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1990—2007年) 8
第一章 学前教育 18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8
一、幼儿园、托儿所 18
二、学前班 20
第二节 管理与教学 23
一、行政管理与机构设置 23
二、教学内容及方法 27
附:部分幼儿园简介 28
第二章 小学教育 33
第一节 发展概况 33
第二节 管理与设施 38
一、机构设置与学校管理 38
二、教学设施与生活设施 40
第三节 教育教学 42
一、培养目标 42
二、课程计划 42
三、教材教法 49
四、德育工作 52
五、体育卫生与课外活动 56
附:部分小学简介 62
第三章 初级中学教育 66
第一节 发展概况 66
第二节 管理与设施 70
一、机构设置与学校管理 70
二、教学设施与生活设施 72
第三节 教育教学 74
一、培养目标 74
二、课程计划 75
三、教材教法 80
四、德育工作 82
五、体育卫生与课外活动 87
附:部分初级中学简介 92
第四章 普通高级中学教育 94
第一节 发展概况 94
第二节 管理与设施 97
一、机构设置和学校管理 97
二、教学设施与生活设施 100
第三节 教育教学 101
一、培养目标 101
二、课程计划 102
三、教材教法 107
四、德育工作 108
五、体育卫生与课外活动 112
第四节 高中毕业会考 115
附:部分完全中学、高级中学简介 117
第五章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21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21
第二节 学校 123
一、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23
二、企事业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25
三、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26
第六章 高等教育 128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28
第二节 学校 128
一、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128
二、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129
三、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遵义分校 130
第三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 131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31
二、成人高考 133
第七章 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其他社会教育 135
第一节 农民文化技术教育 135
一、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的组织领导 135
二、农民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形式及成绩 135
第二节 其他社会教育 138
一、家长学校 138
二、各类社会培训班(校)、补习班 139
三、红花岗区老年大学 141
四、遵义市老年大学 142
第八章 特殊教育 143
第一节 残疾人教育 143
一、发展概况 143
二、遵义市启智学校 144
第二节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 147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的领导 147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148
第九章 入学招生录取 150
第一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50
一、小学 150
二、初中 151
第二节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53
一、普通高中、职业技术中学 153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54
第三节 高等院校 156
第十章 教育组织 158
第一节 机关 158
一、教育局 158
二、教育局党委以及下属群团组织 169
三、教育督导室 173
第二节 教研机构、非常设机构 177
一、教研机构 177
二、非常设机构 180
第十一章 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183
第一节 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183
一、常规教学管理 183
二、“四教一培”教研活动 187
三、教学工作会制度 188
四、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189
五、区教育学会及其分会的活动 190
第二节 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91
一、推进素质教育 191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92
第十二章 教师 194
第一节 来源和任用 194
一、新教师的招考、聘用 194
二、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 195
三、企业子校教师的接管 195
第二节 教师管理 195
一、常规管理 195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198
三、公办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199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00
第三节 教师培训 200
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200
二、其他培训 203
三、新任教师培训 203
第四节 地位和待遇 204
一、地位 204
二、待遇 209
第十三章 教育经费 212
第一节 教育经费投入 212
一、政府投入 212
二、社会捐资助学 213
三、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 216
四、中央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16
五、两免一补 216
第二节 教育经费支出 218
一、遵义市红花岗区1991—2007年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218
二、中央、省、市专项资金(1997—2006年)使用情况 219
三、1997—2006年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工程自筹资金 220
四、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 220
第三节 教育经费管理 221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 221
二、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 222
三、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223
四、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223
第十四章 教育督导评估 226
第一节 “两基”达标验收及巩固提高 226
一、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226
二、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 233
第二节 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 236
一、幼儿园 236
二、城区中小学 237
三、郊区中学、中心小学 237
四、厂矿子校 237
五、民办学校 238
第三节 专项督导和调研 239
第四节 示范学校 240
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40
二、省级示范幼儿园 241
三、区级示范性初中、小学 241
附录 242
表一 红花岗区划归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学校一览表 242
表二 遵义县划归红花岗区管辖学校一览表 243
表三 红花岗区撤并学校情况统计表 246
表四 红花岗区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统计表 247
表五 红花岗区审批民办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248
表六 红花岗区接收厂矿企事业学校一览表 249
表七 1990-1997年遵义市、1998-2007年红花岗区中学校办工厂简况表 250
附件一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学会章程 251
附件二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53
编后记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