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西方法律传统在教皇革命中的起源 5
第一次新教革命:路德宗的德国 8
第二次新教革命:加尔文宗的英格兰 12
法国革命:自然神论的理性主义 15
美国革命:部分“英国的”,部分“法国的” 18
俄国革命:无神论的国家社会主义 23
千禧年的历史回顾 29
早期的新教信仰体系和西方的“崛起” 32
第一部分 16世纪的德国革命和德国法的转型 43
第一章 教会和国家的改革,1517—1555年 43
德国:帝国(Reich)和各领地(L?nder) 45
山雨欲来 51
路德和教皇:教会的改革 55
改革运动的发展 67
路德和王侯们:国家的改革 69
城市的角色 75
农民战争:“普通汉的革命” 78
德国革命在欧洲的反响 82
法律的改革 89
省略的事项 98
第二章 路德宗的法律哲学 101
路德的法律哲学 104
法律的用途 108
梅兰登的法律哲学 109
约翰·欧登道普的法律哲学 124
第三章 德国法律科学的转型 143
人文主义法律科学的怀疑论阶段 146
人文主义法律科学的原则化阶段 149
法律科学的体系化阶段:Usus modernus protestantorum 156
梅兰登的主题式方法 159
约翰·阿佩尔 162
康拉德·拉格斯 169
法律体系化的后续发展 178
新的法律科学在政治学和哲学上的意义 181
第四章 德国革命和刑事法改革 187
施瓦岑贝格和《班堡死刑法庭立法》、《卡罗林纳刑事法典》 196
刑罚改革和德国革命的关系 208
第五章 德国民事和经济法律的转型 222
契约 222
财产 237
商业社团 248
第六章 德国社会法的转型 250
世俗法的精神化 255
世俗法和精神法的互动影响 273
第二部分 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英国法的转型 283
第七章 英国革命,1640—1689 283
17世纪欧洲的危机 283
英格兰革命的历史分期及其特征 289
第一次英国宗教改革中英国革命的背景 293
都铎政府体制 297
变革的张力和征兆 300
长期议会,内战和共和国 304
奥利弗·克伦威尔和他的遗产 309
复辟 312
光荣革命 315
第八章 英国法律哲学的转型 323
绝对君主制的法律理论:詹姆士和博丹 329
爱德华·科克爵士,陛下忠诚的反对派领袖 334
约翰·塞尔登的法律哲学 344
马修·黑尔爵士的生平和著作 348
黑尔的法律哲学 352
英国的历史法学和17世纪的宗教思想 369
英国的法学与17世纪的科学思想 372
第九章 英国法律科学的转型 378
现代先例学说的出现 382
诉讼格式的转型 386
运用法律拟制来建立所有权 389
诉讼格式的扩张以涵盖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 392
民事和刑事程序的转型 398
科学的法律论文的出现 411
新法律科学的经验方法 417
新英国法律科学和英国革命 422
第十章 英国刑事法律的转型 427
多种刑事法律制度在竞争中共存 429
普通法法院战胜其竞争对手 437
拥有土地的乡绅和富有商人的胜利之影响 440
加尔文教道德神学的胜利之影响 443
加尔文教道德神学对实体刑事法的影响 451
第十一章 英国民事、经济法律的转型 460
财产 461
契约 470
法人 475
经济法律变革 477
第十二章 英国社会法的转型 485
礼拜仪式 488
婚姻 489
道德犯罪 491
初等教育 496
穷人的救济 502
尾论 514
注释 527
致谢 735
索引 737
译后记 760