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2
第一条 立法宗旨 22
第二条 侵权人的责任及本法适用的范围 26
第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权 33
第四条 责任聚合情形下的责任承担原则 36
第五条 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42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45
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 45
第七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 66
第八条 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71
第九条 教唆、帮助行为的侵权责任 83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 92
第十一条 并发的侵权行为在竞合因果关系情形下如何承担责任 109
第十二条 并发的侵权行为在共同因果关系情形下如何承担责任 112
第十三条 连带责任的外部效力 115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的内部效力 119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 123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127
第十七条 特殊情形下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方法 134
第十八条 特殊情形下的赔偿权利主体 136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 145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150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责任 155
第二十二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59
第二十三条 救助人的责任承担请求权与补偿给付请求权 169
第二十四条 公平分担损失的裁判规则 177
第二十五条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190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193
第二十六条 与有过失抗辩 196
第二十七条 “被侵权人故意”:抗辩与积极否认 200
第二十八条 第三人侵权:抗辩与积极否认 204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与积极否认 210
第三十条 正当防卫抗辩 217
第三十一条 紧急避险抗辩 222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226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责任 226
第三十三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暂时丧失意识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236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责任 241
第三十五条 因提供劳务致人损害及自己损害的责任承担 249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 253
第三十七条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承担 260
第三十八条 教育机构责任与过错推定规范 265
第三十九条 教育机构责任与过错责任原则 265
第四十条 第三人侵权与教育机构补充责任 265
第五章 结论 273
主要参考文献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