三节 土地改革(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 47
一、汉区的土地改革 47
二、瑶区的民主改革 48
三、社会主义改造 49
第四节 改革开放 50
第三章 民族区域自治 55
第一节 自治县的建立 55
第二节 自治机关的建设 59
一、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务委员会 60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 62
三、自治县人民政协 63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64
第三节 法制建设 66
一、自治县政法机关建设 67
二、法制宣传 70
三、制定自治条例和计划生育实施办法 73
第四节 民族关系 73
第五节 人民生活 80
第四章 农业 84
第一节 农业 84
第二节 林业 89
第三节 畜牧业 94
第四节 渔业 97
第五节 水利 100
第六节 特色农业 104
一、蚕桑 104
二、油茶 105
三、柠檬 105
四、黄烟 105
五、茶叶 106
六、香粳稻(大禾) 106
第五章 工业 107
第一节 能源生产 107
第二节 工业企业 112
第三节 民族特需品生产 117
第四节 省市驻连南企业 118
第六章 交通通信 120
第一节 公路 120
一、改革开放前(1953—1978年)的公路建设 121
二、改革开放后的公路建设 122
三、客、货运输业的发展 124
第二节 水路 125
第三节 邮政 126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点 126
二、邮政网络和通信能力 127
三、邮政业务 128
四、经济效益 129
五、企业改革 130
六、服务质量 130
第四节 电信 131
一、连南电信分公司 131
二、中国移动通信连南分公司 137
三、中国联通连南分公司 139
第七章 财政金融保险 142
第一节 财政 142
一、上级的财政支持 142
二、财政收支 144
三、财政与企业分配关系 145
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46
五、促产培财 147
六、合理用财 148
第二节 税收 149
一、国税 149
二、地税 152
第三节 金融 158
一、金融组织体系 158
二、金融事业的发展 159
第四节 保险 162
第八章 贸易 164
第一节 国内贸易 165
一、贸易机构 165
二、商品贸易 168
第二节 对外贸易 177
第三节 民族贸易 178
一、价格政策照顾 179
二、自有资金照顾 180
三、企业利润留成照顾 180
第九章 旅游 182
第一节 旅游资源 182
一、美丽的自然风光 182
二、独特的人文景观 186
三、神奇的民族风情 188
第二节 旅游景点 189
第三节 旅游服务与设施 192
第四节 旅游经济 194
第十章 对外开放 196
第一节 招商引资 196
第二节 对外交流 199
第三节 对外经济技术协作 202
第十一章 社会事业 204
第一节 教育 204
第二节 科学技术 209
第三节 文化艺术 211
一、文化机构和发展概况 211
二、民间文学艺术 216
三、社会文化 222
第四节 新闻出版 224
第五节 广播影视 225
一、有线广播 226
二、调频无线广播 227
三、电视转播 228
四、卫星接收站 229
五、共用天线电视 230
六、有线电视 230
第六节 体育 232
第七节 医疗卫生 236
第八节 民族医药 242
第九节 社会保障 244
一、拥军优属 244
二、赈灾解困 246
三、城乡福利 246
四、社会保障 248
第十二章 城乡建设 252
第一节 乡村建设 252
第二节 小城镇建设 255
一、县城三江镇 255
二、寨岗镇 256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 258
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258
一、森林屡遭破坏,资源严重萎缩 258
二、厂矿企业缺少环境保护措施,严重污染自然环境 259
三、乱挖滥采,矿产资源遭受破坏 260
第二节 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 260
一、毁林,使农业生产陷入困难的境地 261
二、毁林,失去水力资源——发展山区的先决条件 261
三、毁林和水源污染,珍禽异兽、野生植物和水生生物濒于灭绝 262
四、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262
第三节 环境保护与治理 263
一、废水污染治理 263
二、废渣污染治理 264
三、工业污染治理 264
四、生活污染治理 265
五、植树造林,恢复和保护植被 265
后记 267
修订后记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