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篇 政党地位宪法化 13
第一章 从宪法之敌到宪法之友:西方宪法政党地位的变化 13
一 英、美、法三国宪法表现出类似的厌恶政党的思想 14
二 反政党的西方宪法思想具有认识论、政治哲学和历史背景原因 32
三 德国基本法的政党观建立在莱布霍尔茨的民主政党国家论基础上 41
四 联邦宪法法院判决确定了德国基本法政党制度的基本框架 50
第二章 宪法认同政党的制度实践:政党公共资助制度 58
一 政党公共资助具有丰富多样的形式 60
二 不同国家在政党公共资助制度上存在不同的制度设立目的 65
三 政党公共资助制度实践中存在许多阻碍制度目的实现的问题 85
第二篇 政党活动法治化 107
第三章 政党活动的宪法边界:德国基本法政党取缔条款研究 107
一 德国基本法政党取缔条款是自卫民主和民主政党国家理论运用的结果 109
二 20世纪50年代的政党取缔判决充分揭示了政党取缔制度的宪法意义及其问题 115
三 不取缔德国民族民主党的两份判决标志着政党取缔制度的重大变化 125
第四章 政党议会内活动法治化实践:德国联邦议院党团法律制度 152
一 联邦议院党团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与职能 153
二 党团制度对议员独立自由带来了消极影响 159
三 党团与议会关系的关键在于党团相对议会的独立程度 169
四 以政党相对党团的独立来促进政党国家的良性发展 173
第五章 政党党内活动法治化实践:德国政党党内候选人推选制度 181
一 德国存在严密的政党党内候选人推选制度法律框架 182
二 政党党内候选人推选制度在德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89
三 德国政党党内候选人推选制度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 196
四 司法机关对党内候选人推选活动的审查存在矛盾之处和消极倾向 202
第三篇 政党与宪法制度的互动 217
第六章 政党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制度 217
一 创建联邦宪法法院是西德各党基本共识的产物 217
二 联邦宪法法院与政党之间存在复杂的政治与法律博弈 235
三 联邦宪法法院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 254
第七章 政党与德国联邦制度 265
一 政党主导确定了德国联邦制度的设计目的与框架 266
二 实证研究显示政党制度对联邦制度的运作产生了明显影响 286
三 政党制度与联邦制度对决策产生的交错影响:以央地财政制度为个案 299
结语 323
一 宪法实施不应依赖现实公民具备理想公民素质 324
二 政治问题法治化存在承载极限 328
三 良宪是善治的结果而非原因 332
参考文献 337
致谢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