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理论 1
第一章 独立辩护论的限度 3
一、独立辩护论的理论基础 6
二、独立辩护与诉讼构造的内在冲突 13
三、辩护律师的双重义务:本末倒置的关系定位 17
四、后果主义的分析:独立辩护对被告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22
五、独立辩护的限度 29
第二章 律师与当事人决策权的分配——以英美法为中心的分析 37
一、从“律师控制”到“当事人控制”:决策权分配的历史演进 40
二、当事人控制模式的要素与成因 44
三、当事人控制模式下决策权的分配 51
四、最低限度的当事人控制模式:中国的问题 58
第三章 罪名从轻辩护及其限制性操作 66
一、无罪辩护的困境 67
二、罪名从轻辩护的实践效果 71
三、罪名从轻辩护的理论争议 74
四、罪名从轻辩护的限制性操作 78
证明标准理论 81
第四章 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 83
一、量刑标准能够超过定罪标准吗? 86
二、“排除一切怀疑”可行吗? 93
三、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减少死刑误判吗? 100
四、如何防止死刑滥用(代结语) 104
第五章 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之理论误区 111
一、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程序功能:传统假设 111
二、误区一: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避免误判 112
三、误区二: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减少死刑适用 115
四、误区三: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提升程序正当性 118
五、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的整体思路 122
第六章 留有余地裁判方式之异化 127
一、死刑的递进式判断与留有余地 128
二、留有余地裁判模式的异化及成因 133
三、留有余地裁判方式异化之消解 136
被害人权利理论 141
第七章 被害人权利与刑事诉讼模式——以肯特·罗奇教授模式理论为中心 143
一、帕克模式理论的局限性 145
二、被害人权利模式的提出:惩罚与非惩罚 151
三、被害人的正当程序:罗奇模式理论的简要述评 155
四、对中国的启示 159
第八章 美国被害人权利宪法化运动及启示 167
一、缘起与运作:美国被害人权利宪法化运动概述 168
二、反对被害人权利入宪的主要观点 174
三、美国各州被害人权利宪法化的特点 179
四、借鉴与启示 183
司法理论 189
第九章 逻辑与后果:法官错案责任终身制的理论反思 191
一、错案责任制的历史沿革 191
二、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的双重倒逼 196
三、错案责任终身制的非意图后果 201
四、法官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一种体系性思路(代结语) 209
第十章 程序性制裁之局限性——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的分析 212
一、制裁之基本原理 213
二、我国程序性制裁制度的基本缺陷——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 216
三、程序性违法的综合治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局限性之克服 225
第十一章 实用主义审判——一种结果导向的判决理论 230
一、法律人的自负:形式正义与原则裁判 231
二、对一个判例理由的解读 234
三、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之辩护 238
四、实用主义审判:能为中国法律提供什么? 242
第十二章 论判决的修辞 247
一、必要的交代:问题、意义及方法 248
二、判决修辞的背景及成因分析 254
三、影响修辞方法的因素:初步分析 257
四、判决修辞的正当性标准 260
五、判决的正当修辞 263
六、判决的不当修辞 271
七、论题的边缘:判决形成过程的修辞 283
研究方法 289
第十三章 知识增量与学术传统——以刑事诉讼法学为例 291
一、“热点问题”与“前沿问题”:追逐时尚的选题意识 292
二、“方法中心”与“问题中心”:两种旨趣的对照 297
三、在学术史中写作:期刊导向与个体自律 302
第十四章 法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初步反思——以学术规范化与本土化为视角 308
一、规范化、本土化和实证化之勾连:法律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发端 311
二、乡土中国:本土化诉求下的研究对象选择 318
三、方法还是学科:规范化语境下的法社会学定位 322
四、进一步的追问:可能的方向与法学界的使命 327
附录 337
对刑事诉讼中控方非法行为的过度制裁 33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度 356
参考文献 395
后记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