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铨制度 增修3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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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徐有守著
  • 出 版 社:台湾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07
  • ISBN:9789570521481
  • 页数:791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五权宪法中的考试权 1

第一节 五权制度的基本精神 1

一、五权制度为分权制度的一种 1

二、五权制度的四项基本精神 2

三、均权主义的要旨 3

第二节 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的考试权 4

一、五权相互关系中的考试权 4

二、均权主义下的考试权 6

第三节 人事法律中的考试权 8

一、符合宪法规定的人事法律 9

二、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人事法律 10

第四节 宪法增修条文引起的讨论 15

一、有关考试权的宪法增修条文内容 15

二、增修条文引起的讨论 16

第五节 现行考试权实况 17

一、依据法规规定析述 18

二、明确区分法制与理论 18

三、采系统化方式叙述 18

第二章 考铨制度的内容与模型 19

第一节 考铨制度内容 19

一、何谓考铨制度 19

二、考选一词的涵义 20

三、铨叙一词的涵义 21

四、考铨制度内容 22

第二节 考铨制度模型 24

一、模型的意义 24

二、考铨制度模型 25

三、考铨制度模型的用途 29

第三章 考铨制度适用范围 31

第一节 宪法及法律的规定 31

一、宪法对公职人员称谓用词 31

二、宪法第八章的规定 32

三、宪法增修条文的有关规定 33

四、有关法律的规定 33

第二节 公务员与公务人员 38

一、考铨制度范围应依法定 38

二、公务员与公务人员的区别 39

第三节 政务官与事务官 43

一、法律对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别 43

二、政务官与事务官的类别和等级 45

第四节 政务官体制 46

一、政务官的范围 47

二、政务官的资格 49

三、任命政务官的权力与程序 51

四、政务官的任期与免职 52

第四章 考铨组织 55

第一节 考铨组织体系 55

一、考铨组织体系范围 55

二、考铨组织体系图 58

第二节 考试院组织 58

一、性质与地位 58

二、职掌与组织 60

三、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等之任命资格及任期 61

第三节 典试与主试委员会组织 62

一、典试委员会之设置 62

二、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资格 63

三、典试委员会职权 65

四、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职责 65

五、试务处职责 66

六、监试制度 67

七、主试委员会组织与权责 67

第四节 考选部组织 68

一、性质与地位 68

二、职掌与组职 70

第五节 铨叙部组织 70

一、性质与地位 70

二、职掌与组织 72

第六节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 74

一、本会的设置 74

二、性质与地位 74

三、职掌与组织 75

第七节 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 76

一、本会的设置 76

二、性质与地位 76

三、职掌与组织 76

第八节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组织 77

一、本会的设置 77

二、性质与地位 78

三、职掌与组织 78

第九节 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组织 79

一、本会的设置 79

二、性质与地位 79

三、职掌与组织 80

第十节 各省铨叙审查委员会组织 80

一、本会的设置 80

二、性质与地位 81

三、职掌与组织 82

第十一节 各省考铨处组织 82

一、本处的设置 82

二、性质与地位 83

三、职掌与组织 83

第十二节 各级人事管理机构 84

一、「人事管理条例」 84

二、人事管理主管机关 85

三、人事管理机构 86

四、人事管理机构的职掌与性质 86

第十三节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组织 87

一、设置经过 87

二、组织 89

三、性质 89

四、职掌 90

第五章 我国公务人事分类制度 91

第一节 人事分类制度的意义及类型 91

一、何谓人事分类制度 91

二、人事分类制度的类型 92

第二节 品位分类制度 93

一、品位分类制度的涵义 93

二、简荐委制度 94

三、教育人员人事制度 96

第三节 公务职位分类制度 98

一、我国采行职位分类制度始末 98

二、我国公务职位分类制度结构 99

三、职位分类基本结构制度的优点 100

四、职位分类运作制度的缺点 101

第四节 官职分立制度 102

一、官职分立的涵义 103

二、资位职务分立制 104

第五节 官职并立制度 105

一、官职并立制度涵义 105

二、官职并立的基本结构制度 108

三、官职并立的运作制度 110

四、官职并立制度的特色 111

第六章 考铨法规 115

第一节 考铨法规的范围与类别 115

一、考铨法律与规章的区分 115

二、考铨法规的类别 116

三、制定考铨法规的权限 117

四、应注意考铨法规增修 118

第二节 考铨法规体系的建立 119

一、我国考铨法规的演进 119

二、考铨法规发展方向 120

第二编 考选制度 123

第七章 国家考试体系 123

第一节 有关国家考试制度的法规与名词 123

一、国家考试主要法律 123

二、国家考试主要规章 125

三、国家考试常用名词 126

第二节 国家考试法制沿革 130

一、公务人员考试法制沿革 130

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制沿革 137

三、公务人员升官等考试法制沿革 139

四、典试法制沿革 140

五、监试法制沿革 144

第三节 国家考试的类别与等级 146

一、国家考试的涵义 146

二、国家考试的性质分类 147

三、国家考试的等级分类 147

四、国家考试体系表 148

第八章 公务人员考试制度 151

第一节 公务人员考试一般规定 151

一、公务人员考试基本宗旨 151

二、何谓应考资格 152

三、应考人的基本条件 152

四、应考人的消极资格 153

五、考试的举办形式 153

六、公告举办考试 154

七、对特殊身分应考人的优待及限制 155

八、正额录取与增额录取 155

九、资格考试与任用考试 157

十、训练 158

十一、取消考试及格资格 160

第二节 初等、普通与高等考试 160

一、不同等级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 160

二、不同类科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 162

三、举办高普初考试的定期 162

第三节 特种考试 163

一、特种考试的涵义 163

二、特种考试的申请举办 164

三、特种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 165

四、特考特用制度 165

第四节 升官等考试与升资考试 165

一、升官等考试的性质 165

二、升官等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 166

三、升官等考试的考试方式 167

四、升官等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 168

五、录取 169

六、升官等考试的价值 169

七、其他升等升资考试法规 170

第九章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 171

一、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一词的涵义 171

二、专技人员的范围 172

三、专技人员选拔方法 173

四、专技人员考试等次 173

五、专技人员考试定期 174

六、应考人基本条件 174

七、应考人的消极资格 175

八、应考人的积极资格 175

九、考试方式 176

十、训练 177

十一、取消资格 177

第十章 当前考选制度的基本问题 179

一、考试是否最好取士方法 179

二、如何确定考试用人范围 181

三、国家考试是否应由考试院统一办理 183

四、资格考试与任用考试之争 185

五、如何正确设定考试等级 189

六、如何确定国家考试中专技人员范围 193

七、特种考试的意义与价值 195

八、考用配合的理论与实际 206

九、我国考试制度中的分区定额问题 208

第三编 铨叙制度 215

第十一章 公务人员任用制度 215

第一节 分发 215

一、分发的法据 215

二、分发一词的涵义 215

三、分发为机关进用人员的法定主要途径 216

四、分发机关 216

五、考试及格人员分发的范围 217

六、分发程序 217

七、不予分发 219

第二节 有关任用制度的法规与名词 219

一、主要法规 219

二、常用名词 224

第三节 公务人员的任用 233

一、公务人员任用法制沿革 233

二、公务人员的范围 241

三、任用的实质及权责 242

四、我国现行任用制度的基本精神 243

五、合法进用公务人员的八种途径 244

六、任用资格的涵义 245

七、公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245

八、公务人员的消极资格 246

九、公务人员积极资格及其取得途径 247

十、初任公务人员各官等职等及各职系的积极资格 248

第四节 公务人员的转任与调任 249

一、四种人员得转任公务人员 249

二、教育人员与公营事业人员转任公务人员 250

三、教育人员与公营事业人员转任案举例 253

四、后备军人转任公务人员 255

五、专技人员转任公务人员 258

六、平调 259

七、不受任用资格限制职务人员调任公务人员 259

第五节 公务人员的升迁 261

一、升迁法制沿革 261

二、升迁制度 262

三、适用对象 262

四、何谓升迁 262

五、机关职务出缺之处理 263

六、免予列入升迁甄审范围人员 264

七、得免予甄审优先升任人员 264

八、不得参加升任甄审人员 265

九、订定本机关升迁序列表 265

十、订定本机关评审标准 266

十一、组织甄审会 266

十二、办理迁调甄审程序 267

十三、迁调之资格条件 268

十四、回避与违法惩处 268

十五、救济 268

十六、升迁制度精神 268

第六节 其他人员的任用及任用限制 270

一、几种其他人员 270

二、派用人员的派用 271

三、聘用人员的聘用 272

四、机要人员的任用 274

五、附录:技术人员任用制度兴废始末 276

六、附录:雇员制度兴废始末 278

七、任用的限制 279

八、任用程序 281

九、违法用人 282

十、留职停薪 283

十一、特考特用制度 284

十二、资遣 286

第十二章 特种人员任用制度 287

第一节 特种人员任用的一般规定 287

一、特种人员的涵义 287

二、特种人员的种类 288

三、特种人员任用法规 289

四、特种人员任用制度特征 291

五、特种人员任用的特殊规定 292

六、特种人员任用的基本条件 292

第二节 司法、政风人员任用制度 294

一、司法人员任用制度 294

二、政风人员任用制度 304

第三节 主计、审计人员任用制度 307

一、主计人员任用制度 307

二、审计人员任用制度 312

第四节 驻外外交领事人员任用制度 315

一、警察人员任用制度 320

二、关务人员任用制度 324

三、交通事业人员任用制度 329

第六节 教育、医事人员任用制度 334

一、教育人员任用制度 335

二、医事人员任用制度 337

第七节 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遴用制度 341

第八节 当前任用制度的基本问题 345

一、任用制度多元化之检讨 346

二、任用制度结构究应以人或以事为中心 354

三、通才或专才考用政策之辩析 359

四、人员之内升与外补问题 364

五、如何妥切设定职组职系 367

六、职务应如何适切列等 368

七、政务官建立等级之讨论 372

八、「公务人员升迁法」施行后的问题 374

第十三章 公务人员俸给制度 379

第一节 有关俸给制度的法规与名词 379

一、主要法规 379

二、常用名词 382

第二节 公务人员俸给制度内容 389

一、公务人员俸给法制沿革 389

二、公务人员俸给制度结构 391

三、俸点折算俸额方法 394

四、俸给限制 394

五、初任起叙 395

六、再任叙俸 396

七、调任叙俸 397

八、晋升官等叙俸 398

九、晋升职等叙俸 399

十、权理叙俸 399

十一、机要人员叙俸 399

十二、派用人员之叙俸 400

十三、降级人员叙俸 400

十四、转任人员叙俸 400

十五、提叙加级 402

十六、晋俸(晋叙) 402

十七、加给的支给 402

十八、用人费率制 403

十九、单一薪给制 403

二十、津贴及奖金 404

第三节 特种人员俸给制度 405

一、警察人员俸给制度 405

二、关务人员俸给制度 407

三、交通事业人员薪给制度 408

四、教育人员薪给制度 410

五、医事人员俸给制度 412

六、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薪给制度 414

第四节 当前俸给制度的基本问题 415

一、论不患寡而患不均之俸给制度观点 415

二、加给公平问题 420

三、不同俸薪制度间应相对公平 422

四、政府人员俸给均应立法规定 423

五、应制定俸给核算公式 424

第十四章 公务人员考绩与奖惩制度 427

第一节 有关考绩制度的法规与名词 427

一、考绩的涵义 427

二、主要法规 428

三、常用名词 430

第二节 公务人员考绩制度 434

一、公务人员考绩法制沿革 434

二、公务人员考绩制度宗旨 442

三、考绩的种类及意义 442

四、考绩(核)项目 443

五、考绩(核)细目 443

六、考绩评分与等次 444

七、考绩等次评定方法及标准 445

八、平时考核方法 446

九、平时考核成绩于年终考绩时的运用 447

十、年终考绩以同官等人员互相比较 448

十一、年终考绩列甲丁两等的具体标准 448

十二、年终考绩乙丙两等的评定 452

十三、专案考绩等次的评定标准 452

十四、另予考绩等次的评定 453

十五、考绩结果的奖惩 454

十六、考绩结果的执行 455

十七、考绩结果的实效 458

十八、办理考绩程序 460

十九、考绩救济 462

第三节 特种人员考绩制度 463

一、警察人员考绩制度 463

二、关务人员考绩制度 466

三、交通事业人员考成制度 466

四、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469

五、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成绩考核制度 472

第四节 公务员奖惩制度 473

一、主要法规 473

二、奖惩方式 479

三、我国现行奖惩制度特色 489

第五节 当前考绩与奖惩制度的基本问题 489

一、考绩列甲等人数浮滥问题 489

二、研究建立机关工作考评及配额制 494

三、落实公务人员勋奖奖金制度 497

四、考绩与奖金、训练进修、升迁的关系 499

第十五章 公务员服务制度 501

第一节 有关服务制度的法规与名词 501

一、何谓公务员服务 501

二、主要法规 502

三、常用名词 503

第二节 宣誓与交代 505

一、誓的意义 505

二、宣誓法规 505

三、宣誓的性质与效力 506

四、法定应宣誓人员 507

五、誓词内容 508

六、宣誓程序 509

七、交代的涵义与性质 510

八、各等级人员辨理交代的项目 511

九、交代事项 511

十、交代程序 512

十一、交代争执 514

十二、罚则 514

第三节 公务人员伦理 515

一、公务人员伦理研究之背景 515

二、何谓公务人员伦理 516

三、「公务员服务法」内容 516

第四节 请假 519

一、名词涵义 519

二、假别 519

三、事假 520

四、家庭照顾假 520

五、病假 520

六、女性生理假 521

七、婚假 521

八、产前假 521

九、娩假 521

十、流产假 521

十一、陪产假 522

十二、丧假 522

十三、捐赠骨髓或器官假 523

十四、公假 523

十五、休假 524

十六、请假期日计算方法 525

十七、旷职 526

第五节 财产申报 527

一、财产申报人的范围 527

二、申报财产的范围 528

三、财产信托代管 529

四、回避 529

五、财产申报程序 530

六、罚则 531

第六节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 532

一、制度目的 532

二、适用范围 533

三、关系人 533

四、利益及利益冲突 533

五、回避与无需回避 534

六、行为无效 535

七、申请回避 535

八、罚则 535

第七节 当前公务员服务制度的基本问题 536

一、公务人员在法律上的基本地位 536

二、公务员服务伦理规范之探讨 537

第十六章 公教人员保险制度 541

第一节 有关公保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 541

一、主要法规 541

二、常用名词 543

第二节 公保制度结构 545

一、公保法制沿革 545

二、保险对象 546

三、公教人员保险制度特性 547

四、公保有关机关 548

五、办理加保限期 548

六、保险项目与保险事故 549

七、保险有效期间 550

八、受益人 550

九、保险费之分担 551

十、保险给付 552

十一、保险给付领受权之限期与保障 554

十二、退休人员保险 555

十三、保险争议之处理 556

十四、保险财务 556

十五、保险监理 557

十六、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 558

第三节 当前公保制度的基本问题 558

一、公保设计与办理均甚成功 559

二、特种保险或一般社会保险性质之争 560

三、公保究为公法关系抑或私法关系 561

四、公保实质为公教人员福利制度 563

五、健全公保财务的展望 564

第十七章 公务人员训练进修与保障制度 567

第一节 有关训练进修保障的主要法规与名词 567

一、主要法规 567

二、常用名词 570

第二节 公务人员训练与进修制度 572

一、训练进修的涵义 572

二、训练进修行政体系的建立 572

三、训练进修体制 573

四、考试录取人员训练 578

五、晋升官等训练 580

六、行政中立训练 582

第三节 公务人员保障制度 583

一、公务人员保障法制沿革 583

二、「公务人员保障法」制定前有关保障之规定 588

三、原有保障规定稍欠周备 592

四、现行保障与救济制度 593

五、大法官会议有关解释 602

六、其他有关保障之规定 610

第四节 当前训练进修与保障制度的基本问题 611

一、建立全国训练进修系统问题 611

二、确立保障制度效能 613

第十八章 公务人员退休制度 615

第一节 有关退休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 615

一、主要法规 615

二、常用名词 620

第二节 公务人员退休制度 626

一、公务人员退休法制沿革 626

二、现行新旧两种退休制度的基本差异 628

三、公务人员新退休制度的法律依据 629

四、公务人员退休制度的适用人员 629

五、退休类别及其条件 630

六、延长服务及其条件 631

七、退休抚恤基金结构 632

八、退抚基金费率与费用分担 635

九、新制退休年资之核采 636

十、退休金给与方式类别及选择 638

十一、新退休法所定退休金之核计 639

十二、旧退休法所定退休金之核计 642

十三、退休金核计实例 643

十四、退休金请领权之限期与保障 650

十五、退休生效之效力 652

十六、退休何日生效 652

十七、中途离职退费 653

十八、退休再任人员有关事项之处理 653

十九、退休金领受权之停止与丧失 654

二十、抚慰金的意义 655

二十一、抚慰金的核发 656

二十二、退休金优惠存款 657

二十三、公务人员资遣制度 658

二十四、支领月退休金人员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改领停领及恢复退休给与处理办法 661

二十五、早期退休人员年节特别照护金 663

二十六、退休金之其他现金给与补偿金 665

二十七、「公务人员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 669

第三节 特种人员退休制度 671

一、政务人员离职储金制 672

二、司法官自愿退休及退养金 674

三、警察人员退休制度 675

四、关务人员退休制度 676

五、交通事业人员退休制度 678

六、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制度 681

第四节 当前退休制度的基本问题 683

一、退休年龄问题 683

二、「其他现金给与」问题 689

三、新退休制度及优惠存款制度之检讨(兼论所谓「十八趴问题」) 693

四、试论新退抚制度之成败 702

五、因公退休加发退休金现制之商榷 708

第十九章 公务人员抚恤制度 713

第一节 有关抚恤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 713

一、主要法规 713

二、常用名词 715

第二节 公务人员抚恤制度结构 718

一、公务人员抚恤法制沿革 718

二、新抚恤法适用人员 722

三、给恤事由 723

四、因公死亡事由 724

五、退抚基金之设置 725

六、病故或意外死亡抚恤金之核计 725

七、因公死亡恤金之核计 726

八、抚恤金基数的内涵 726

九、遗族领恤顺序 727

十、请恤权之时效及保障 727

十一、恤金领受权之丧失 728

十二、恤金领受权之变更 728

十三、自缴费用之发还 729

十四、大陆遗族领恤权 729

十五、新旧年资并计 730

十六、新旧抚恤制度之主要差别 731

第三节 特种人员抚恤制度 733

一、仅少数特种人员有特别规定 733

二、政务人员抚恤制度 734

三、警察人员抚恤制度 736

四、关务人员抚恤制度 737

五、交通事业人员抚恤制度 737

六、公立学校教职员抚恤制度 739

第四节 其他辅助性矜恤措施 740

一、采取辅助性措施之原因 740

二、「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 741

三、「公务人员遗族照护办法」 744

四、「公务人员增加勋绩抚恤金标准表」 745

五、「从优议恤增加功绩抚恤金作业要点」 746

六、「警察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殉职慰问金发给办法」 747

七、「台湾地区警察人员互助共济办法」 750

第五节 当前抚恤制度的基本问题 752

一、因公死亡之认定 752

二、因公死亡抚恤应采恩给制 760

三、抚恤金的性质与领恤权人的确定 761

第四编 总结 765

第二十章 结语 765

第一节 本书内容要旨总结 765

一、探讨阐述考铨制度基本结构理论及我国考铨制度渊源 765

二、依据现行考铨法规析述考铨制度 767

三、对现行考铨制度所存在之基本问题仍有讨论 767

四、对每种主要考铨法律均附有沿革 768

五、具有他书较少论及之课题 768

六、目录特详似可勉充考铨辞典之用 769

第二节 本书所维护之观念 769

一、强调依法行政与奉法执行 770

二、激励与维护公务人员 771

三、对当今考铨制度各项目所持观点 771

四、考铨制度是中性的,不应有政治色彩 773

本书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775

附录一:考试院首任院长戴季陶先生手令——有关推动院务行政之指示事项 781

附录二 四两拨千斤敢言又敢当 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